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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齊明(光學術語)
- 吉林大學法學院教授
- 牡丹江大學化工系教授
- 電力專家
- 哈爾濱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黨委委員
- 詞語
齊明
吉林大學法學院教授
齊明,男,生於1976年4月,吉林省吉林市人。現任吉林大學法學院教授。
科研領域:商法基礎理論,債權人債務人法,合同法,公司法,保險法。
時間 | 院校 | 學位 |
1995年8月-1999年6月 | 吉林大學外國語學院 | 學士 |
2001年8月-2004年6月 | 吉林大學法學院 | 碩士 |
2004年8月-2009年6月 | 吉林大學法學院 | 博士 |
2009年8月-2009年10,美國美利堅大學合作研究Clinical Legal Education。
現任吉林大學法學院教授。
科研領域
商法基礎理論,債權人債務人法,合同法,公司法,保險法。
課題
1.教育部中央高校科研業務費項目,“我國市場經濟體制下的公司重整制度的法經濟學研究”,2010-2012,吉林大學,負責人。
2.東北亞區域國際貿易法律問題研究,2009-2011,橫向項目,參加人。
3.商法學YC-WK-200407042,2004-2005,吉林大學,負責人。
4.《商法學》精品課程,2005-2006,吉林省教育廳,參加人。
5.《商法學》精品課程,2008-2013,教育部,參加人。
論文
1.The Analysis of Chinese Internet Law, Chinese Law and Government (SSCI), 2010(5). (英文,在美國國際SSCI來源刊物發表,唯一作者,第3頁至第8頁)。
2.重整期間公司控制權二元模式探究---兼論我國破產管理人制度的不足與完善,求是學刊(CSSCI),2010(5)。
3.破產重整期間的企業控制權芻議---兼評《破產法》第73條,當代法學(CSSCI),2010(5)。
4.我國破產法中自願破產原則的反思與重構---從中美重整制度的比較出發,東北師範大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CSSCI),2010(4)。
5.Evolution of Bankruptcy Legislation and Judicial Supplements in China, Chinese Law and Government (SSCI), vol. 42, no. 1, January---February 2009(英文,在美國國際SSCI來源刊物發表,唯一作者,第3頁至第8頁)。
6.《破產重整中的公司治理》,唯一作者,當代法學(CSSCI),2009年第2期。
7.《論我國構建自然人破產制度的必要性》,唯一作者,當代法學(CSSCI),2007年第4期。
學術交流
1.2011年1月10-11日,應邀赴世界銀行”the World Bank”總部(美國華盛頓特區)參加“Insolvency and Creditor/Debtor Regimes Task Force Meeting”特別工作組會議。
2.2009年3月25-29 應邀赴德國開米尼茲理工大學,參加“Over-indebtedness: Everyday Risk in Modern Societies? Theoretical Aspects and Empirical Findings in International Perspective,”國際會議,並作“What did Chinese bankruptcy law of 2006 bring to us? Legislation policies and Judicial Practices”大會發言。
3.2008年3月13-14,應邀赴美國聖地亞哥托馬斯傑斐遜法學院,參加“Conference on Globalizing Secured Transactions”國際會議,並作“Chinese Law on Secured Credit: Impact of the New Law on Property”,大會發言。
4.2008年3月3日,應邀赴美國威斯康星法學院,參加"Legal Thinking of Establishing Consumer Bankruptcy System in China"研討會,並作會議發言。
5.2008年3月3日,應邀赴美國威斯康星法學院,作題為“Consumer Credit, Debt Collection and Consumer Credit Rating Agency in China”校內講座。
6.2007年7月25-27日,應邀赴德國柏林洪堡大學,參加美國法與社會年會,並作"Legal Thinking of Establishing Consumer Bankruptcy System in China"大會發言。
課程
本科生:破產法、房地產法、商法學、公司法。
研究生:破產法、商法前沿問題。
2007年8月-2008年9月,美國哈佛大學法學院訪問研究員在Elizabeth Warren教授(哈佛法學院教授,兼任TARP指導下學習研究破產法理論與實務,US-China Law Review(美國)編輯。
時間 | 獎項全稱 | 具體獎項 | 獲獎作品 | 頒獎機構 |
2009年 | 一等獎 | “法學精英人才項目” | 吉林大學法學院 | |
2010年 | 院長基金科研獎勵 | 一等獎 | 吉林大學法學院 | |
2010年 | “首屆雙語教學大賽” | 一等獎 | 吉林大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