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評價法

綜合評價法

徠綜合評價法指的是運用多個指標對多個參評單位進行評價的方法,簡稱綜合評價方法。綜合評價是指某些企業通過多元化評價對企業的發展及方向進行一個綜合的統計評價,從而來判斷企業的走向和目標,這對任何一個企業或者行業化發展都有很大好處,所以綜合評價是市場及其企業都有決定性作用。

評價法


其基本思想是將多個指標轉化為一個能夠反映綜合情況的指標來進行評價。如不同國家經濟實力,不同地區社會發展水平,小康生活水平達標進程,企業經濟效益評價等,都可以應用這種方法。

方法種類


現代綜合評價方法包括主成分分析法、數據包絡分析法、模糊評價法等。
(1)主成分分析法。主成分分析是多元統計分析的一個分支。是將其分量相關的原隨機向量,藉助於一個正交變換,轉化成其分量不相關的新隨機向量,並以方差作為信息量的測度,對新隨機向量進行降維處理。再通過構造適當的價值函數,進一步做系統轉化。
(2)數據包絡分析法。它是創建人以其名字命名的DEA模型——CR模型。DEA法不僅可對同一類型各決策單元的相對有效性做出評價與排序,而且還可進一步分析各決策單元非DE有效的原因及其改進方向,從而為決策者提供重要的管理決策信息。
(3)模糊評價法。模糊評價法奠基於模糊數學。它不僅可對評價對象按綜合分值的大小進行評價和排序,而且還可根據模糊評價集上的值按最大隸屬度原則去評定對象的等級。

特點


綜合評價法的特點表現為:
(1)評價過程不是逐個指標順次完成的,而是通過一些特殊方法將多個指標的評價同時完成的;
(2)在綜合評價過程中,一般要根據指標的重要性進行加權處理;
(3)評價結果不再是具有具體含義的統計指標,而是以指數或分值表示參評單位"綜合狀況"的排序。

要素


構成綜合評價的要素主要有:
1.評價者。評價者可以是某個人或某團體。評價目的的給定、評價指標的建立、評價模型的選擇、權重係數的確定都與評價者有關。因此,評價者在評價過程的作用是不可輕視的。
2.被評價對象。隨著綜合評價技術理論的開展與實踐活動,評價的領域也從最初的各行各業經濟統計綜合評價拓展到後來的技術水平、生活質量、小康水平、社會發展、環境質量、競爭能力、綜合國力、績效考評等方面。這些都能構成被評價對象。
3.評價指標。評價指標體系是從多個視角和層次反映特定評價客體數量規模與數量水平的。它是一個“具體一抽象一具體”的辯證邏輯思維過程,是人們對現象總體數量特徵的認識逐步深化、求精、完善、系統化的過程。
4.權重係數。相對於某種評價目的來說,評價指標相對重要性是不同的。權重係數確定的合理與否,關係到綜合評價結果的可信程度。
5.綜合評價模型。所謂多指標綜合評價,就是指通過一定的數學模型將多個評價指標值“合成”為一個整體性的綜合評價值。

步驟


1、確定綜合評價指標體系,這是綜合評價的基礎和依據。
2、收集數據,徠並對不同計量單位的指標數據進行同度量處理。
3、確定指標體系中各指標的權數,以保證評價的科學性。
4、對經過處理后的指標在進行匯總計算出綜合評價指數或綜合評價分值。
5、根據評價指數或分值對參評單位進行排序,並由此得出結論。

計算方法


主要有打分綜合法、打分排隊法、綜合指數法、功效係數法等。

案例分析


案例一:綜合評價法在電網工程后評價中的應用
項目后評價的理論基礎是現代系統控制與反饋控制的管理理論,后評價是完全建立在實際數據的基礎上,如何選擇合適的評價體系和指標,正確處理和應用這些數據是成功實施后評價的核心。
1.后評價的總體實施方法 電網工程項目后評價主要需要解決三個問題:一是項目的原定目標和目的是否可能達到,目標是否需要調整;二是項目的原定效益是否可能實現以及實現的程度;三是項目運營可持續性,下一步會有什麼風險,有多大風險。
由於上述三個問題涉及到較多的定量和定性的分析,在實際操作中,可以使用綜合評價法對電網項目實施后評價,可分解為項目建設過程評價、項目經濟效益評價、電網項目社會經濟的影響評價、可持續性評價、決定性因素評價五個一級評價目標,根據其不同的特點選用不同的評價方法,同時還需要根據工程特點有側重地分解二級或三級評價目標,從而進行定性或定量分析。
綜合評價法
綜合評價法
設項目實施過程評價為P,項目效益評價為P,項目影響評價為P,項目可持續性評價為P,其各自所佔的權重為μ− μ,則項目的后評價總評分P的計算方法為:
其中,μ1 − μ4是各項所佔的權重,該數值可通過搜集權威專家的集體意見,對一級評價目標中四項評價內容相對於整體評價結果的重要程度進行量化,採用層次分析法(AHP)計算而出。
X1 −X4為各項目決定性因素評價的結果,由於決定性因素評價採用。0/1評價,所以此項指標具有一票否決權,對最終結果影響較大,評判需特別慎重。
2.項目建設過程評價 根據不同的電網工程特點,項目實施過程評價目標可分解為前期工作評價、項目實施評價、投資執行情況評價、生產運行效益評價等二級目標,進而可以分解為若干三級目標,再設立相應的標準對各級指標進行評價。
在具體實施中,往往採用定性和定量相結合的方式對該評價內容進行評分,具體可以採用前後對比、成功度告、百分制評分居等方式,由專家進行評分並匯總。量化指標中,以運行效益這個二級目標為例,根據其特點,可以運用前後對比法對其進行定量評價:
生產技術指標完成情況評價表
年度負荷水平(kW)輸送電量(kWh)線損率(%)線路穩定極限(kW)事故停運次數(次)
設計值
第1年(實際值)
第2年(實際值)
……
第n年(預測值)
偏差
值得注意的是,電網輸變電工程項目按規定在項目投產1-2年內開展項目的后評價工作,此時,投資收益還未完全體現,離項目設計的生命周期和投資回收期都還有較長的時間距離,因此,項目運營情況后評價往往還需要對未來項目的運營情況進行預測。
3.項目經濟效益評價 一般來說,電網工程項目效益評價包括財務評價和國民經濟評價兩個部分。項目效益評價指標主要採用定量分析,指標體系包括投資利潤率、財務凈現值(FNPVR)、投資回收期(P1)、內部收益率(FIRR)等。
4.電網項目社會經濟的影晌評價 是指項目對其周圍地區在技術、經濟、社會及其自然環境所產生的作用以及外部影響。項目的影響評價應站在國家的宏觀立場,重點分析整個社會發展之間的關係。影響評價既是后評價的重點又是其主要特點。項目影響評價包括經濟影響評價、產業關聯影響評價和環境影響評價三個方面。
該項評價中既有定量指標,又有難以量化的定性指標。定量指標可採用前後對比與有無對比的方法。難以量化的指標,可以使用模糊評價方法,集中專家和評價者的經驗及智慧進行綜合分析評分。
5.項目可持續性評價 項目的持續性即項目的延續性和可重複性,指項目的固定資產、人力資源和組織機構在外部投資結束后持續發展的可能性;項目是否具有可重複性,即是否在未來以同樣的方式重複建設同類項目。具體指電網工程項目以同樣的方式擴建或新建的可行性。
持續能力評價常規的分析方法是"邏輯框架法",即從新確定的長遠目標、效益、產出、工作和投入等幾個層次評價項目的相關條件和風險。
持續性分析模型的簡要邏輯框架
項目內容驗證指標評價出的條件及風險
機會指標實際指標差別內部原因外部能力
宏觀目標
可持續性發展目標/
電網規劃發展目標
國家政策趨勢,電力體
制的變化,技術先進性、
環保、資金到位等
效益經濟效益、財務情況等市場變化因素,運行情況等
措施管理措施,技術措施等
項目投入資金及人力資源市場對資源的競爭
6.決定性因素指標體系 決定性因素是指無論其他因素或條件的優劣和滿意度如何,它的特性將直接影響評價的結果。對電網項目,決定性因素就是項目的建設是否符合國家的產業政策、環保指標是否達標以及是否存在安全及質量隱患等直接決定項目的成敗的最關鍵指標。決定性因素指標必須是剛性或量化指標,不能是定性或彈性指標。
對決定性因素評價一般採用0/1法評價,組成后評價專家組對其進行打分,當超過2/3專家同意時通過評價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