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益旺
劉益旺
劉益旺,大學文化,中國民主建國會會員。原益發合公司董事,長春市工商聯第一任秘書長。河北省樂亭縣汀流河鎮劉石各庄村人。1925年生,為長春益發合最後一任董事長劉慧田之子。1932年隨父母遷居北京,在北京度過了他的學生時代。1945年“八·一五”東北光復后,在輔仁大學讀書時,參加了推翻國民黨統治的地下鬥爭。北平(今北京)解放之初,曾擔任中國新民主主義青年團輔仁大學支部書記。1983年加入中國民主建國會。
1949年夏,劉益旺來到長春,幫助父母解決益發合面臨的困難。在長春黨政領導的支持下,益發合的困難順利解決,他也病倒在長春,未能返回北京。同年年末,益發合召開新中國成立后第一次股東會,劉益旺當選為益發合董事兼任董事會秘書,后改任副經理。當時,企業內部視他為董事長的代表,外界則把他看成益發合“少東家”。他活躍一時,曾代表企業帶頭認購公債,《長春新報》在頭版顯著位置刊登報道,給予高度評價;他做為資方代表參加廠內的勞資協商會議,其經驗在全市推廣;他儘力改善廠內工人的勞動條件和生活環境,資助工會辦好職工業餘學校;在抗美援朝運動中,他把為志願軍加工軍糧和“草餅”(一種馬料)當做政治任務親自來抓,日以繼夜,質量居全行業之首,榮獲軍方獎狀。1951年6月,長春市工商聯召開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他被選為市工商聯第二屆執行委員會委員、常委,兼秘書長,成為長春市工商聯第一任秘書長。
1952年初,益發合受到“五反”運動的猛烈衝擊,劉益旺被召回益發合交待問題。同年3月,他被以“大量盜騙國家財物,並以停發工資的惡劣手段破壞運動”的罪名逮捕入獄,關押8個多月。此刻,長春市工商聯也以“擅離職守”的理由,撤銷了他的秘書長的職務,接著又以“五毒俱全,拒不坦白”的理由,撤銷了他的執委和常委職務。
1952年冬,長春市政府派人把劉益旺從監獄接回,讓他回益發合維持生產。1954年3月,益發合公私合營籌備委員會成立,下設清產估價、章程起草和生產改革三個委員會,劉益旺擔起了清產估價委員會主任這個最繁重的任務。合營時,他認為自己是一個青年學生,因介入益發合,搞得一塌糊塗,所以要堅決拔出腳來,三次謝絕公方代錶轉達領導希望他繼續留在工商界的意圖,一再要求政府另行分配工作。他被派到長春市第八中學任歷史教員。
劉益旺到八中后,盡量不再與工商界人士接觸,一心撲在教學上。不料,1955年“肅反”運動時,他未能倖免,理由是像他這樣一個資產階級分子,早年參加革命,一定是鑽入黨內的特務。被迫之下,他交出了自己的日記。
1957年“大鳴大放”,長春市中小學的整風安排在第二批,這時“反右”鬥爭業已開始,劉益旺自然要格外謹言慎行。但八中校長派他去參加省教育廳召開的中小學教師座談會,並要求他把校內老師們的意見和建議徵集一下帶上去,結果他被打成“右派”,升格為“極右分子”,並移交法院。1958年8月,經南關區法院判決,認定劉益旺一貫反黨反人民反社會主義,在益發合時大量盜騙國家財物,書寫反動日記,在八中又趁整風之機,瘋狂地向黨進攻,已構成反革命罪,依法判處管制3年,開除公職,送勞動教養。
1958年8月到1962年6月,劉益旺經歷了3年零10個月的勞動教養,先後在吉林、柳河、輝南、金川等地,採過礦、煉過鐵、修過路、伐過樹。1960年冬,患乾瘦病,幾成餓殍。儘管熬到解除勞教,仍未恢復自由,被強制留在勞改單位就業。從1962年到1970年這8年間,劉益旺做為一名勞改單位的就業職工,戴著“反革命分子”帽子,繼續勞動改造,到過敦化太平嶺白土礦,又到天崗採石場,最後被集中到鎮賚勞改農場。
“文化大革命”開始后,國務院頒布《公安六條》,加強了對“五類分子”的監管。1968年9月,劉益旺與另幾名“右派”同時被捕,他再次蹲監坐獄。逼迫他供認自己參加了一個叫做“反共救國軍”的反革命集團,因為他是益發合“少東家”,當上了“反共救國軍”的“財政部長”。在小號關押19個半月,株連家屬。妻子倍受煎熬,被迫與他離婚。
1970年夏,劉益旺被從鎮賚勞改農場遣送到榆樹縣閔家公社康家大隊落戶,仍戴“反革命分子”帽子,監督勞動。幸虧當地質樸的農民對他多有憐憫和同情,他又能利用自己的知識輔導本村的幾個學生成材,因此他在農村得以保存自己。
1979年4月,他的錯划右派問題得到改正,回長春與親人團聚,在八十一中任教。南關區法院複查了21年前的“劉益旺反革命案件”,改判無罪;鎮賚勞改農場也寄來了關於“反共救國軍財政部長”案件的平反通知書。
劉益旺在八十一中的課堂教學深受學生歡迎,被評為優秀教師;業餘在外兼課,直至67歲,因聽力漸衰才退下講台。
1983年,劉益旺因與工商界的歷史淵源,被調到民建吉林省委機關任宣傳處長,1988年退休。此間他突出的成績是辦學,尤其是為部隊辦班,培養軍地兩用人材。退休后他個人仍未間斷此項工作,直到75歲。兩次被評為擁軍優屬先進個人。
劉益旺是學歷史的,很喜愛歷史。儘管他青年時期曾一度涉足工商界而招來了半生禍災。在新的歷史時期,仍執著地以搶救工商史料為己任,走訪了許多老一代的工商業者,查閱了大量的文字材料,整理出近20篇“老字號”廠史、店史和工商人物傳記。其中有《我記憶中的京東劉家》、《長春益發合興衰始末》、《玉茗齋、玉茗魁、玉茗順》、《劉名遠與振興合》、《長春大車店行業記略》、《長春商會的成立及其變遷》、《吉林省傳統風味食品拾遺》、《田芝年傳》、《鄭硯耕傳》等等,這些文章多發表於省市政協編印的《文史資料》或收入《吉林省·人物誌》。他還與省政協合編了《吉林省工商史料專輯》。二十世紀90年代前半期,他先後接受吉林省民建、工商聯和長春市民建、工商聯的委託,編寫了《吉林省志·民主黨派工商聯志》里的“中國民主建國會吉林省委員會篇”和“吉林省工商業聯合會篇”及《長春市志·民主黨派工商聯志》里的“中國民主建國會長春市委員會篇”和“長春市工商業聯合會篇”,並兩次被評為修志的先進工作者。二十世紀90年代後半期,他撰寫了自己的回憶錄《我和我的家》,他希望通過交織在一起的家庭史、企業史和個人經歷,能夠折射出不同歷史階段的社會變遷以及民族工商業的興衰榮枯,給後人留下一部有價值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