麗水市環境保護局蓮都區分局
麗水市環境保護局蓮都區分局
麗水市環境保護局蓮都區分局是市環保局的派出機構,又是蓮都區政府主管環境保護工作的職能部門,負責城市規劃區範圍外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以及項目審批和批后監督管理。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並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受區政府委託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及重大經濟開發計劃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參與制定本區轄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和產業政策和發展規劃;協同有關部門擬訂與環境保護相關的經濟、技術、資源配置和產業政策。
三、負責對本區轄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監督大氣、水體、雜訊、土壤、固體廢物、有毒化學品、有害性射線以及重點區域、重點流域污染防治工作;負責新建、改建、擴建、技術改造及區域開發項目的環保審批;指導鄉鎮環境綜合整治。
四、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的恢復工作;監督檢查自然保護區域以及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飲用水源保護區的環境保護工作;監督生物多樣性保護、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環境保護工作;負責管理生物技術環境安全工作;負責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組織和指導本區轄生態區和生態農業建設。
五、負責本區轄環境保護行政稽查工作;組織開展環境保護行政執法檢查;受市環境保護局委託依法對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事件進行調查處理;協調解決行政區域間、流域間的環境污染糾紛和重大環境問題。
六、負責本區轄環境統計、信息工作;監督執行國家和省環境質量標準和污染物排放標準;組織編報本區轄環境質量報告書。
八、協助上級有關部門對本區轄輻射環境、放射性廢物的管理工作;參與協調本區轄輻射環境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組織實施固體廢棄物統一監管,執行危險固體廢物轉移聯單制度;審核進口固體廢物申請及環境風險評價報告書。
九、承擔生態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承辦上級環保部門和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公室
組織協調分局日常工作;承辦綜合性會議組織、文秘、保密、人事、檔案、信訪、資產、財務、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組織實施全區環境保護宣傳教育;推動公眾和非政府組織參與環境保護工作;負責環保補助資金使用管理,監督管理污染源治理專項資金使用;草擬本區轄環境保護政策規範性文件,並指導、監督實施;組織開展環境保護執法監督檢查活動和法制工作情況交流總結。
綜合管理科(環境監察支隊)
負責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審查、審批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三同時”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的竣工驗收。參與重大經濟政策、發展規劃和計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負責污染控制的監督管理和核安全與輻射環境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推廣清潔生產。組織實施排污申報登記、排污許可證發放、污染源限期治理、污染物總量控制、危險廢物經營許可、有毒化學品進出品登記、環保法制等工作。負責對本區轄內新污染源產生情況以及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進行經常性的監督檢查,對限期治理項目實施情況進行定期監督檢查。對排污單位和個體工商戶依法實行排污收費管理。負責飲用水源保護區等環境綜合整治工程現場監督檢查。參與生態環境保護現場監督檢查。負責環境污染事故的查處,受理並協調處理各類環境投訴和糾紛。受主管局委託,負責對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事件依法進行調查處理。負責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有關工作。承擔上級環保部門委託的其他工作任務。
自然生態辦
組織擬訂本區轄環境保護規劃、計劃及環境功能區劃;審核鄉、鎮總體規劃中的環境保護內容;監督實施環境保護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負責環境質量報告書編校、環境狀況公報發布;組織推行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認證和環保先進技術工作;承擔鎮鄉環境管理綜合整治和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相關工作;負責對責任單位承擔的環境保護責任制落實情況的督查和考核;管理本區轄重點區域、流域的生態環境;指導並監督自然保護區建設、自然資源開發中的生態環境保護;監督檢查風景名勝區、旅遊度假區、森林公園、飲用水源保護區和地下水源等自然保護區域的環境保護;監督檢查生物多樣性、野生動植物、濕地環境的保護;指導和監督礦區復墾、生態破壞的恢復整治工作;負責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指導本區轄生態區、有機食品和生態農業建設工作;監督農業、農村水源污染防治和流域污染防治工作;管理生物技術環境安全工作。承辦蓮都生態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減排辦
承擔污染減排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調度主要污染物減排目標分解落實情況;建立污染減排動態資料庫和重點污染源台帳;檢查、考核鄉鎮污染減排目標責任書落實情況及主要污染物削減量,檢查重點治理項目建設進度和運行情況。負責建設項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的核定工作;研究制定全區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年度計劃;擬定全區和重點地區、重點流域企業污染減排和總量控制政策措施;總結和上報污染減排及總量控制年度工作報告;配合蓮都區環保分局控制監督檢查污染減排及總量工作;承辦領導及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普查辦
負責制訂蓮都區的污染源普查實施方案;組織制定蓮都區污染源普查相關的技術方案,組織開展污染源普查物料衡算和產排污係數核算等研究工作;組織實施蓮都區污染源調查工作,建立污染源檔案;負責污染源普查數據的質量控制、數據處理和審核匯總工作;負責污染源普查報告編寫和組織普查成果的開發應用;負責污染源普查聯絡工作,組織污染源普查的宣傳培訓活動;承辦第一次蓮都區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