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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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典》,“十通”之一。中國歷史上第一部體例完備的政書,專敘歷代典章制度的沿革變遷,為唐代政治家、史學家杜佑所撰。全書共兩百卷,內分食貨、選舉、職官、禮、樂、兵、刑法、州郡、邊防9門,子目一千五百餘條,約一百九十萬字。《通典》是記錄了上起黃虞時代、下迄唐玄宗天寶末年典章制度之沿革,其中於唐代敘述尤詳。
唐德宗貞元十七年(801)編成,北宋時就有刊本,以後元明清各代有多種刻本流傳,其中以清朝乾隆武英殿刻“九通本”最為流行。
《通典》在史學史上佔有重要地位,它是典章制度專史的開創之作。杜佑以前的典章制度史,基本集中於紀傳體史書中的書志部分。在史實容量和撰述體例上都有諸多的限制,無力承擔完整記述社會政治經濟制度 發展變化歷史的任務。而《通典(全5冊)》把這一體裁獨立出來,為這一體裁的發展開闢了廣闊的天地。從此典制史成為傳統史學中的一個重要門類。
《通典》專敘歷代典章制度的沿革變遷,從遠古時代的黃帝起,到唐玄宗天寶末年止(肅宗、代宗以後的變革,有時也附載於注中),分為九類,以食貨居首,次以選舉、職官、禮、樂、兵、刑、州郡、邊防,每類又各分子目。對於歷代典章制度,都詳細地敘述了它們的源流,有時不但列入前人有關的議論,而且用說、議、評、論的方式,提出自己的見解和主張。
凡十二卷 |
卷一 食貨一 |
田制上 |
卷二 食貨二 |
田制下 |
水利田 |
屯田 |
卷三 食貨三 |
鄉黨土斷版籍並附 |
卷四 食貨四 |
賦稅上 |
卷五 食貨五 |
賦稅中 |
卷六 食貨六 |
賦稅下 |
卷七 食貨七 |
歷代盛衰戶口 |
丁中 |
卷八 食貨八 |
錢幣上 |
卷九 食貨九 |
錢幣下 |
卷十 食貨十 |
漕運 |
監鉙 |
卷十一 食貨十一 |
鬻爵 |
榷酤 |
算緡 |
雖稅 |
平準均輸附 |
卷十二 食貨十二 |
輕重平桶常平義倉 |
凡六卷 |
卷十三 選舉一 |
選舉序 |
歷代制上 |
卷十四 選舉二 |
歷代制中 |
卷十五 選舉三 |
歷代制下 |
考績 |
卷十六 選舉四 |
雖議論上 |
卷十七 選舉五 |
議論中 |
卷十八 選舉六 |
隨後隨後論下 |
凡二十二卷 |
卷十九 職官一:歷代官制總序、要略、官數、官品、設官沿革、封爵、三公、宰相、三老五更、祿秩 |
凡一百卷 | |
卷次目次 | 卷次目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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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四十一 禮一 沿革一 | |
吉禮部分(14卷) | |
卷第四十二 禮二 沿革二 吉禮一 | 卷第四十三 禮三 沿革三 吉禮二 |
卷第四十四 禮四 沿革四 吉禮三 | 卷第四十五 禮五 沿革五 吉禮四 |
卷第四十六 禮六 沿革六 吉禮五 | 卷第四十七 禮七 沿革七 吉禮六 |
卷第四十八 禮八 沿革八 吉禮七 | 卷第四十九 禮九 沿革九 吉禮八 |
卷第五十 禮十 沿革十 吉禮九 | 卷第五十一 禮十一 沿革十一 吉禮十 |
卷第五十二 禮十二 沿革十二 吉禮十一 | 卷第五十三 禮十三 沿革十三 吉禮十二 |
卷第五十四 禮十四 沿革十四 吉禮十三 | 卷第五十五 禮十五 沿革十五 吉禮十四 |
嘉禮部分(18卷) | |
卷第五十六 禮十六 沿革十六 嘉禮一 | 卷第五十七 禮十七 沿革十七 嘉禮二 |
卷第五十八 禮十八 沿革十八 嘉禮三 | 卷第五十九 禮十九 沿革十九 嘉禮四 |
卷第六十 禮二十 沿革二十 嘉禮五 | 卷第六十一 禮二十一 沿革二十一 嘉禮六 |
卷第六十二 禮二十二 沿革二十二 嘉禮七 | 卷第六十三 禮二十三 沿革二十三 嘉禮八 |
第六十四 禮二十四 沿革二十四 嘉禮九 | 卷第六十五 禮二十五 沿革二十五 嘉禮十 |
卷第六十六 禮二十六 沿革二十六 嘉禮十一 | 卷第六十七 禮二十七 沿革二十七 嘉禮十二 |
卷第六十八 禮二十八 沿革二十八 嘉禮十三 | 卷第六十九 禮二十九 沿革二十九 嘉禮十四 |
卷第七十 禮三十 沿革三十 嘉禮十五 | 卷第七十一 禮三十一 沿革三十一 嘉禮十六 |
卷第七十二 禮三十二 沿革三十二 嘉禮十七 | 卷第七十三 禮三十三 沿革三十三 嘉禮十八 |
賓禮部分(2卷) | |
卷第七十四 禮三十四 沿革三十四 賓禮一 | 卷第七十五 禮三十五 沿革三十五 賓禮二 |
軍禮部分(3卷) | |
卷第七十六 禮三十六 沿革三十六 軍禮一 | 卷第七十七 禮三十七 沿革三十七 軍禮二 |
卷第七十八 禮三十八 沿革三十八 軍禮三 | |
凶禮部分 | |
卷第七十九 禮三十九 沿革三十九 凶禮一 | 卷第八十 禮四十 沿革四十 凶禮二 |
卷第八十一 禮四十一 沿革四十一 凶禮三 | 第八十二 禮四十二 沿革四十二 凶禮四 |
卷第八十三 禮四十三 沿革四十三 凶禮五 | 卷第八十四 禮四十四 沿革四十四 凶禮六 |
卷第八十五 禮四十五 沿革四十五 凶禮七 | 卷第八十六 禮四十六 沿革四十六 凶禮八 |
卷第八十七 禮四十七 沿革四十七 凶禮九 | 卷第八十八 禮四十八 沿革四十八 凶禮十 |
卷第八十九 禮四十九 沿革四十九 凶禮十一 | 卷第九十 禮五十 沿革五十 凶禮十二 |
卷第九十一 禮五十一 沿革五十一 凶禮十三 | 卷第九十二 禮五十二 沿革五十二 凶禮十四 |
卷第九十三 禮五十三 沿革五十三 凶禮十五 | 卷第九十四 禮五十四 沿革五十四 凶禮十六 |
卷第九十五 禮五十五 沿革五十五 凶禮十七 | 卷第九十六 禮五十六 沿革五十六 凶禮十八 |
卷第九十七 禮五十七 沿革五十七 凶禮十九 | 卷第九十八 禮五十八 沿革五十八 凶禮二十 |
卷第九十九 禮五十九 沿革五十九 凶禮二十一 | 卷第一百 禮六十 沿革六十 凶禮二十二 |
卷第一百一 禮六十一 沿革六十一 凶禮二十三 | 卷第一百二 禮六十二 沿革六十二 凶禮二十四 |
卷第一百三 禮六十三 沿革六十三 凶禮二十五 | 卷第一百四 禮六十四 沿革六十四 凶禮二十六 |
卷第一百五 禮六十五 沿革六十五 凶禮二十七 | |
開元禮纂類 | |
卷第一百六 禮六十六 開元禮纂類一 序例上 | 卷第一百七 禮六十七 開元禮纂類二 序例中 |
卷第一百八 禮六十八 開元禮纂類三 序例下 | |
卷第一百九 禮六十九 開元禮纂類四 吉禮一 | 卷第一百十 禮七十 開元禮纂類五 吉禮二 |
卷第一百十一 禮七十一 開元禮纂類六 吉禮三 | 卷第一百十二 禮七十二 開元禮纂類七 吉禮四 |
卷第一百十三 禮七十三 開元禮纂類八 吉禮五 | 卷第一百十四 禮七十四 開元禮纂類九 吉禮六 |
卷第一百十五 禮七十五 開元禮纂類十 吉禮七 | 卷第一百十六 禮七十六 開元禮纂類十一 吉禮八 |
卷第一百十七 禮七十七 開元禮纂類十二 吉禮九 | 卷第一百十八 禮七十八 開元禮纂類十三 吉禮十 |
卷第一百十九 禮七十九 開元禮纂類十四 吉禮十一 | 卷第一百二十 禮八十 開元禮纂類十五 吉禮十二 |
卷第一百二十一 禮八十一 開元禮纂類十六 吉禮十三 | |
卷第一百二十二 禮八十二 開元禮纂類十七 嘉禮一 | 卷第一百二十三 禮八十三 開元禮纂類十八 嘉禮二 |
卷第一百二十四 禮八十四 開元禮纂類十九 嘉禮三 | 卷第一百二十五 禮八十五 開元禮纂類二十 嘉禮四 |
卷第一百二十六 禮八十六 開元禮纂類二十一 嘉禮五 | 卷第一百二十七 禮八十七 開元禮纂類二十二 嘉禮六 |
卷第一百二十八 禮八十八 開元禮纂類二十三 嘉禮七 | 卷第一百二十九 禮八十九 開元禮纂類二十四 嘉禮八 |
卷第一百三十 禮九十 開元禮纂類二十五 嘉禮九 | |
卷第一百三十一 禮九十一 開元禮纂類二十六 賓禮 | |
卷第一百三十二 禮九十二 開元禮纂類二十七 軍禮一 | 卷第一百三十三 禮九十三 開元禮纂類二十八 軍禮二 |
卷第一百三十四 禮九十四 開元禮纂類二十九 凶禮一 | 卷第一百三十五 禮九十五 開元禮纂類三十 凶禮二 |
卷第一百三十六 禮九十六 開元禮纂類三十一 凶禮三 | 卷第一百三十七 禮九十七 開元禮纂類三十二 凶禮四 |
卷第一百三十八 禮九十八 開元禮纂類三十三 凶禮五 | 卷第一百三十九 禮九十九 開元禮纂類三十四 凶禮六 |
卷第一百四十 禮一百 開元禮纂類三十五 凶禮七 | (參考資料) |
凡七卷 | |
卷第一百四十一 樂一 | 卷第一百四十二 樂二 |
卷第一百四十三 樂三 | 卷第一百四十四 樂四 |
卷第一百四十五 樂五 | 卷第一百四十六 樂六 |
卷第一百四十七 樂七 | (參考資料) |
凡十五卷 |
凡八卷 |
凡十四卷 |
凡十六卷 |
附錄一 御制重刻通典序 |
附錄二 奉旨開列校刻通典諸臣職名 |
附錄三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 |
附錄四 通典考證覈實 |
《通典》書成於貞元十七年(801)。通記歷代典章制度建置沿革史,始於傳說終於唐天寶末,間及肅宗、代宗、德宗三朝。分為食貨、選舉、職官、禮、樂、兵、刑、州郡、邊防九典,各冠總論,下系子目,凡有一千五百八十四條,正文約一百七十萬字,注文約二十萬字。
《通典》取材博綜古今,廣采群經、諸史、地誌,漢魏六朝文集、奏疏,唐國史、實錄、檔案、詔誥文書、政令法規、大事記、《大唐開元禮》及私家著述等,皆按時間順序分類纂次。各典於歷代制度多究其原本,明其始末,並引前人議論,參以己見,見其得失,其中以食貨、職官、邊防各典較為精到。為中國典制文化專史的首作,對後世史書編纂影響甚巨。
《通典》內容略古詳今,唐代部分約居全書的四分之一,多屬原始數據,其價值不在《唐六典》、《唐會要》等書之下。惟記事偶有遺漏,兵典敘兵法而不載兵制,禮典一門竟全書之半,於體例殊未允當。亦已竄入憲宗朝數事。書約初刊於北宋。
《通典》是中國第一部典章制度的百科全書。作者杜佑曾任唐朝節度使和宰相等職,對中央及地方制度極為熟悉,他採錄歷代典籍,溯尋制度的因革變遷,希望為在唐帝國寫下一幅臻於理想的政治藍圖。《通典》就是一部古代與現代的對話,理想與實際的結合。
《通典》全書200卷,分為食貨、選舉、職官、禮、樂、兵、刑、州郡、邊防等八門。它的結構具有嚴密的內在邏輯聯繫。杜佑在《通典·自序》里對此作了明白的說明:“夫理道之先,在乎行教化,教化之本,在乎足衣食。……夫行教化在乎設職官。設職官在乎審官才。審官才在乎精選舉。制禮以端其俗,立樂以和其心,此皆先哲王致治之大方也。故職官設然後興禮樂焉.教化隳然後用刑罰焉,列州郡俾分領焉,置邊防遏戎狄焉。是以食貨為之首,選舉次之,職官又次之,禮又次之,樂又次之,刑又次之.州郡又次之,邊防末之。”這個邏輯構成,體現了杜佑對封建制度的全盤理解。在每一門目之中,杜佑又細分子目,每事以類相從。他敘述各種制度及史事,大體按照年代順序,原原本本詳細介紹。在有關事目之下還引錄前人的有關評論,或寫下自己對此的看法。評述結合的寫作方法,提高了《通典》的學術與經世致用價值。從總體看,全書編排得整齊有序,條理井然,眉目清楚,很便於讀者閱讀、查考。
《通典》在歷史編纂學史上佔有重要地位。無力承擔完整記述社會政治經濟制度發展變化歷史的任務,落後於社會的客觀需要。《通典》把這一體裁獨立出來,為這一體裁的成熟、發展,開闢了廣闊的天地。從此以後典制史成為傳統史學的一個重要門類,出現了一系列典章制度史的專書,豐富了傳統史學的表現能力,也促進了史學服務於社會這一優良傳統的發展。
《通典》所記上起遠古時期,下至唐代天寶末年,唐肅宗、代宗以後的史實多以夾注的形式補入。它基本包羅了封建社會政治、經濟制度的主要方面。它的《食貨典》12卷,敘述歷代的土地、財政制度。對歷代土地形態的變遷,租稅的輕重,戶口的盛衰,貨幣的變革,鹽鐵的管理,雜稅的興起等等情況都作了詳盡的考察。《職官典》22卷,敘述歷代官制的沿革變化。把從中央到地方,從文官到武官,從員額到官階的情況,也都敘述得清清楚楚。《兵刑典》23卷,敘述兵略、兵法和歷代的刑法制度。它把唐以前所有戰爭的勝負經驗,兵法上的原理原則,統一歸納起來,各標以適當的題目,成了一部有系統的軍事理論著作。《邊防典》16卷,敘述歷代的邊防與四境各族政權的情況,交待了豐富的民族地區歷史發展變化情況,為民族史和國防史研究提供了很大方便。《通典》中《禮典》有100卷,佔了全書卷數的一半。它詳記了古代禮制情況,材料是相當豐富的。在封建政權建設中,禮是關鍵環節之一,杜佑對此表現出極大的興趣,這與他的身份地位和他對封建制度的理解,有著直接的關係。《通典》為人們研究、了解典章制度,提供了系統的知識和材料,為封建政權建設提供了一部翔實可靠的參考書。
杜佑在書中除提供了詳盡、系統的典章制度史料外,還表述了自己對封建政治、經濟的一系列看法,闡發了他進步的歷史思想。
他認為社會經濟是治亂安危的先決條件與關鍵因素,治理國家的關鍵是進行教化,而教化的前提是豐衣足食,不能滿足百姓基本的生存需要,安定社會的一切環節都形同虛設。他對經濟重要性的強調,對於古代思想觀念的發展進步有一定影響。他在書中把食貨放在各類問題的首位,在史書中也是沒有先例的。杜佑在長期理論實踐中體會到糧食、土地和人是治理國家的關鍵。有了糧食就使國家用度充足,盡地力就使人不愁衣食,人戶清楚就使賦役均勻。這三樣事情做好了自然會使民富國強。在經濟政策上,他提出要處理好國足與家足的關係,他指出家足是國足的基礎,家足才能使社會安定,國家富強。他還根據當時的社會經濟狀況,提出“薄斂”和“節用”,以減輕百姓負擔,保證國家經濟機器正常運轉。這些主張都是很切實際的。
杜佑在《通典》中闡述了歷史發展變化的觀點。他反對是古非今之論,指出“漢、隋、大唐,海內統一,人戶滋殖,三代莫傳。”(《通典》卷31《職官》13)用社會發展進步的事實批駁歷史倒退的觀點。他還獨具慧眼地從當時少數民族的社會狀況中,推論古代先民的社會歷史狀況,指出“古之中華,多類今之夷狄”(《通典》卷85《禮》45),存在著人殉、巢居穴處、茹毛飲血,同姓婚娶等陋習。當時的中華與少數民族落後狀況的對比,正生動反映了中華文明從落後走向進步的歷程。這個論證已有一定的科學因素,在古代可謂石破驚天之論。
社會發展進步的觀念必然導致他因時變革的思想。他強調“隨時立制,遇弊則變”(《新唐書·杜佑傳》)。要使當世的政策措施,適應歷史變化情況,跟上社會發展的步伐,符合現實的需要。對於歷史上的商鞅變法、廢封建立都縣,以至當時的兩稅法等改制措施,他都表示了讚賞的態度。
杜佑重人事而非天命。在對歷史事件發展原委和政治、經濟制度因革變化的分析中,他都把人們的歷史活動和歷史時勢的促成放在重要地位,而很少考慮天命的作用。對於陰陽災異學說,他基本持否定的態度。在敘述歷代戰例時,他常常選取一些不信吉凶預兆之說而獲取勝利的實例,來表明他對此的看法。對於流行已久的星宿分來來說來說,他根據史籍記載,進行了有理有據的批駁。他在《通典》中刪掉了紀傳體史書志部分的五行、符號等內容,使《通典》表現出更強的理性色彩。
杜佑(735—812),字君卿,唐京兆萬年(今陝西西安)人,杜佑出身於具有悠久歷史和顯赫地位的名門大族。父杜希望,官至鄯州都督、隴右節度留後。佑以門資入仕,歷任江淮青苗使、容管經略使、水陸轉運使、度支郎中兼和糴使等,又以戶部侍郎判度支。后出為嶺南、淮南節度使。
唐德宗貞元十九年(803),杜佑入為同中書門下平章事,歷唐順宗、唐憲宗二朝,均以宰相兼度支使、鹽鐵使。唐憲宗元和初,杜佑以年老,屢次請求致仕,元和七年(812)六月,始獲准以守太保致仕。十一月病卒。贈太傅,謚曰安簡其孫杜悰後來也做到宰相,杜牧為晚唐著名詩人。
杜佑生平好學,手不釋卷。公事之餘,除《通典》,還撰有《理道要訣》一書,系《通典》的要義,被朱熹稱為“非古是今”之書,今已亡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