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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龍

西南政法大學教授

李龍,出生於重慶市江北區,畢業於西南政法大學

個人介紹


李龍,祖籍重慶市江北區,在重慶一直念完小學、初中、高中(至今講普通話帶有濃重的重慶地方口音,愛吃重慶火鍋)。二十世紀八十年代末從四川師範大學政教系本科畢業后,參加四川省委講師團,在四川省敘永縣、古藺縣鍛煉;此後有短暫的公安工作經歷並在四川瀘州醫學院德育教研室任教,講授《衛生法學基礎》課;1992年9月考入西南政法大學研究生部攻讀碩士學位,1995年5月研究生畢業並獲得訴訟法碩士學位;1995年5月至1996年9月留西南政法大學訴訟法教研室任教,講授《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律師與公證》、《仲裁法》等課程;1996年9月以優異成績考上該校訴訟法博士研究生,1999年7月順利畢業並獲得博士學位,此後留校任教至今。2006年被評聘為教授,有許多社會兼職但無任何行政職務。學習、工作期間,廣泛涉獵歷史、文學、政治、法律、經濟、哲學、管理等學科,並培養形成了對多學科的興趣,但僅僅對法學(訴訟法學)有較為深入的研究,曾公開發表學術論文60餘篇,參編教材五部,教輔材料兩部,共計160餘萬字。其中多篇學術論文具有一定的影響和學術價值,並多次獲得各類獎勵,並被重慶市教委確定為重慶市首批“高校中青年骨幹教師”。
生性樂觀幽默、記憶力好、抗干擾能力強,能靜能動。為人真誠、仁義,善於與各種人溝通,朋友較多;但學術與人格均鋒芒畢露,容易製造新聞和惹人爭議。精通電腦、能夠熟練駕駛各類汽車,喜歡嘗試各種新鮮的東西,超前消費。
西南政法大學民訴法教授 李龍
西南政法大學民訴法教授 李龍
1987華7月四川師範大學政教系畢業並獲得法學學士學位;,1995年5月西南政法人學訴訟法專業研究生華業並獲得訴訟法碩士學位;1999年7月西南政法大學民事訴訟法博士研究生畢業並獲得博士學位。
在多年的學習、研究過程中,廣泛涉獵了文學、政治、法律、經濟、智學、管理等學科,並都取得了—”定質和量的成果:尤其對法學,特別是對訴訟法有較為深入的研究,曾公開發表學術論文30餘篇,參編教材三部,教輔材料兩部,共計100餘萬字。其中關於“民事訴訟標的”的多篇學術論文具有較高的學術價值,填補了訴訟法學科中的許多理論空內,並多次獲得不同級別、類型的獎勵。教學方面,對於擔任的《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仲裁法》、《律師與公證》和《證據學》等幾門課的教學,形成了一整套完整的較為獨特的教學內容體系和教學方法,幾門課的講授都深受學生的歡迎,1999年3月在西南政法大學組織的青年教師講課比賽中,以92分的成績被評為第—名。

學術成就


論文
論生存權 法學評論 1992年2期 021-
商品經濟法律觀初探 法學評論 1989年2期 課
中國民法沿革考略 法學研究 1986年4期 共濟網
論民事訴訟客觀的訴的合併 浙江省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學報 1999年2期 與常怡、李龍合著 業
論民事判決的既判力 法律科學 1999年4期 200092
民事訴訟標的基本概念與民事訴訟的基本理念 現代法學 1999年1期 共
各類民事訴訟的訴訟標的淺析 現代法學 1999年3期 同濟
物權公示及公信原則:土地登記制度的法學理論基礎 中國土地科學(京) 1998年2期 與李龍浩、張春雨合著 正門
論我國民事訴訟標的理論的基本框架 法學 1999年7期 同濟大學四平路
著作中國現代保險理論與實務 中山大學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