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暨
曹魏大臣
韓暨(jì)(159年-238年4月10日),字公至。南陽郡堵陽縣(今河南方城東)人,漢末至三國時期曹魏大臣,西漢韓王韓信的後代。韓暨任監冶謁者時,因考慮到冶練用的馬排效率不高,於是改用人排,發現還是費時費力,於是推廣使用水排,效率是馬排的三倍。他在任期間,使用的器具都很充實,因此被下詔褒獎,加職司金都尉。后因功封宜城亭侯,又遷太常,進封南鄉亭侯。因年老遜位,拜太中大夫。景初二年(238年),升任司徒。同年去世,年八十,謚號“恭”。
人物關係
韓暨是西漢諸侯王韓王韓信的後代。祖父韓術,曾任河東太守;父親韓純,曾任南郡太守。
韓暨的同縣豪族陳茂,曾經誣陷中傷韓暨父兄,幾乎令他們被判死刑。韓暨表面上沒有反應,但卻暗地裡儲錢及尋找死士,最終殺掉陳茂,以他的人頭墓祭祀父親,韓暨亦因此出名。
韓暨后被推舉為孝廉,又被司空徵召,他都不應命。於是改名換姓,隱居於魯陽山中。當時又遇到山民結黨作賊,要四處搶掠。韓暨於是買了牛和酒宴請他們的首領,向他們陳說安危利害,最終山民解散,沒有當賊作亂。
他後來為了逃避袁術的徵召,又遷到山都縣的山中。荊州牧劉表又以禮徵召,韓暨又逃到孱陵邊界居住,在當地得到人們敬愛,但劉表卻非常恨他,韓暨害怕,只好應命,擔任宜城縣長。
建安十三年(208年),曹操平定荊州,徵召韓暨擔任丞相士曹屬。后被選為樂陵太守,又調任為監冶謁者。韓暨在職七年,使國家所用的兵器械具都很充足。獲得朝廷下詔褒讚,加授他為司金都尉,地位僅次於九卿。
黃初元年(220年),曹丕受禪稱帝,建立魏國,封韓暨為宜城亭侯。
黃初七年(226年),遷任太常,進封為南鄉亭侯,食邑二百戶。
當時曹丕剛遷都洛陽,法令、禮俗等制度還未完備,而宗廟等都留在鄴城。身為太常的韓暨建議迎鄴城的先祖牌位到洛陽,建立洛陽廟,四季定時參祭,尊崇正規禮儀而廢棄其他祭禮。意見都被採納。
青龍二年(234年),韓暨在職八年後以病辭職,拜太中大夫。
景初二年(238年)二月,曹叡下詔任命韓暨為司徒。同年四月庚子,韓暨去世,享年八十歲。遺令簡樸入葬,葬於土穴即可。曹叡在得到韓暨的遺表后,哀嘆悲傷,下詔特賜喪服、葬器,謚號恭侯。
技術改良
水排
《全三國文》有《臨終上疏》、《臨終遺言》、《奏外祖母無服》(前兩篇又見《三國志·韓暨傳》注引《楚國先賢傳》
祖先:韓信,西漢諸侯王,封韓王。
祖父:韓術,曾任河東太守。
父親:韓純,曾任南郡太守。
• 兒子
韓肇,韓暨長子,襲爵南鄉亭侯。
韓繇,韓暨次子,官至高陽太守。
• 孫子
韓邦,韓肇之子,官至新城太守,因舉故吏而被晉武帝誅殺。
韓洪,韓繇之子,官至侍御史。
韓松,官至益州刺史、西夷校尉。
• 曾孫
韓壽,韓洪之子,官至代理河南尹,卒贈驃騎將軍。
• 玄孫
韓蔚,韓壽之子,有才器名望,與賈謐一同被誅殺,韓氏就此覆滅。
《三國志·卷二十四·魏書二十四·韓崔高孫王傳第二十四》
曹叡:①太中大夫韓暨,澡身浴德,志節高絜,年逾八十,守道彌固,可謂純篤,老而益劭者也。 (《三國志》引)②故司徒韓暨,積德履行,忠以立朝,至於黃髮,直亮不虧。 (《楚國先賢傳》引)
陳壽:韓暨處以靜居行化,出以任職流稱;崔林簡樸知能;高柔明於法理;孫禮剛斷伉厲;王觀清勁貞白,咸克致公輔。及暨年過八十,起家就列;柔保官二十年,元老終位:比之徐邈、常林,於茲為疚矣。 (《三國志》)
郝經:①韓暨年逾八十,叨踐台鼎,老不知止者也。 (《續後漢書》)②諸公藹藹,繼處端揆。靖共正直,肅清皇軌。 (《續後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