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企業社會責任報告

中國企業社會責任報告

中國企業社會責任報告,中國社科院2011年11月8日發布。

簡介


2011年11月8日,中國社科院2011年《中國企業社會責任報告》(簡稱藍皮書)發布,該報告的客觀性引起了廣泛爭議。課題組分別調研了中國境內的國企、民企、外企的百強企業。結果顯示,在被選中評價的300家企業中,按百分制考評,所有企業平均得分不到20分。有近七成企業是旁觀者,沒有推動社會責任管理,社會責任披露十分缺乏。

內容


據稱,本次評價指標參考了國際企業社會責任指標體系,國內企業社會責任倡議書及世界500強企業的社會責任評估體系。今年,中國百強企業社會責任發展指數平均分由17.0分變為19.7分,但社會責任整體水平仍然較低。
課題組根據企業社會責任發展的階段特徵,將企業分為五類:卓越者、領先者、追趕者、起步者和旁觀者。包括國企、民企和外企的中國境內百強企業共300家,只有中國遠洋集團一家企業屬於卓越者,他們已經連續三年都排在該報告的第一位。有205家企業是旁觀者,佔總數量的近七成。所謂旁觀者便是局外人,這些企業沒有推動社會責任管理,社會責任披露十分缺乏,有26家企業得分是0分甚至是負分。
這26家企業中,外資企業佔了大頭,共有19家。阿迪達斯、戴姆勒·克萊斯勒、可口可樂等在華外資企業均“榜上有名”,其中阿迪達斯(中國)有限公司以-4分成為倒數第一。社科院專家稱,該企業在企業社會責任發展規劃、反商業賄賂制度與措施,以及企業的環境管理和節約資源能源、降污減排方面的信息披露程度非常不足。

企業社會責任不宜排名


中國社科院11月8日發布2011年《企業社會責任藍皮書》,對國有、民營和外資100強共300家企業的社會責任發展水平進行了評價。藍皮書顯示,中國企業整體社會發展責任指數偏低,七成企業嚴重缺乏社會責任,26家企業得分為0分或負(見財新網報道“阿迪達斯被指企業社會責任最差”)。萬達集團董事長王健林針對此事在新京報上特別撰文回應,現全文轉錄如下。
企業“社會責任”不宜排名
日前,從媒體看到中國社科院發布的2011年《企業社會責任藍皮書》,我認為,這份藍皮書沒有真實反映中國企業社會責任狀況,容易誤導社會輿論,僅指出以下幾點錯誤:
一、國家多次要求禁止各種名目的排名排序活動,這份報告儘管打著企業社會責任的招牌,說著公益的話語,但實質仍是評比排名。
二、企業社會責任無法排名。企業有大有小,行業千差萬別,不同大小、不同行業企業無法用同一個標準評價。比如,利潤千億的壟斷央企和辛苦一年掙幾十萬的民營企業怎能比較。又比如,拿環保企業和煤炭企業比,無論煤炭企業怎麼努力承擔社會責任,綜合評價恐怕也好不到哪裡去。企業社會責任評價是極其複雜的工程,儘管可以根據國際上的標準做一些綜合評價,但決不能採用評分排名的辦法論證企業社會責任的好壞。
三、藍皮書沒有真實反映中國企業的社會責任狀況。中國有900多萬家企業,藍皮書僅選取300家進行評價,這麼小的樣本數量,不可能真實全面地反映中國企業社會責任狀況。即便綜合評價,也應在同行業內的企業中進行,而且每個行業必須保證相當數量的企業參評,這樣真實性才有保證。
四、對民營企業評價不公。藍皮書的有關負責人表示:“民營企業社會責任工作的推進力度停滯不前”。做出這樣的評價是不嚴肅的。去年,全國政協、中央統戰部、全國工商聯均有正式報告,指出民營企業廣泛開展的創先爭優、感恩行動等活動取得顯著效果,民營企業社會責任有較大進步,企業形象明顯改進。難道說上述幾個部門的評價錯了?企業社會責任包括很多方面,其中慈善捐贈是主要內容之一。近年來,在汶川地震、玉樹地震、舟曲泥石流這些重大自然災害中,捐款排前幾位的基本都是民營企業,怎能說民營企業社會責任停滯不前?此外,天價酒、天價燈、天價度假村這些醜聞均出自央企而不是民企,又如何證明央企社會責任明顯好於民營企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