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司法局

河池市司法局

河池市下屬職能部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

管轄區域


河池市

主要職責


(二)指導、監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強制隔離戒毒場所的管理工作,配合自治區勞動教養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做好河池強制隔離戒毒所的前期論證和籌建工作。
(三)擬訂全市法制宣傳、普及法律常識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依法治理工作和對外法制宣傳工作。
(四)負責指導監督全市律師、公證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
(五)監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六)指導、監督全市司法所建設、人民調解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負責全市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核准工作。
(七)指導、監督、管理全市社區矯正工作和刑釋解教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八)組織實施全市國家司法考試工作。
(九)協助自治區司法廳做好全市司法鑒定人、司法鑒定機構仲裁機構的登記管理工作。
(十)負責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槍支、彈藥、服裝和警車等物資裝備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統計劃財務工作。
(十一)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作風、工作作風建設,管理局機關的人事工作,負責全市社區矯正司法警察(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責任民警)及全市司法行政系統強制隔離戒毒場所司法警察的警務管理和警務督察工作,協助各縣(市、區)管理司法局領導幹部。
(十二)承辦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區司法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局長: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