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方水楊酸軟膏
皮膚科用藥
用法用量:外用。不同皮膚病選用不同濃度的製劑:①治療脂溢性皮炎和銀屑病,採用2~10%濃度,每日外塗1~2次。
對於較厚的痂皮,塗藥后可封包過夜。②治療淺部真菌病,採用3~6%濃度。對甲癬可用15%濃度,每日外塗1~2次。③治療疣,採用5~15%濃度,用藥前將病變部位清潔,並浸在熱水中5分鐘,組織鬆軟後用刀片削除其上較厚角層,將葯塗於皮損上,周圍鄰近正常皮膚塗一薄層凡士林保護,每日1~2次。④治療雞眼或胼胝,採用10~15%濃度,用藥前將病變部位清潔,並浸在熱水中15~30分鐘,鄰近正常皮膚塗凡士林保護,然後將葯塗上,每日1次,直至病變去除。
但在14日內不能超過5次用藥。⑤25~60%軟膏具有腐蝕作用,需在醫師指導下用藥,避免接觸周圍正常皮膚。
不良反應:本品可引起接觸性皮炎。大面積使用吸收后可出現水楊酸全身中毒癥狀,如頭暈、神志模糊、呼吸急促、持續性耳鳴、劇烈或持續頭痛。
禁忌症:對本品過敏反應者禁用。
有糖尿病、四肢周圍血管疾患使用高濃度軟膏應慎重。避免在生殖器部位、粘膜、眼睛和非病區(如疣周圍)皮膚應用。炎症和感染的皮損上勿使用。勿與其他外用痤瘡製劑或含有剝脫作用的藥物合用。本品可經皮膚吸收,不宜長期使用,不宜作大面積應用,並應注意水楊酸鹽的毒性表現如胃腸道不適、頭昏、耳鳴和心理障礙。水楊酸遇鐵呈紫色,遇銅呈綠色。多種金屬離子能促使水楊酸氧化為醌式結構的有色物質,故本品的配製及貯存時,禁與金屬器皿接觸。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孕婦及哺乳期婦女嚴禁大面積使用。
兒童用藥:12歲以下兒童嚴禁大面積使用。
老年患者用藥:老年患者嚴禁大面積使用。
藥物相互作用:本品與皮質類固醇合用可增加後者對皮膚的穿透力,從而增加療效。本品與地蒽酚合用可增加後者的穩定性,防止地蒽酚氧化。本品與外用痤瘡製劑或含有脫皮藥物製劑如過氧化苯甲醯、雷瑣辛或維A酸類等合用可引起或加重皮膚刺激作用。
藥物過量:如每日應用水楊酸軟膏封包,治療5天,雖然約60%的水楊酸被吸收,但血清中水楊酸鹽的水平不超過50μg/ml,亦未顯示毒性。但長期的大面積應用有增加水楊酸鹽毒性的危險,當血清水平達到300~400μg/ml時,會出現全身的毒性反應。
貯藏:密閉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