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法

詞語

伏法,讀音為fú fǎ,漢語詞語。指罪犯被執行死刑。往往有許多人誤認為是罪犯服刑的意思,其實這是錯誤的。罪犯認罪,依法受刑,服從法院的判決是服法,應注意區分。出自《史記·田叔列傳》。

詞語出處


1.《史記·田叔列傳》:“今 梁王 不伏誅,是 漢 法不行也;如其伏法,而太后食不甘味,卧不安席,此憂在陛下也。”
2.宋 朱彧《萍洲可談》卷三:“(趙諗)未三十歲,升朝為國子博士,忽以狂逆伏法。”
3.清 紀昀《閱微草堂筆記·灤陽消夏錄五》:“康熙中,江 南有徵漕之案,官吏伏法者數人。”
4.魏鋼焰 《寶地--寶人--寶事》:“惡霸們一一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