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京刑部原檔

盛京刑部原檔

本書所譯檔案為纂修《清太宗實錄》所引用,但大部分是不為人們稱道的原始資料,對於研究關外時期滿洲法制的歷史發展,具有特殊的史料價值。 ”此後,凡官修史書涉及關外法制,均奉此為圭臬,更無創見。本書詳錄清初有關司法機構、訴訟,鞫訊,斷獄以及刑名法例方面的翔實而珍貴的史料,可以用來補充、印證有關的官書、檔案記載。

內容介紹


《盛京刑部原檔》所譯72件檔案,在《盛京原檔》中所佔比重最大,是其重要組成部分之一。它保存了從清太宗崇德三年(公元l638年)正月至崇德四年十二月兩年間刑部審理的全部案件檔案。這些檔案記載了犯罪事實、審理經過、有關上諭、程序格式、以及登記存檔等一系列環節和制度,標誌著關外時期的滿洲法制已發展到漸趨成熟的階段。本書所譯檔案為纂修《清太宗實錄》所引用,但大部分是不為人們稱道的原始資料,對於研究關外時期滿洲法制的歷史發展,具有特殊的史料價值。
清王朝入關前的法制史,迄今仍屬亟待耕耘的學術園地。順治初在《大清律御制序文》中說:“太祖、大宗創業東方,民淳法簡,大辟之外,惟有鞭笞。”此後,凡官修史書涉及關外法制,均奉此為圭臬,更無創見。近人撰修《清史稿·刑法志》也未脫此窠臼。解放以後,研究滿洲開國史的成果頗為豐碩,惟獨法制領域終嫌寂寥,或有涉及之者,不外一鱗半爪之類,原因就在於史料闕如。
事實上,從清太祖努爾哈赤萬曆十一年(公元1583年)起兵,至順治元年(公元1644年)清兵入據中原,這半個多世紀是滿洲社會由早期奴隸制向早期封建制過渡的急遽變化時代,無論是經濟關係、階級結構、政治、法制制度以及道德習俗,無不帶有變動時期的深刻烙印。就法制而言,在“參漢酌金”的思想指導下,形成了既涵有滿洲舊傳統,又吸收漢文化影響的特色鮮明的法律體系。研究關外法制,可以從這個重要的側面,把握滿洲社會制度的性質和社會成員法制地位的演變,認識關外法制建設對維護滿洲社會秩序,推動早期滿族國家發展所起的重要作用;比較它同漢封建法制的一般與特殊的規律,察鑒入關以後法制發展的歷史必然性。正因為如此,深為本書出版感到欣喜和慶賀。
本書詳錄清初有關司法機構、訴訟,鞫訊,斷獄以及刑名法例方面的翔實而珍貴的史料,可以用來補充、印證有關的官書、檔案記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