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黎明
翟黎明
曾任濟南市歷下區委常委、組織部部長,濟南市歷下區委副書記,濟南市婦聯黨組書記、主席,山東省婦聯副主席,山東省婦聯副主席、黨組書記。
2008年2月當選山東省婦聯主席。
2011年10月,連任山東省婦聯主席。
2013年3月29日,山東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委員。
2015年5月,任山東省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
2015年12月,任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內務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2011年10月27日,山東省第十二次婦代會圓滿完成各項任務,在濟南閉幕。婦代會還選舉出山東省婦聯新一屆執委會,翟黎明連任省婦聯第十二屆主席。
2015年5月,山東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決定任命翟黎明為山東省人大常委會副秘書長。
2015年12月3日,任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內務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2016年3月30日,山東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表決通過:翟黎明不再擔任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委員職務。
2016年7月,免去翟黎明的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秘書長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