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播過程模式
傳播過程模式
傳播過程模式,傳播學的說明方法。採用建構模式的方法,對傳播過程的結構和性質做出解釋。所謂模式,是科學研究中以圖形或程式的方式闡釋對象事物的一種方法。
傳播過程模式是指採用建構模式的方法,對傳播過程的結構和性質做出解釋。這種方法具有雙重性質:
模式與現實事物具有對應關係,但又不是對現實事物的單純描述,而具有某種程度的抽象化和定理化性質;
模式與一定的理論相對應,又不等於理論本身,而是對理論的一種解釋或素描。
1.
模式與現實事物具有對應關係,但又不是對現實事物的單純描述,而具有某種程度的抽象化和定理化性質;
2.
模式與一定的理論相對應,又不等於理論本身,而是對理論的一種解釋或素描。
"5W"模式
在傳播學史上,第一位提出傳播過程模式的是美國學者H·拉斯韋爾。1948年,他在題為《傳播在社會中的結構與功能》的一篇論文中,首次提出了構成傳播過程的五種基本要素,並按照一定結構順序將他們排列,形成了後來人們稱之為“5W模式”或“拉斯韋爾程式”的過程模式。這五個W分別是英語中五個疑問代詞的第一個字母,即:
Who (誰)
Say what (說了什麼)
In which channel (通過什麼渠道)
To whom (向誰說)
With what effect (有什麼效果)
拉斯韋爾模式第一次將人們每天從事卻又闡釋不清的傳播活動明確表述為五個環節和要素構成的過程,為人們理解傳播過程的結構和特性提供了具體的出發點。實際上,後來大眾傳播學研究的五大領域即“控制研究”、“內容分析”、“媒介分析”、“受眾分析”和“效果分析”,就是沿著拉斯韋爾模式的這條思路形成的。
香農—韋弗模式
1949年,美國的兩位信息學者C·香農和W·韋弗在《傳播的數學理論》一文中提出了一個過程模式,被稱為傳播過程的數學模式或香農一韋弗模式。
該模式是描述電子通信過程的:它的第一個環節是信源,由信源發出訊息,再由發射器將訊息轉為可以傳送的信號,經過傳輸,由接收器把接收到的信號還原為訊息,將之傳遞給信宿。在這個過程中,訊息可能受到噪音的干擾,產生某些衰減或失真。它導入了噪音的概念,表明了傳播不是在封閉的真空中進行的,過程內外的各種障礙因素會形成對訊息的干擾,這對於社會傳播過程來說也是一個不可忽略的重要因素。
缺陷
直線模式在闡述人類的社會傳播過程之際具有明顯的缺陷:
容易把傳播者和受傳者的角色、關係和作用固定化,而人類傳播活動中,這種轉換是常見的。每個人既是傳播者,又是受傳者;
直線模式缺乏反饋的要素或環節,不能體現人類傳播的互動性質。
1954年,施拉姆在《傳播是怎樣運行的》一文中,在C·E·奧斯古德的觀點啟發的基礎上,提出了一個新的過程模式,稱為“循環模式”。其特點是:
這裡沒有傳播者和受傳者的概念,傳播雙方都作為傳播行為的主體,通過訊息的授受處於你來我往的相互作用之中;
該模式的重點不在於分析傳播渠道中的各種環節,而在於解析傳播雙方的角色功能;參加傳播過程的每一方在不同階段都依次扮演著解碼者(執行接收和符號解讀功能)、解釋者(執行解釋意義功能)和編碼者(執行符號化和傳達功能)的角色,並相互交替著這些角色。
奧斯古德與施拉姆的循環模式強調了社會傳播的互動性,並把傳播雙方都看做是傳播行為的主體。但是,這個模式把傳播雙方放在完全對等或平等的關係中(至少從模式本身看來是如此),則與社會傳播的現實情況不符。在現實社會中,由於傳播雙方在政治、經濟和文化地位、傳播資源以及傳播能力等方面通常存在著差異,這種完全對等或平等的傳播關係與其說具有普遍性,不如說是極少見的。其次,這個模式能夠體現人際傳播特別是面對面的特點,卻不能適用於大眾傳播的過程。施拉姆本人也意識到了這些問題,於是在同一篇文章中又另外提到了一個大眾傳播過程模式。
這個模式充分體現了大眾傳播的特點。構成傳播過程的雙方分別是大眾傳媒與受眾,這兩者之間存在著傳達與反饋的關係。作為傳播者的大眾傳媒與一定的信源相連接,又通過大量複製的訊息與作為傳播對象的受眾相聯繫。受眾是個人的集合體,這些個人又分屬於各自的社會群體;個人與個人、個人與群體之間都保持著特定的傳播關係。施拉姆的這個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揭示了社會傳播過程相互連結性和交織性,已經初步具有了系統模式的特點。除了施拉姆外,較全面地提出了傳播過程互動模式的還有美國傳播學家梅爾文·德弗勒。
德弗勒互動過程模式是在香農—韋弗模式的基礎上發展而來的,它克服了前者單向直線的缺點,明確補充了反饋的要素、環節和渠道,使傳播過程更符合人類傳播互動的特點。與此同時,這個模式還拓展了噪音的概念,噪音不僅對訊息而且對傳達和反饋過程中的任何一個環節或要素都會發生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