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勇

原中國足球運動管理中心主任

南勇,男,原中國足球運動管理中心主任。

1997年9月調入中國足協工作,先後擔任專職副主席、司庫等職。2001年作為代表團團長率中國足球隊參加世界盃亞洲區預選賽,並衝擊世界盃成功。

2010年3月1日因操縱足球比賽涉嫌收受賄賂,經檢察機關批准,被依法逮捕,其涉案金額數字達到了200萬左右。2012年6月13日因犯受賄罪被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0年零6個月,並處罰金20萬人民幣。

大事件

1962-06-16

出生

1962年6月16日出生於吉林省延邊朝鮮族自治州。

1997-09

調入中國足協工作

1997年9月調入中國足協工作,先後擔任專職副主席、司庫等職。

2001

率中國足球隊衝擊世界盃成功

2001年作為代表團團長率中國足球隊參加世界盃亞洲區預選賽,並衝擊世界盃成功。

2010-03-01

因受賄罪被判刑

2010年3月1日因操縱足球比賽涉嫌收受賄賂,經檢察機關批准,被依法逮捕,其涉案金額數字達到了200萬左右。2012年6月13日因犯受賄罪被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0年零6個月,並處罰金20萬人民幣。

因受賄罪被判刑
2014-11-13

表現良好被減刑

2014年11月13日,刑罰執行機關以獲得7次表揚為由,建議將其刑期減去一年,公示期間,無異議。2014年12月9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裁定對南勇減去一年有期徒刑。

人物經歷


工作經歷

1997年9月調入中國足協工作,先後擔任專職副主席、司庫等職。
2001年作為代表團團長率中國足球隊參加世界盃亞洲區預選賽,並衝擊世界盃成功。
2002年繼續作為代表團團長率中國足球隊參加2002年韓日世界盃。
2005年3月任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黨委書記(正司級)、副主任。
2005年至2009年初,任足協黨組書記、副主任、中超委員會主任。
2009年1月開始任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主任,黨委書記。中國足球協會副主席,黨組書記。
南勇近照
南勇近照
解決危機
國安退賽
化解2000年國安退賽
提到南勇就不能不提他特有的剛毅和沉著,接近12年的足協工作歷程,南勇經歷過種種危急時刻。他似乎是專門為了化解這些危機而來到足協,在危急時刻他總是站在最前線。
最近一次面臨危機是在他代理朝政期間,有朝鮮族堅毅性格的南勇,面對光谷的退賽、國安的叫囂、遼寧提出的取消降級,並沒有選擇妥協和讓步,而是堅持了原則。
其實這已經不是南勇第一次面臨退賽風波,2000年4月30日甲A聯賽第8輪,延邊敖東隊和北京國安隊比賽上半場第21分鐘,國安隊員王濤(小)與敖東隊隊員張慶華在中場附近爭搶高球,張慶華突然抱頭倒地,主裁判張業端向王濤掏出了紅牌。5月11日,中國足協裁委會認定,張業端判罰正確,而且王濤的肘擊動作性質惡劣,對王濤處以停賽2場、罰款3000元的處罰。5月11日,得知處罰結果的國安俱樂部副董事長李士林當即表示國安受到不公正待遇,並以退賽相威脅,要求足協撤回處罰決定。
接到國安俱樂部就王濤處罰的異議后,中國足協研究后決定“維持原判”,儘管5月16日下午國安俱樂部舉行了新聞發布會聲稱中國足協不改變對王濤(小)處罰將退出中國足球,但是當晚中國足協還是書面通知國安俱樂部“維持原判”的決定。5月17日,中信董事長兼國安俱樂部董事長王軍出面,宣布國安不退出足壇,相反還會加大投入。王軍的聲明,結束了國安俱樂部的首次“退出”風波。
武漢退賽
決策失誤,導致武漢光谷退賽
儘管武漢的退出讓南勇感到有些遺憾,但是這絲毫不會改變他在這件事情上“強硬”的態度。
對於南勇來說,在他代理掌門人期間,國家隊“西線無戰事”,職業聯賽按部就班都到了下半程的收尾階段,南勇的代理執政期似乎將會很無味。誰也不會想到北京國安在國慶期間沒有閑著,由於北京國安武漢光谷隊的比賽中路姜和李瑋鋒發生衝突,導致路姜被紅牌罰下,賽后國安威逼足協如果不處罰李瑋鋒就退賽,足協最終妥協,處罰李瑋鋒停賽八場。武漢俱樂部對於這樣的結果難以接受,特別是在武漢隊保級前景不妙的情況下,這樣的處罰無疑是在逼迫自己降級。因此,武漢方面要求足協更改處罰場次,否則,他們將採取“極端措施”。接替謝亞龍臨時主持中國足協工作的南勇,對整個事件的處理存在不妥之處,甚至間接導致了武漢隊最終退出。
10月2日凌晨,武漢俱樂部召開董事會,決定在10月3日正式宣布“退出中超”,不再參加10月3日主場和遼寧隊的中超聯賽。即便如此,聞聽消息的南勇也沒有給予武漢俱樂部足夠的重視。直到10月3日上午10點30分,武漢俱樂部正式宣布退出中超,南勇依然沒有拿出一個很高的姿態,或者親自到武漢,或者派一名副主席級人物到武漢斡旋。南勇和中國足協派出的最高代表,是聯賽部的一名工作人員。武漢俱樂部的人士憤怒了,他們對南勇的做法失望至極。
2008年9月30日,武漢光谷俱樂部的總經理徐志強曾經帶著李瑋鋒匆匆趕到北京,在首都機場守候2個小時封堵從日本返回的南勇。最終和南勇以及聯賽部主任馬成全等人坐在了中國足協的會議室。徐志強代表俱樂部拋出所能承受的底線:中國足協改罰李瑋鋒停賽3場,否則就立即退出。南勇堅持了中國足協的原則,稱紀律委員會根據規定作出的處罰,沒有什麼更改的餘地,紀律委員會不存在過錯。站在業務的角度,南勇的強硬立場是可能對的,但在斡旋俱樂部方面,南勇產生了偏差。最大的錯誤,就是南勇沒有親自去武漢,或者派一名副主席代表自己和足協到武漢進行斡旋。
原則沒有錯誤,姿態上出現了嚴重失誤。南勇或許也沒有想到,正是因為自己在姿態上的缺失,不僅澆滅了武漢光谷留在中超的最後一絲希望,還導致整個中超聯賽蒙受重大損失。因為武漢光谷的退出,中超在經濟方面的直接損失高達2000萬。這件事情的處理上,表面上中國足協獲得了勝利。其實,對於中國足球來說,這是典型的雙敗。
近些年來,中超聯賽乃至中國足球界發生的怪事大多與中國足協非透明的“以暴制暴”有關。任何一個問題都有其解決方式,但任何一個問題如果以不透明的方式解決都可能引起強烈的猜疑和質問。以簡單、粗暴、非透明代替程序、秩序,掌握各種權力很難受到制約的中國足協在其管理過程中基本無視俱樂部、球員、球迷等有關方面的呼聲和要求,最終弄得怨聲載道,中國足球江河日下,而且很難知道這種愈演愈烈的情況何時才能結束。
擊破G7
進諫閻世鐸擊破G7聯盟
2000年首次以退賽威脅未果,時隔四年後,國安再次向足協發難,而這次的依舊是南勇站在了最前面。
2004年10月,北京國安上演中國職業足壇的首次“罷賽風波”。隨後,國安聯手實德、青島、遼足等多傢俱樂部,組成G7聯盟,與中國足協對立起來,並一度要推翻足協的聯賽,建立自己掌控的聯賽。這就是中國足球歷史上著名的“七君子革命”。這也是中國足協組建職業聯賽以來面臨的最大一次危機。
當時身為中國足協掌門人的面對G7聯盟的挑釁苦不堪言,無計可施,而G7聯盟氣焰也越來越囂張。又一次是南勇站了出來,他大膽進諫閻世鐸,提議聯手地方體育局報批總局,用強硬的手腕將G7聯盟打回原形。
由於已經和地方體育局提前打好招呼,在隨後召開的投資人會上,足協副主席閻世鐸底氣十足,對G7聯盟的卑劣行徑進行了痛斥。而這次事件的最終勝利者依舊是中國足協,南勇在期間扮演了關鍵角色,他在為難之時建議閻世鐸要聯合地方體育局也成為整個事件的轉折點,而南勇的鐵血手腕在此之後也逐漸被各俱樂部知曉,以至於無論在後來出現怎樣的糾紛,只要南勇出面都會最終化解。
央視轉播
打破央視轉播堅冰
2009年他首先要解決的便是讓中超比賽能夠再次出現在電視上,呈現在更多球迷的面前。央視作為國家電視台,影響力無人可及。終於,南勇與央視體育中心主任江和平坐到了一起,據悉足協這次與央視體育中心之間的這次會談,氣氛相當不錯,雙方均著眼於中國足球的長遠發展,希望一起在這個時候為低谷中的中國足球“推”一把。最終,央視決定全面恢復轉播中國足球。
當時身為足協掌門人的南勇並沒有死要面子,而是親身前往央視公關。在這件事情的處理上眼光長遠,頗具大將風範。
美元贊助
獲1500萬美元贊助
不僅僅在電視轉播上搞定了央視,南勇剛剛上任就給足協帶來了2億美元的大合同。中超峰會後便傳出了耐克09年贊助1500萬美金的消息,在全球經歷經濟寒冬之時,足協能夠收穫這樣的贊助對於中國足球的發展至關重要。
據悉,耐克方面希望與中國足協簽下一份最少5年,最長可達10年的“大合同”:每年贊助的裝備和現金總值在1500萬美元的基礎上,以每年10%的增幅遞增,如果這份合同達到十年,到2018年可達到3000萬美元。以2009年為例,統一簽約耐克的12傢俱樂部每家將得到500萬人民幣的裝備和150萬人民幣的現金。
南勇在這件事情上居功至偉,由於2008年中國足球的急速墜落,最大的贊助商盈方也開始叛逃,這讓南勇最深刻地感受到了經濟危機的寒冷。上任后,足協的商務開發工作也成為南勇工作的重點。因為耐克是中超的長期合作夥伴,有一種說法是,這份合同就是沖著南勇來的。
青少年足球
大力發展青少年足球
除了解決足球之外的難題,在中國足球本身如何動手術也一直困擾著南勇。從年前與國家體育總局領導崔大林在地方對青少年足球運動員的培訓調研中能夠開出,南勇對於青少年培養在中國足球發展中的巨大作用有了非常清楚的認識。
“中國足球的當務之急,是要加大力度推動青少年足球的發展,完善後備力量培養體系。中國足協將會陸續出台一些舉措和獎勵手段,以提高足球在青少年中的普及。”這是南勇在上任后對青少年足球推廣的重要認識。
中國足協從來沒有忘記青少年足球事業的發展和推動,但是往往都是虎頭蛇尾,取得的進展不是很理想,南勇也深知,他認為青少年足球的開展是中國足球的長久之計。

人物事件


2010年1月15日被公安部8.25反賭專案組帶走協助調查,至今未在公共場合露面。
2010年1月22日被免職,由韋迪擔任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主任兼黨委書記。
2010年1月22日,上午9時30分,中國足協舉行全體會議;會上國家體育總局副局長崔大林代表總局黨組宣布韋迪擔任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主任兼黨委書記,同時免去南勇、楊一民二人的一切職務。
2010年1月27日前中國足協副主席南勇、楊一民等因涉嫌足球賭博,操縱比賽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南勇生活照
南勇生活照
2010年3月1日前中國足協副主席南勇、楊一民,裁判委員會原主任張建強因操縱足球比賽涉嫌收受賄賂,經檢察機關批准,被依法逮捕。
受賄案件
案件調查
經過近3個月的偵查和補充偵查,公安機關已經完成了相關涉案人員的調查,陸續開始向檢察機關提交相關證據和主要犯罪事實。由於涉案程度不一,牽涉面也比較廣,給補充偵查帶來了很大困難,其中最艱難的是南勇等前足協官員涉案的證據提取等。3月底,韋迪就曾經透露公安機關對南勇等人的調查已經結束,案件進入司法程序。一個月過去,所有的材料都已經送到檢察院進行相關工作,法庭審理的條件已經具備。“原來說是本月初開庭,現在可能會稍微推遲一點,具體的時間還沒有通知下來。所有的程序都已經走完了,這個月應該開庭”,相關涉案人員的親屬透露說。雖然假球案屬於經濟類案件,但影響大,屬於公安部督辦案件,檢察機關還沒有明確通知涉案人員的律師和親屬更具體的時間。不過,據悉,由於整個案件都由遼寧省公安廳負責偵查,最終的審理也將在瀋陽完成,其中包括南勇等前足協官員。現在外界最關注的是南勇等足協官員涉及的案情。自從被逮捕后,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從來沒有對外公布過這些人員的涉案情況以及金額。從目前情況看,南勇等足協官員將可能以國家公務人員受賄被提起公訴,如果是這樣,南勇等足協官員將面臨最高到死刑的刑罰,可以肯定的是,南勇將成為假球案件中判決最重的人。
根據最新消息披露,南勇被查實的受賄金額已達到100萬元,而隨著案件的逐步深入,數字還會有進一步的變化。目前警方正在檢察機關的指導下開始對證據進行固定。
南勇目前已在獄中交待了一些罪證,但是由於涉案人員比較多情節複雜,所以還無法進入庭審程序。
案件定性
2010年8月,從鐵嶺檢察院傳來消息,南勇和楊一民的案件,性質基本明確:屬於國家公職人員受賄。此前,外界曾經認為南勇的“雙重身份”(足協為民間行業協會組織,足管中心為政府行政機構),會幫助他減輕刑責。現在,案件性質已經明了——南勇作為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黨委書記、主任,屬於正廳級幹部,是名副其實的“國家公職人員”。5月份以來,遼寧鐵嶺檢察院反貪局的工作人員,頻繁到北京公幹。他們的身影,多次出現在位於東玖大廈的中國足協辦公地點。很多人都以為,鐵嶺檢察院是在為公訴做準備,但實際上,按照職責範圍,檢察院反貪局專門負責國家公職人員受賄罪案件。據悉,鐵嶺檢察院多次到中國足協相關部門調查取證,具體對象為南勇和楊一民。
近日,遼寧司法界人士明確表示,如果鐵嶺檢察院到足協調查取證不是為了公訴,而是偵辦具體案件,則涉及對象必定是“國家公職人員受賄”。因此,混沌了數月的“南楊案”性質基本明了,今後被提起公訴的時候,他們涉嫌的罪名將是“國家公職人員受賄罪”。據悉,北京、上海、遼寧等多個省市的法律界人士,此前都聽到了相關信息——南勇等人屬於國家體育總局的廳局級幹部,案件歸屬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檢指定遼寧省高檢辦理,遼寧省高檢指定鐵嶺市檢察院負責具體案件。
案件性質明確之後,另一個焦點,便是涉嫌受賄罪的嚴重性。根據我國新刑法中的相關規定,受賄罪沒有獨立的刑罰方式,其刑罰種類和量刑幅度,比照貪污罪處置,個人受賄十萬元以上“情節特別嚴重的”可適用死刑。在《刑法》規定中,關於貪污罪的量刑標準,根據情節輕重分為以下幾個等級:貪污不滿五千元、五千以上不滿五萬、五萬以上不滿十萬、十萬以上。其中,十萬元以上就屬於金額特別巨大。《刑法》第383條規定:“個人貪污數額在十萬元以上,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並處沒收財產;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知情人士透露,南勇被抓之後,在最初的階段,他並沒有“開口”。過了一段時間之後,形勢發生變化,南勇和其他人一樣也有了“立功”表現。國家體育總局相關領導曾經公開表示:“‘裡面’的人交代了很多。”據了解,南勇也是交代問題較多的人員之一。倘若最終的結果確實如此,加上其他因素,在不被定性為“特別嚴重”的前提下,南勇肯定會遠離“死刑”。
目前,法律界人士普遍推測,南勇可能會被判刑判刑0年以上。至於最終的量刑,因為沒有明確的法律細則,只能等待正式的審判結果。
案件公訴
中央紀委駐國家體育總局紀檢組副組長、監察局局長施澤華昨日出現在了香河基地內,並參加了足協召開的賽風賽紀會議。接受媒體採訪時,施澤華表示南勇、楊一民、謝亞龍等人的案件即將進入公訴階段。
“從有關部門了解到,南勇、楊一民、謝亞龍等人的案件即將進入公訴階段。”施澤華表示,這並不意味著足壇反腐敗工作就此結束,“中國足球乃至整個中國體壇的反腐還是一項長期和常態化的工作。”不過至於南勇等人的案件什麼時候審理完畢,施澤華也並不清楚,他表示自己也在等待相關部門的確切消息。因為一旦這些人最終結案,那麼足協也將召開足代會。
施澤華表示,足協此次召開的賽風賽紀大會很重要,“足球行業出現的問題反映出整個體育行業在行風建設方面暴露出的問題,應深刻汲取足球行業的教訓,嚴格執行賽風賽紀和反興奮劑的有關規定。”
受賄金額
2010年8月的時候,南勇的涉案金額在100萬元人民幣左右。但今年有報道指出,南勇涉案金額數字竟然達到了200萬左右,楊一民的涉案金額甚至超出了南勇。這意味著,在這7個多月的時間裡,專案組又查實了南勇100萬的受賄。但不管是100萬還是200萬,根據《刑法》,只要是國家公職人員受賄超過十萬那麼肯定定會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或無期徒刑!
受賄判刑
備受關注的原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主任、中國足協副主席南勇因犯受賄罪,13日上午被遼寧省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據悉,南勇將與辯護律師商量后,再決定是否上訴。
南勇今年50歲,吉林延邊人。因涉嫌操縱足球比賽等因而從中收受賄賂,於2010年3月被遼寧檢察機關批准逮捕。今年4月25日,鐵嶺中院對其開庭審理,庭審超過了8個小時。
記者注意到,6月13日上午,南勇於8時25分被帶入鐵嶺中院的第21法庭,這一法庭也正是當初其接受庭審的法庭。9時宣判正式開始,9時30分宣判結束。
南勇照片
南勇照片
法院在判決書中認定,自1999年至2009年間,南勇利用擔任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黨委書記、副主任、主任等職務便利的機會,更多地涉及俱樂部升降級、裁判安排“關照”比賽、運動員出國深造、教練員工作便利等事宜,從中大肆收受相關人員所送的錢財或名表、貴重物品等。10餘年間,其共計收受他人財物合計119萬元,涉嫌的受賄犯罪事實17筆,平均單筆受賄8萬餘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南勇的行為,已經構成受賄罪,且所涉犯罪數額巨大。但鑒於其有悔罪且認罪態度較好等表現,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一審宣判后,南勇案件的辯護人之一——北京新太陽律師事務所律師孫曉洋在走出法院大門外稱,南勇當庭沒有表示是否上訴,將會與兩位辯護人共同商量后,再作決定。
減刑案審理
2014年12月9日下午,二中院將在司法部燕城監獄開庭審理中國足協原副主席南勇減刑一案。二中院經審理認為,罪犯南勇在刑罰執行期間確有悔改表現,符合法定減刑條件,可予減刑。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八條、第七十九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二條第二款之規定,裁定對罪犯南勇減去一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