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然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原副廳長

吳然,曾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土資源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人物履歷


曾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副巡視員;
曾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土資源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任免信息


2016年5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任命吳然同志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土資源廳副廳長,任職時間自2015年3月算起。

人物事件


2017年8月11日至9月11日,中央第八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我區開展環境保護督察工作,並於2018年1月2日將督察發現的12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移交我區,要求依規依紀依法調查處理。2019年4月22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通報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移交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問責情況:
違法違規在自然保護區和風景名勝區設置礦權
2013年至2017年,自治區原國土資源廳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保護區條例》有關規定,在全區20個國家級、自治區級自然保護區和風景名勝區中,核發、延續採礦證65宗和探礦證1019宗。自治區原環境保護廳、林業廳、農業廳等自然保護區行政主管部門以及保護區管理機構環境保護意識淡薄,對違法違規設置礦權的行為監督查處不到位,致使自然保護區和風景名勝區生態環境遭到破壞。按照有關規定和幹部管理許可權,給予時任自治區國土資源廳黨組成員、副廳長吳然(已退休)黨內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