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寧市教育局

西寧市教育局

西寧市教育局是主管西寧市教育事業和語言文字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門。

西寧地區目前有各級各類學校747所,在校學生38.01萬人,其中幼兒園331,在園幼童6.49萬人;小學及教學點308所(個),在校生15.59萬人;初級中學87所,在校生7.57萬人;普通高中49所,在校生4.23萬人;中職學校20所,在校生4.04萬人;特殊教育學校3所,在校生871人。全市有教職工17536名,專任教師16921名,其中城市、縣鎮、農村教職工數分別為:7882名、4805名、4849名,有專任教師分別為7462名、4655名、4804名。小學、初中、高中有專任教師分別為:7590名、5957名、3374名。

領導班子


黨委書記、局長王 剛
負責西寧市教育局全盤工作,分管市政府教育督導室、專家諮詢委員會。
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 段志君
分管黨委辦公室(市委教育工委辦公室)、紀檢監察和審計處、人事處。
黨委委員 易俊仁
具體負責高等職業教育,主持西寧城市職業技術學院工作。
黨委委員、副局長 王光獻
分管發展規劃和基建裝備處、市教育信息中心。
黨委委員、副局長 劉純生
分管中學教育處、小學和學前教育處、體衛藝處、市少年宮、西寧市中小學生社會實踐教育中心、市教育科學研究院、教育學會。
黨委委員、教育工會主席 斯琴
分管辦公室、團委,主持市教育工會工作。
黨委委員、副局長 常玉峰
分管法規安全處、職業教育和社會教育處(社會力量辦學管理辦公室)、財務和學生資助處(教育公益基金會、會計核算中心)、市教育考試院。
教育督導室主任 張元生
主持市政府教育督導室工作。
調研員 王春江
根據局黨委安排,承擔調研、督查、考核、檢查等專題性、臨時性工作任務。
調研員 朱富貴
根據局黨委安排,承擔調研、督查、考核、檢查等專題性、臨時性工作任務。
副調研員 陳海雲
根據局黨委安排,承擔調研、督查、考核、檢查等專題性、臨時性工作任務。

內設機構


西寧市教育局設9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共青團西寧市教育局委員會)
組織實施教育工作的法律、規章和政策,擬訂教育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起草有關規章和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財務、資產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以及政務公開、新聞發布、來信來訪、安全保密等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系統黨建工作,負責紀檢、宣傳、統戰、精神文明建設及群團組織工作。
(二)財務與審計處
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計劃,監督教育經費的管理使用;編製直屬單位教育經費預決算,負責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財務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歸口管理國外、海外、省外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三)基礎教育一處
擬訂全市中小學教學改革發展規劃、政策規章及少數民族教育特殊政策措施;綜合管理全市中學教學工作,負責指導教育教學改革、省市級“示範學校”建設、教育教學質量監控評估、教育均衡發展等工作;指導地方教材及校本教材建設;制定全市初、高中招生計劃,並組織實施高中招生工作;負責中學生學籍管理;負責全市中小學布局結構調整工作。
(四)基礎教育二處(市語言文字委員會辦公室)
執行學校德育工作的方針、政策,編製全市中小學師德建設、學生德育工作規劃,負責師德建設工作,指導評估學校德育工作和開展表彰活動;管理、指導全市幼兒園、特教學校、校外教育機構的工作;組織實施初中招生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語言文字工作的規劃,組織協調並監督檢查漢語、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規範和標準實施,承擔推廣普通話工作和普通話師資培訓工作。
(五)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處(社會力量辦學管理辦公室)
統籌規劃、協調管理全市職業學歷教育;擬訂職業技術學校發展規劃和招生計劃,並負責組織實施;負責職業技術學校專業設置調整工作,制定教學評估方案並指導實施,協調職業證書考試工作;制定職業技術學校師資培訓規劃,指導師資培訓工作;負責全市職業技術教育師德建設、學籍管理、學生德育、學生安全和學生資助、就業管理等工作;管理、指導、評估民辦教育機構的教育教學工作;負責全市掃除青少年文盲工作的指導、評估、檢查。
(六)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處
宏觀指導全市中小學校體育、衛生健康和藝術教育工作,擬訂指導性政策;制定體育、衛生、藝術教育教學評估標準,並進行教育教學質量評估與考核;組織全市性及較大規模中小學生體育、藝術競賽及交流活動;指導全市中小學學生疾病防控工作;指導並實施學校國防教育工作。
(七)人事處
協調指導全市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內部人事制度改革;負責局屬單位的編製、人事等管理工作;負責全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作;負責提出局屬單位的設置、更名、撤銷與調整建議;協助局黨委對局屬單位幹部的考察、考核、獎懲、任免等幹部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教師、教育工作者的表彰獎勵和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歸口管理教育系統的對外交流與合作、聘請外國教育專家等工作。
(八)基建與教育技術裝備處
負責全市教育基礎設施建設投資項目計劃的擬訂、組織、實施、統計工作;執行學校設置標準,負責對全市中小學校、教育教研機構電化教育及圖書、教學儀器設施裝備的指導工作;負責管理教育信息網路建設工作並指導應用。
(九)教師工作處
負責局屬單位教師招聘、考錄工作;負責局屬單位教職工日常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教職工考核、評價、獎懲等工作;負責指導全市教育系統事業單位開展崗位設置和聘用工作;負責組織開展教師培養與培訓工作;負責局屬單位的勞資、社保及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教師資格認定工作。

主要職責


(一)組織實施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教育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負責實施。起草有關法規規章和政策,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執行學校的設置標準,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三)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義務教育的指導和協調,負責普通中小學教育、幼兒教育、特殊教育、職業學歷教育工作。執行基礎教育教學基本要求和教學基本文件,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四)負責教育督導工作,負責組織和指導對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負責基礎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的監測工作。
(五)負責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執行中等職業教育專業目錄、教學指導文件和教學評估標準,負責中等職業教育教材建設和職業指導工作。
(六)負責提出學校的設置、更名、撤銷與調整建議。
(七)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計劃,監督教育經費的管理使用。
(八)指導少數民族教育工作,協調對少數民族和少數民族地區的教育援助。
(九)指導學校的思想政治、德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法制教育、國防教育及勤工儉學工作,指導學校黨建工作。
(十)主管全市教師工作,負責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負責組織學校教師教育系列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審工作,負責教師資格認定工作。
(十一)負責初、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的招生計劃、招生考試和學籍學歷管理工作。
(十二)歸口管理教育系統的對外交流與合作,負責合作辦學及外國教育專家等工作。
(十三)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語言文字工作的規劃,組織協調並監督檢查漢語和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規範和標準實施,承擔推廣普通話工作和普通話師資培訓工作。
(十四)負責學生資助工作,歸口管理國外、海外、省外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指導教育專業學會、協會、基金會等社團組織工作。
(十五)負責學生和學校安全工作。
(十六)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獲得榮譽


2015年2月,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四屆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2020年6月,被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青海省軍區命名為青海省“擁軍優屬模範單位”。
2020年11月20日,入選第五屆全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先進單位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