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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蕾
犯罪嫌疑人
楊蕾,犯罪嫌疑人。
2018年11月23日上午,我院第六審判庭莊嚴肅穆,由刑事審判庭庭長曾志斌擔任審判長的掃黑除惡審判團隊在此召開針對楊蕾等7被告人涉惡案庭前會議。縣檢察院指派的7名檢察官,7名辯護律師參加會議。該案系我縣首起涉惡案件。
該案庭審持續6個小時,案件基本事實已經查清,將擇期公開宣判。楊蕾等7人涉惡案庭審結束后,紅安縣法院又繼續開庭審理了楊蕾行賄對象的受賄案。
2016年3月,受害人胡某駕車在紅安永佳河鎮路段行駛時,與楊蕾撞車發生交通事故。楊蕾開口就要胡某“賠損5萬”,胡某不同意,當即報警。事後,楊蕾在收到《交通事故責任書》明知自己負全責的情況下,仍要胡某賠損5萬元,並三番五次指使“嘍啰”到胡某所在的建材城店鋪鬧事,導致無法做生意。懾於其淫威,胡某“舍財消災”,不僅不敢索要被撞車輛修理費,而且托熟人出面調解,結果被“宰”1.5萬元。
2016年4月10日,團伙成員徐金科、吳思成等三人在醫院,因推病床軋了小胡的腳,雙方發生口角。三人不僅不賠禮,而是上前拳擊其頭部,接著對其群毆,吳思成掏出匕首,當場將其刺成左側血氣胸倒地。因“見紅”怕死人,他們才罷手逃離現場。經法醫鑒定,受害人傷勢為重傷二級。
2016年10月19日,楊蕾聽說紅安縣八里灣鎮村民曾某、曾某祥、曾某盛3人準備到其本地砂廠扯皮,遂指使阮叢武、鄢騰帶領肖文傑、周茂盛、徐金科等10多人,攜帶砍刀、洋鎬棍駕車前往砂廠,挾持並帶離人質曾某。村民曾某祥、曾某盛欲上前阻止,遭到群毆。曾某祥右腿和左手粉粹性骨折,曾某盛面部顴骨骨折。經法醫鑒定,二人傷勢均構成輕傷二級。
2017年初,團伙成員鄢騰花5000元現金從外地購買了一支單管獵槍,藏在家。同年12月,他把獵槍租給紅安高橋河鎮的一獵手。案發後,獵槍被警方收繳。
2017年8月,村民胡某茂承包杏花鄉一處“美麗鄉村”建設工程,村民彭進鵬要求入股遭到拒絕。彭進鵬心懷不滿,伺機報復。一天,彭進鵬以胡某倒車碾壞其手機為由,電話請來鄢騰等10多人到胡某所在的施工地,威脅要麼賠償10萬元,要麼讓其入股工程。被逼無奈,胡某茂最終被勒索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