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鞋

便鞋

精美但不實用的便鞋只是用來欣賞的,而不是用來穿的。事實上,便鞋與優雅同義。薄薄的鞋底用面料或上等的皮革做成,雖然容易穿脫但起不到任何保護作用。

詞語概念


詞目:便鞋
拼音:bìan xíe
注音:ㄅㄧㄢˋ ㄒㄧㄝ ˊ
基本解釋
1. [cloth shoes]∶穿著舒適的布鞋。
2. [slippers]∶輕便的鞋。
引證解釋
指輕便鞋,一般指布鞋。
蕭紅馬伯樂》第一部:“她穿的是米色的襪子,蘭緞綉著黃花的家常便鞋。”

便鞋發展


在歷史上,便鞋總是與財富的榮耀聯繫在一起的,因為它們是如此嬌柔、精細,而且又是女人們在閨房中最親密的足上用品。羅馬婦女從來不會穿插著自己的秀鞋出家門的,所以這柔軟、低跟的便鞋多少帶點色情的涵義。古羅馬元老院儀員LuciusVitsllius就曾經把情人的便鞋偷偷地藏在外衣裡面,還時不時地小心翼翼地拿出來親吻,就像心花怒放地閱讀一封瀰漫著香氣的情書一樣。
在很長一段時間裡,教學的主教們都穿著真絲錦緞或天鵝絨平底便鞋;到了伊麗莎白執政期間,英國的男男女女都流行穿帶跟的便鞋。那些精美華麗的裝飾和昂貴的材料無不炫耀著穿著的富有。為了限制鞋匠們在便鞋上使用太多的金子和鑽石作為裝飾,在威尼斯還曾有過一項法律來約束這種奢侈。雖然如此,人們卻沒有一點節制,在骨子裡還是認為那些華美的鞋子是最好的、最美的、最高貴的。同時,越輕薄柔軟的便鞋越能抬高穿者的社會地位。據說,有一次Josephine(約瑟芬)皇后(她有521雙便鞋)質問她的鞋匠為何那雙只穿了一次的鞋就露了一個洞,鞋匠則回答說:“啊,尊貴的夫人,我知道問題在什麼地方了,那都是因為您穿上它走路了呀!”
18世紀,綴滿寶石、鞋頭微微翹起的便鞋很受喜愛。中產階級的婦女們穿著裝飾豪華的仿製的木底鞋,模仿那些更優越的貴婦們。鞋底上刻意的裝飾可以達到以假亂真的地步,就好像用真正的花錦緞、花邊、絲帶和寶石等稀有且昂貴的材料做成的。法國大革命后,貴族們的專有紅色高跟鞋被禁止了,但是用軟山羊皮、天鵝絨和絲綢精工細做的薄底淺口皮鞋地卻沒有退出時尚舞台,在將近半個世紀的時間裡它依然是風姿綽約。
在19世紀,舞會成為流行事物,用玫瑰花飾品、小絨球或蝴蝶結裝點的嬌小便鞋大多是用極薄的山羊皮或華麗輕盈的真絲製成,這種輕薄的鞋子常常被舞迷們穿破。實用的鞋子是勞動階層能夠承受得起的品種,因而在美國和歐洲,中產階級和上流社會的婦人們對它產生了一種鄙視的態度,不屑一顧。精緻、細膩的便鞋成了她們顯示清高的優越的物品之一。即使是一些條件不好的室外環境,她們也不肯放下尊貴依舊穿著經受不了折磨的便鞋。1832年的冬天,一個異常寒冷的冬天,Anthony Trollope(安東妮?特羅洛普)夫人看見婦人們在冰天雪地中舉不維艱地蹣跚著,用嘲笑又憐惜的口吻寫道:“那狹小的鞋真的連草葉上一點露水的濕冷都抵擋不了!”
在今天,便鞋則是一些特殊場合上穿著的服飾品──要麼是豪華晚宴中與夜禮服一同出現,要麼是婚禮服中的角色。在很多情況下,它們可能只穿一次,之後就被小心、珍愛地收藏起來了,不管是在舞夜狂歡中,也不管是私密閨閣中,現代的便鞋也同樣是用奢華的面料並裝飾著精美的刺繡、閃亮的金屬飾片、華美的羽毛,與幾個世紀之前相比絲毫不遜色,甚至有過之。可喜的是,從實用功能性方面則遠遠勝過它們的祖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