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太祖實錄

明朝明太祖、建文帝兩朝皇帝事迹的史籍

《明太祖實錄》,記錄中國明朝明太祖、建文帝兩朝皇帝事迹的史籍。其年份起元至正辛卯(1351),訖洪武三十一年戊(1398),首尾四十八年。根據《明史·藝文志》的記載:《明太祖實錄》共有二五七卷。

內容簡介


太祖實錄凡三修:一修於建文元年(1399年),總裁為董倫、王景彰等;再修於永樂之初,監修為李景隆、茹瑺,總裁為解縉;三修於永樂九年(1411年),改命姚廣孝、夏原吉為監修官,胡廣、胡儼、黃准、楊榮為總裁官,至十六年(1418年)五月修成。朱棣兩次重修太祖實錄,刪去了明太祖的過失以及建文朝遺臣對成祖的指斥,又歌頌朱棣“靖難”之功,以圖自解於天下後世。但反覆刪改,使《太祖實錄》所記四十八年史事只餘二百五十七卷,顯得過簡。
《明太祖實錄》凡三修。《明史·藝文志》記:《明太祖實錄》二五七卷。建文元年(1399)董倫等修。永樂元年(1403)解縉等重修。九年(1411)胡廣等復修。起元至正辛卯(1351),訖洪武三十一年戊(1398),首尾四十八年。萬曆時,允科臣楊天民請,附建文帝元、二、三、四年事迹於後。今所見之《明太祖實錄》,即三修本,前二修本則均已不得見其書。
《明太祖實錄》三修本成書於永樂十六年(1418)。自建文元年初修之始,至永樂三修告竣,二十年間三成其書。中經“靖難”之役燕王奪位,政事、人事變動甚大,因而引起對本書的各種議論,加之歷來史家多稱頌建文“寬仁”,不滿於燕王奪位后對建文遺臣之殺戮,故多指斥永樂中之三修,“事皆改竄,罪在重修”。然而究其修纂史實,並不盡如此。

創作背景


《明太祖實錄》初修本(建文本)
《明太祖實錄》初修於建文元年正月,書成於建文三年(1401)十二月,前後凡三年。
當洪武晚年,太子朱標病逝,太孫朱允炆年幼,諸王覬覦皇位,藩釁已萌。洪武三十一年(1398)七月,命曹國公李景隆突執周王,廢為庶人,數日後,便有“征江西處士楊士奇充實錄纂修官”之命。至建文元年正月正式開局修書,則同月又廢代王。四月湘王自焚,五月廢齊王,六月廢岷王,七月燕王朱棣起兵北平(今北京),“靖難”之役爆發。建文三年十二月書成上呈時,則燕王揮師南下,戰局已定。半年後燕師入南京。由此可知,其一修《明太祖實錄》始於“靖難”起兵之前夕,終於燕王奪位之前夕,大略與“靖難”之役相始終。在這一歷史背景下修成的《明太祖實錄》中,對於燕王及諸藩的記述,自然會多有指斥之處。因此燕王奪位后,“以前任知府葉惠仲等修《太祖實錄》,指斥靖難君臣為逆黨,論死籍沒”。
《明太祖實錄》二修本
燕王朱棣奪位后亟命修改,建文四年(時改稱洪武三十五年)十月,下令重修《明太祖實錄》,此距燕王奪位僅三月,而距建文一修成書尚不足一年。利用這次改修《明太祖實錄》以正其奪位之名,這與當時大戮建文遺臣目的乃是一致的。
這次重修,前後僅用了八個月,至永樂元年六月即匆匆成書。全書一百八十三卷,分寫一百六十五冊,此即所謂《明太祖實錄》二修本。從修纂時間及過程來看,這並非一次真正的重修,而只是在原書基礎之上,將其中觸犯忌諱之處作刪改增訂而已。這是出於當時形勢所需,“又成於急促,未及精詳”。因此便決定了此書必然還將有第三次修纂。
《明太祖實錄》三修本
《明太祖實錄》第三次修纂始於永樂九年,至十六年五月書成,歷時六年七個月。全書計二百五十七卷,分寫二百五十冊,又有《寶訓》十五卷,分寫十五冊。
這次修纂有兩個突出特點:一是當時全體內閣成員幾乎都參與了修纂工作;再是監修官姚廣孝和夏原吉均直接參與修纂工作。
從這三次修書參與的人員來看,雖然主要修纂者人數相當,但情況卻有所不同。一修、三修用人較為精當,二修人數雖多,卻有不少挂名而實未與者。如《進實錄表》中所列之王景、胡儼、楊榮、金幼孜等,《明太宗實錄》、《明史》等書均未記其與修之事。其領銜監修者李景隆才品均劣,又多用監生、生員,此為永樂之初,史官乏人,且當時在政局變動之後,人心未定,豈能盡心於考訂編修國史。至三修之時,朱棣已用胡廣之言,停止追治所謂“奸黨”,時當永樂盛世,所用多為當時名臣,著力於“訪問考稽,從實修纂、補遺、潤色,次第成書”①。因此三修本從內容上不僅較前二修豐富,而且較前二修為好。
《明太祖實錄》一修、二修本今均已不得見其書。《明太祖實錄》二修書成,即焚一修本,為使不留改動之痕迹。但三修書成,卻並未焚二修本。是以二修本曾傳至明末。明末清初顧炎武曾記:“聞之前輩老先生曰:《太祖實錄》凡三修。一修於建文之時,則其書已焚,不存於世矣。再修於永樂之初,則昔時大梁宗正西亭曾有其書,而洪水滔天之後,遂不可問。”

作品評價


明實錄從《太祖實錄》起便強調事直文簡,理明義彰,對典章制度記述尤為詳明,成為後世研究有明一代典制的最主要史料。明實錄的另一重要特點是收有重要人物傳記,其中雖間有隱諱失實之處,但仍保留了較為豐富之史料,成為後人纂修明史列傳及研究這些人物和歷史的重要資料。
對於明實錄中保存的史料,不同研究範圍的人,見解也不相同。總括來看,明實錄所記,偏重於政治事件、制度,而缺乏社會經濟方面內容,這是史官們囿於封建正史編修傳統之必然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