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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計時單位

年月日,是一種指計時單位,人們根據地球自轉,產生晝夜交替的現象形成了"日"的概念;根據月亮繞地球公轉,產生朔望,形成"月"的概念,根據地球繞太陽公轉產生的四季交替現象而形成了"年"的概念。

概念由來


年月日,這三個概念所依據的物質運動是互相獨立的。根據精確測定,地球繞太陽公轉一周的時間約為365.2422平太陽日,這叫一個回歸年。而從一次新月到接連發生的下一次新月的時間間隔為29.5306平太陽日,這叫一個朔望月

計算方法


曆法是推算年、月、日的長度和它們之間的關係,制訂時間順序的法則叫"曆法"。以回歸年為單位,在一年中安排多少個整數月,在一個月中又安排多少個整數天的方法和怎樣選取一年的起算點的方法就叫曆法。
曆法問題的複雜性全在於回歸年和朔望月這兩個周期太零碎,它們同"日"之間的關係,不像公里同米之間的關係那樣簡單;而且,它們彼此之間也不能通約。所以,曆法總是顧此失彼,不能同時協調兩個周期。由於這兩個原因,曆法一般地分為三類;太陰曆、太陽曆和陰陽曆。側重協調朔望和歷月關係的叫太陽曆,簡稱陽曆;兼顧朔望月和回歸年、歷月和歷年的叫陰陽曆。
無論哪一種曆法,都有一個協調曆日周期和天文周期的關係間題。在原則上,歷月應力求等於朔望月,歷年應力求等於回歸年。但由於朔望月和回歸年都不是整日數,所以,歷月須有大月和小月之分,歷年須有平年和閏年之別。通過大月和小月,平年和閏年的適當搭配和安排,使其平均歷月等於朔望月,或平均歷年等於回歸年。這就是曆法的主要內容。

計算工具


"曆書"是排列年、月、節氣等供人們查考的工具書。曆書在我國古時稱通書或時憲書,在封建王朝的時代,由於它是皇帝頒發的,所以又稱"皇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