非處方藥物

不需醫生處方即可買到的藥物

非處方藥物系指應用安全、質量穩定、療效確切,不需醫生處方在藥房中即可買到的藥物。它來源於一些歐美國家的民間櫃檯葯(Over-the-counter,OTC),故非處方葯亦可稱“OTC”藥物。購葯者參考其說明書即可使用藥品。

原理


所謂“應用安全”,一般指:潛在毒性低,不易引起苔積中毒;在正常用法與正常劑量下,不產生不良反應,或雖有一般的副作用,但病人可自行覺察,可以忍受,且屬一過性,停葯后可迅速自行消退;用藥前後不需特殊試驗;不易引起依賴性、耐藥性,不應掩蓋病情的發展與診斷。這類藥物不應有成癮成分,抗腫瘤葯;毒麻藥、精神藥物等及可引起嚴重不良反應的藥物不能列入。

歷史根源


非處方葯制度最早在本世紀40年代出現,今已在許多國家如英、美、法德、日、西班牙、義大利、加拿大、瑞典、瑞士、澳大利亞、墨西哥、摩洛哥、韓、馬來西亞、泰、印尼等國實行。非處方葯的世界值增長很快。據1993年統計,世界非處方葯的銷售額已在總藥品市場中佔15%,且有繼續增長的趨勢。
非處方葯系由處方葯轉變而來。一種經過長期應用、公認確有療效的處方葯,若證明非醫療專業人員也能安全使用,經葯政部門審批后,即可轉變為非處方葯。

作用


非處方葯一般限制在一定的範圍(如傷風感冒、咳嗽、頭痛、牙痛、肌肉和關疼痛、消化道不適等)內應用非處方葯的英文縮寫為OTC,是指不經醫生開處方,病人可以自我診斷、治療的藥品。這類葯一般是指療效確切,不良反應少而輕、價格相對較便宜,病人很容易正確選擇和使用的葯。
注意事項
如果使用醫生開的處方葯的同時又在服用OTC藥物,就要向醫生諮詢了,不要貿然合用,否則輕則影響療效,重則可能出現危險。例如,服用四環素的病人不可以同時服用抗酸葯或含鐵製劑,兩葯的服用時間應至少間隔兩小時,抗酸葯和含鐵製劑可影響機體對四環素的吸收,因而降低四環素的療效。
分類
非處方葯也分甲類和乙類。在非處方葯的包裝、標籤、說明書上均有其特有標識OTC。綠色為乙類OTC,除藥店外,還可在葯監部門批准的賓館、商店等商業企業中零售。

區別


甲類OTC-與乙類otc
甲類otc(紅色):只能在具有《藥品經營許可證》配備執業藥師或藥師以上技術人員的社會藥店,醫療機構藥房零售的非處方葯。甲類非處方葯須在藥店由執業藥師或藥師指導下購買和使用;
乙類otc(綠色):除了社會藥店和醫療機構藥房外,還可在經過批准的普通零售商業企業零售的非處方葯。乙類處方非處方葯安全性更高,無需醫師或藥師的指導就可以購買和使用。
保健品類不是藥品(比如鈣片、潤喉糖等),其批准文號一般標以食健字,由於不是藥品,所以沒有非處方葯的OTC標誌。
甲、乙兩類非處方葯的區別源於對其安全性的評價,凡具有《藥品經營企業許可證》的單位(要求配備執業藥師),可以經營處方葯與非處方葯(包括甲、乙兩類),經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或其授權的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的其它商業企業只能零售乙類非處方葯。這樣,乙類非處方葯除可在藥店出售外,還可在超市、賓館、百貨商店等處銷售。當然,需要強調的是,這些普通商業企業需經相應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方可銷售乙類非處方葯。同時零售乙類非處方葯的商業企業必須配備專職的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經專業培訓后,由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或授權的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並取得上崗證的人員。即勿需配備執業藥師。
由於中國是剛開始建立藥品分類管理制度,故乙類非處方藥品暫不實行,根據國家規定目前全部按甲類非處方葯管理。
國際自我保健日
每年的7月24日是“國際自我保健日”。為了面向公眾普及“自我保健”、“負責任的自我葯療”的理念、知識和技能,教育公眾正確認知、科學使用OTC藥品,增進公眾健康,經世界自我葯療產業協會(WSMI)倡議,中國非處方藥物協會、中國醫藥衛生事業發展基金會中國藥學會和北京市健康促進工作委員會率先於2011年7月24日在中國發起設立“國際自我保健日”。7月24日寓意每周七天,每天24小時,人們時時刻刻都要關注自己和家人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