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局
工信局
工信局是2010年中國機構改革后改名為工業和信息化局,簡稱工信局,以前叫經濟貿易委員會,內設經濟運行科等機構。
根據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規劃,負責擬定近期和年度工業發展目標;監測、分析和評估工業運行態勢併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負責經濟運行調節,協調財政、金融、稅務、統計、電力、交通等相關部門與企業的關係等工作。
協調財政、金融、稅務、統計、電力、交通等相關部門與企業的關係,幫助解決工業運行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並提出相關建議,重點扶持主導產業和重點企業的發展;負責重要物資和重點企業的運輸協調;承擔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相關工作;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參與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委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
(一)負責全市工業經濟的日常運行調節,編製並組織實施近期工業運行調控目標、政策和措施;分析監測全市工業經濟運行態勢,統計併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突出矛盾和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
(二)擬訂全市新型工業化的發展戰略、規劃和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負責組織、協調全市培育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工作;綜合管理全市工業經濟,指導、協調和服務工業企業;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推進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
(三)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的發展專項規劃,貫徹落實國家和省產業政策;擬定優化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的地方配套政策措施,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研究和規劃全市工業產業投資布局;依法組織實施相關行業的准入管理;負責工業與信息化領域的產業安全和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市直工業企業安全生產,協調處理重大安全事故。
(四)對涉及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相關法律法規的執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協調減輕企業負擔工作。
(五)組織擬訂全市工業企業技術進步的發展戰略、規劃並組織實施;編製和組織實施技術改造規劃,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抓好重大工業項目的督查與協調;推進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以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組織實施有關科技重大政策,推進產學研結合和科研成果產業化。
(六)研究提出促進全市非公有制經濟和中小企業發展的辦法及措施,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制定中小企業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中小企業加強管理;推進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做好中小企業融資和擔保服務與協調工作;指導中小企業法律顧問工作;推進全民創業。
(七)負責工業節能工作,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節能行動方案和資源綜合利用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政策;承擔工業企業的節能考核和監察工作;組織推進清潔生產工作;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相關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應用;參與編製全市生態建設規劃;參與協調工業環境保護。
(八)組織擬訂信息化發展戰略、專項規劃及相關政策,協調解決重大問題;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推動跨行業、跨部門和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推進全市信息化建設。
(九)制訂全市信息安全發展戰略、規劃,指導、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助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根據國家和省統一規劃,協調全市公用通信網、網際網路、廣播電視網和其他專用通信網的規劃和建設,促進網路資源共享;依法監督管理信息服務市場。
(十一)負責推動軟體業及信息服務業發展;組織制訂軟體業和信息服企業發展戰略、專項規劃及相關政策,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推動軟體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進軟體服務外包;指導、協調技術開發和相關產業發展。
(十二)指導全市工業、信息化領域人才開發與培訓工作;開展人才和智力對外合作交流。
(十三)負責國有工業企業遺留問題的協調處理;負責市直工業企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做好企業信訪穩定工作;指導集體企業的改制改革工作。
(十四)負責對全市牆體材料改革和新型牆體材料的推廣應用,編製並實施本市發展推廣應用新牆材和限制實心粘土磚生產與使用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規劃,對全市實心粘土磚生產與使用進行行政執法。加強對散裝水泥的管理工作,按規定徵收、管理和使用“兩項基金”等專項費用。
(十五)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機要、檔案、安全、保密、信訪、扶貧、結對共建、政務公開、督查督辦、會務、後勤、資產管理等工作;組織人大政協建議提案辦理。負責行政、事業經費的管理和各項經費預算的綜合平衡;負責機關並指導直屬單位的財務預算決算和內部審計等工作;承擔機關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
(二)組織人事處。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製、隊伍建設、教育培訓工作;牽頭組織經濟系列、工藝美術系列以及相關工程系列專業技術職務組織申報、評審認定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退休幹部工作。
(三)綜合規劃處。制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編製行業規劃、專項規劃;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相關信息綜合,組織調研活動,起草重要文稿;負責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指導監督市有關產業發展基金的運行、考核和績效評價;承擔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改革相關工作。組織研究推動工業和信息化高質量發展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意見建議;負責重大課題研究管理和相關經濟政策評估;組織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地方性法規、規章的起草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指導推動企業法制、法律顧問、企業社會責任建設工作;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信用體系建設,承擔機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提出貫徹執行國家和省產業政策、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的意見建議,指導產業布局優化和產業轉移,牽頭推進千百億級產業培育工作;培育大企業、大集團和龍頭骨幹企業;協調推進全市汽車產業發展;承擔推進區域協調發展、兼并重組、淘汰落後、化解過剩產能等工作;按規定承擔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等相關工作;承擔市推動工業企業轉型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研究和指導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宣傳、信息工作;承擔新聞發布、宣傳報道工作,宣傳推廣行業先進典型經驗;負責全市工信系統信息化工作的規劃指導,牽頭實施局機關信息化工作,負責信息安全;負責網路信息公開發布,承辦政務信息、工業和信息化領域重大網路輿情處置等工作。
(四)運行監測協調處(市減輕企業負擔工作辦公室)。提出工業經濟近期調控目標和促進平穩健康運行的意見建議;建立健全運行監測網路,分析工業和信息化運行態勢,編製併發布信息,開展預測預警和預期引導;承擔推進工業企業資源集約利用綜合評價工作;綜合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推進安全產業發展;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應急管理、國防動員相關工作;承擔市減輕企業負擔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鋼鐵、有色、黃金、稀土、石化(不含煉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等原材料及新材料行業管理,制訂並實施行業發展規劃;研究國內外材料工業發展趨勢並提出有關意見建議;推動相關行業統計體系建設;負責市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組織協調工作。發展生產性服務業,推進先進位造業與現代服務業深度融合;負責推進工業設計、現代物流、會展業和服務型製造發展;承擔工業文化和工業遺產保護等工作;推動相關行業統計體系建設。
(五)投資與技術創新處(行政審批處)。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產投資和技術改造項目管理,提出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投資和技術改造的方向、規模,編製並組織實施工業投資、技術改造規劃及年度計劃;組織實施國家有關技術改造項目計劃,跟蹤服務相關重大工業項目,落實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優惠政策,推進技術改造項目建設;推動產融合作。負責通用機械、航空航天、軌道交通等裝備製造業行業管理,制訂並實施行業發展規劃;組織重大技術裝備自主研發與推廣應用,指導高端技術裝備的引進、消化、吸收、創新,推進高端技術裝備國產化;推動全市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創新及應用;牽頭智能製造工作,負責智能製造重大項目建設管理;推動相關行業統計體系建設。指導全市工業和信息化行政審批事項的規範化管理,推進行政審批服務便民化改革;據規定承擔企業技術中心的認定與評價,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麻黃、甘草收購許可證核發,無線電頻率使用許可,無線電台(站)設置許可和識別碼核發等市級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行政審批事項,並限時辦結;負責組織協調行政審批事項的勘察、論證、審核、上報等工作。指導推進先進位造業集群發展,培育新型工業化示範基地;統籌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推進重大項目建設,培育新產業、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負責推動先進位造業體系建設,研究制訂促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技術進步、企業技術創新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建設,負責全市企業技術中心和製造業創新中心建設;組織工業和信息化領域重大技術攻關和創新能力提升項目,開展重點新技術新產品推廣應用,促進產學研用結合和技術成果轉化;推動人工智慧產業發展,促進人工智慧與製造業融合創新應用;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質量管理、標準化和知識產權工作,培育自主品牌。承擔全市國防科學技術工業相關工作。
(六)節能與綜合利用處。負責全社會節能的綜合協調,實施能耗強度管理;承擔節能監督管理、工業技改項目能評管理工作;制訂並實施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循環經濟發展、清潔生產、資源綜合利用規劃及促進政策;組織協調節能改造和綠色製造重大示範工程,指導節能環保產業發展;承擔市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有關節能具體工作。
(七)中小企業處(消費品工業處)。組織實施促進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政策;負責監測分析中小企業、民營經濟運行態勢;推進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培育"隱形冠軍"企業;協調解決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重大問題;定期組織對中小企業促進工作情況的監督檢查,委託第三方機構開展中小企業發展環境評估;承擔市政府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制訂並實施中小企業、民營經濟服務體系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統籌中小企業公共服務體系和融資服務體系建設,推動企業股改上市,推進中小企業技術推廣、市場開拓、政策信息等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指導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創新創業,推進小型微型企業"雙創"基地建設;指導各類服務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規範服務;聯繫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行業協會工作。負責輕工、紡織、醫藥、食品等消費品行業管理,制定並實施行業發展規劃;推動傳統工藝美術行業發展,開展相關大師、名人的評審和推薦;承擔食鹽專營工作和鹽業行業管理;協調煙草專賣管理;推動相關行業統計體系建設;承擔宿遷"中國酒都"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導工業、信息化領域的企業人才隊伍建設,負責企業人才培訓;負責承接對口支援、協作幫扶等相關工作;負責推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對外合作交流和招商引資;承擔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外事工作。
(八)信息化發展處。負責智慧宿遷建設推進工作;制訂並組織實施信息化發展專項規劃、年度計劃,參與制訂相關支持政策、技術規範和標準;組織規劃重大信息化建設項目,實施信息技術推廣應用,擴大和升級信息消費;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信息安全,組織開展工業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建設;承擔市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統籌推進工業領域信息化發展,研究制訂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發展戰略,制訂並實施製造業與網際網路融合發展、工業網際網路創新應用、新一代信息技術與製造業融合發展的專項規劃和年度計劃;統籌推進工業網際網路產業發展、平台建設和推廣應用,實施製造業與網際網路融合發展試點示範工程;參與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管理體系標準制定,促進企業貫徹融合管理體系標準;推動工業領域電子商務發展。制訂並實施全市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相關政策、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指導縣區制定信息基礎設施空間布局規劃,跟蹤推進信息基礎設施重大項目建設;負責全市信息基礎設施統計分析;組織推進通信網、廣播電視網、計算機網等"多網"融合發展,協調信息基礎設施領域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項;推進跨行業、跨部門信息網路的互聯互通。負責全市電子信息行業管理,制訂電子信息、物聯網、集成電路等行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促進電子信息技術推廣應用,指導行業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創新等工作;參與組織實施國家和省科技重大專項中的電子信息項目,跟蹤推進信息產業重大項目建設;協調微電子等基礎產品的開發與生產,協調推進智能卡產業和應用推廣工作;推動相關行業統計體系建設。制訂促進大數據產業發展的戰略、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引導大數據產業集聚發展,推動數字經濟創業創新;研究制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大數據收集、管理、開發、應用等標準規範;指導推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大數據開發、應用和管理創新。負責軟體與信息服務業、網際網路產業管理,制訂並實施行業發展規劃;指導軟體技術、產品和系統及信息技術服務工具、平台研發和產業化;推動網際網路、雲計算、人工智慧等新技術、新產品、新業態融合發展;推進網路安全技術、產品研發及產業化;推進軟體保護和正版化;推動相關行業統計體系建設。
(九)無線電管理處。貫徹實施無線電管理的法律、法規,負責本市除軍事系統外的無線電管理工作;根據授權實施無線電頻率使用許可、審查無線電台(站)的建設布局和台址、核發無線電電台執照及電台識別碼(含呼號)、徵收頻率佔用費;負責本市無線電發射設備的監管和業餘無線電管理;負責本市無線電安全和重大活動保障;負責本市無線電監督檢查、無線電監測和干擾查處,在授權範圍內實施行政執法;領導本市無線電監測站開展業務;完成省級無線電管理機構交辦的任務,協調處理本市無線電管理其他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