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學法學院
國內最早成立的法學院之一
吉林大學法學院,位於吉林長春,建院於1948年,是國內最早成立的法學院之一,中國法學著名的“五院四系”成員。其前身是吉林大學法律系,是"十年浩劫"中我國僅存的未停辦的兩所大學的法律系之一。其辦學歷史則始於1948年創建的東北行政學院司法系,現已成為在全國具有廣泛影響、良好聲譽、重要地位的法學教育與研究基地。
吉大法學院經過60多年的發展和奮鬥,吉林大學法學院已經成為中國法學教育的重鎮和法律人才培養的重要基地之一,是中國著名的法學院之一,現任院長由何志鵬教授擔任。
二級學院 | 院系概況 |
五院 | 中國政法大學 |
西南政法大學(原西南政法學院) | |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原中南政法學院) | |
華東政法大學(原華東政法學院) | |
西北政法大學(原西北政法學院) | |
四系 | 北京大學法學院(原北京大學法律系) |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原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 | |
吉林大學法學院(原吉林大學法律系) | |
武漢大學法學院(原武漢大學法律系) |
院系名稱 | 專業名稱 |
吉林大學法學院 | 法學理論 |
法律史 | |
憲法與行政法學 | |
刑法學 | |
民商法學 | |
經濟法學 | |
國際法 |
國家重點學科 | |
法學理論學科 | 刑法學科 |
吉林大學法學院系中國法學教育頂尖的王牌院校“五院四系”之一[在全國的法學院校中,中國政法大學(原北京政法學院)、西南政法大學(原西南政法學院)、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原中南政法學院)、華東政法大學(原華東政法學院)、西北政法大學(原西北政法學院)被合稱為“五院”,北京大學法學院(原北京大學法律系)、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原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吉林大學法學院(原吉林大學法律系)和武漢大學法學院(原武漢大學法律系)則被稱為“四系”]。吉林大學(前身為東北人民大學)法學教育和研究始自1948年。改革開放以來,吉林大學法學教育和研究事業進入了快速發展時期。1988年經原國家教委批准,吉林大學法律系改建為吉林大學法學院。經過60多年的發展和奮鬥,吉林大學法學院已經成為我國法學教育的重鎮和法律人才培養的重要基地之一,是我國著名的法學院之一,現任院長由何志鵬教授擔任。校全日制本科生約1270人、碩士研究生500餘人、法律碩士研究生600餘人、博士生330人、函授本科和專科生260人,以及來自美國、日本、俄羅斯、韓國等國的留學生約20人。現任院長為何志鵬教授。
學院現有法學一級學科博士授權點(全國僅有11所高校),可在法學10個二級學科自主設立博士點。現已設法學理論、法律史、憲法與行政法學、刑法學、民商法學、經濟法學和國際法學7個博士學位授予權專業,有與經濟學院聯合培養的法經濟學博士學位專業,以及與行政學院聯合培養的法政治學博士學位專業,有東北地區唯一的法學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其中法學理論、刑法學為國家重點學科,在國內居於領先地位;民商法學為吉林省省級重點學科,是學院具有多年學術積澱和特色的優勢學科,擁有一批發展潛力大、在國內較有影響的專家和中青年學者。此外,國際法學、憲法與行政法學也是學院深具發展潛力的學科。學院設有法學理論、法律史學、憲法與行政法學、刑法學、訴訟法學、民商法學、經濟法學、環境與資源法學、國際法學和法律碩士10個學位授權專業,此外法學院經國務院,中央軍委,教育部批准於2007年設立了軍事法學碩士點,成為全國非軍隊院校中僅有的兩所擁有軍事法學碩士的法學院校之一(另一所為中國政法大學)。學院還擁有全國法學理論領域唯一的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吉林大學理論法學研究中心。在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公布的2009年學科評估中,吉林大學法學一級學科名列全國高校第五名。
學院有教職工126人,其中教授34人(博士生導師33名)、副教授31名。已取得博士學位或正在攻讀博士學位的教師占教師總數的67%。學院薈萃了一大批學識淵博、治學嚴謹的法學專家學者。著名法學家、原吉林大學黨委書記張文顯教授於2003年6月3日被聘為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成員;在瑞典倫德大學召開的國際法律哲學與社會哲學協會第21屆世界大會上,張文顯教授當選為協會新一屆執委會的唯一的中國執委。在國家教育部首次評選的100名全國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獲獎教師中,姚建宗教授被評為教育部教學名師獎。
1948年司法系成立后,即面向東北解放區開始招生,學制定為二年,1948年12月第一屆學員開學。1951年始,法律系的教學向更加正規方向邁進。暑假后開始招收四年制學員。
1953年春開始,根據學校關於全面開展向蘇聯學習的要求,採用蘇聯教材作為教本。另外在專業設置方面,當時設“法律”一個專業,下設國家法、刑法、民法三個教學方向,學習期限為四年。
1953年7月,在林禮昭同志帶領下,選送到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讀研究生的十二名同志畢業歸校,按當時教學計劃要求基本上開全了法律系的專業課,同年10月原設立的教研組全部擴建為教研室。
1959年9月根據高教部的要求,吉林大學本科專業學科由四年改為五年,法律系按規定開始招收五年制本科生。
1965年10月法律系根據學校2月10日的決定,遷往市郊柏家屯農場實行半農半讀制度。
從1973年起至1976年,法律系相繼招收了四屆工農兵大學生,學製為三年,學生由全國各地選送。
1977年吉林大學開始招收四年制本科學生。
1979年9月,法律系開始招收碩士研究生。從而使法律系的法學教育躍上了新台階。
1980年9月增設了國際法專業,開始招收了國際法專業本科生。成立了國際法教研室。
1982年9月,法律系根據學校《吉林大學文科專業試行學分制教學方案(試行稿)》的規定,從82級新生開始試行學分制。
1983年,法律系建立了法學函授部(現成人教育辦公室)負責組織東北三省法學函授教育。后與三省司法廳領導協商,法律系主要負責吉林、黑龍江兩省的函授教育。
1984年9月,為適應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發展的需要,法律系增設經濟法專業。至此,法律系已有三個專業。
1986年批准了法律系建立刑法學博士點,博士導師為何鵬同志,1993年增補高格同志,1994年增補王牧同志。從此法律系不僅招收碩士生,並且在外國刑法方向開始招收博士生。
1999年,按照1997年暑期在吉林大學召開的國家法學教學指導委員會主任會議精神,法學院本科生開始按法學一級學科招生,從此法學院取消了按法學、經濟法學、國際法學三個專業招生的模式。
1999年,經國家評定,法學院取得了法理學專業博士點。
2001年6月,合校后法學院新的領導班子組建后,根據一級學科招生培養的實際情況,對現行的教學單位進行了改革,撤銷了1988年建院以來設立的法學系、經濟法學系、國際法學系三個系,建立了法理學與法律史學、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刑事法學、民商法學、經濟法學、國際法學六個教研部。
2003年9月,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學位[2003]57號《關於下達第九批博士學位授權學科、專業名單的通知》,法學院民商法學(含勞動法學、社會保障法學)具有了博士學位授權。
2003年10月23日,根據人事部和全國博士后管委會國人部發[2003]38號文件《關於新設434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的通知》,經全國博士后管委會專家組評審,人事部、全國博士后管委會研究決定,新設北京大學政治學等434個博士后科研流動站,開展博士后工作,吉林大學法學學科也在其中。
2004年5月,由教育部專家組對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的評估中,我校理論法學研究中心以堅持馬克思之法學觀點和方法的鮮明政治優勢,傑出的創新能力,理論法學中心形成的法學界公認的國內一流、高水平學術論壇和高質量研究成果以及國內外崇高的學術影響和成就,被評估組專家們一致評為“優秀重點研究基地”。
2004年末法律碩士教育中心成立,它的成立,標誌著該院法律碩士教育工作又進入一個新的階段。同時信息化建設也取得了一定進展,法學院院網(law.jlu.edu.cn)測試並投入使用。
專業學科建設取得了很大成功。該院和政治學專業聯合申報的法律政治學專業,經學校學位委員會審批,成為該院第五個博士招生專業。法學碩士專業建設上,我們已經開始搭建軍事法學碩士專業梯隊。同時,經吉林省自考辦和學位辦批准,該院獲得了針對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的經濟法專業第二學歷的本科招生授權,開闢了培養複合型人才的新渠道。
2005年,法學院順利通過了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的審查,取得了法學博士點一級學科招生授權資格,實現了幾代人的夢想,法學院高層次人才培養有了可靠的平台,也使我們在國內法學教育機構中的位置穩居在第一世界。
2006年根據獲得博士點一級學科授權資格,法學院設立了經濟法學、憲法與行政法學、國際法學三個博士點,至此法學院已有六個博士點,聯辦自設法政治學和法經濟學兩個博士點,為法學院高層次人才培養搭建了可靠的平台,也為法學院的發展史樹立了一座新的里程碑。
2007年該院共有三個博士點和一個碩士點開始招收學生。憲法與行政法學,經濟法學和國際法學三個博士點招生,法律史博士專業招生申請將通過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的批准,從而使該院的博士招生專業達到7個。軍事法學碩士也獲得招生批准,從而使該院成為全國唯一一個在法學碩士所有二級10個專業招收碩士研究生的大學法學院。
2007年8月20日,該院刑法學在全國重點學科評審中獲得批准,成為該院第二個國家級重點學科,並確立了該院刑法學科全國前三甲學科地位,這是學科建設方面該院又一輝煌的里程碑,是幾代刑法學人艱苦奮鬥的結晶。
2007年12月,由徐衛東教授主持申報的教育部第二類特色專業法學人才培養教該項目獲得批准,這是該院承擔的第一個教學改革重大項目。
2007年12月17日,法學院設立法學實驗示範教學中心。法學實驗室重建是該院對教育部加強實驗教學要求的一種落實,學院向財政部申請近400萬元設備經費,未來我們還要申報國家級實驗中心。
2007年12月,該院主辦的《當代法學》雜誌在剛剛結束的國家人文社會科學期刊審訂中,經過嚴格審查與激烈競爭,以其學術品位、辦刊指導思想與推進科學研究的優勢,被批准為人文社會科學期刊CSSCI系統核心期刊,從而為該院教師的科學研究搭建了一個高水平、社會認可的平台。
學院黨建工作再創佳績。5月8日,吉林大學召開首屆“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表彰大會,法學院黨委作為三育人10個先進單位之一受到表彰。6月2日在吉林大學紀念中國共產黨成立87周年暨“創先爭優”大會上,作為基層黨委,法學院黨委受到表彰。
2008年6月28日,法學院與吉大律師事務所達成合作協議共建實踐教學基地。教學實踐基地以吉大律師事務所為依託,更好地為社會培養法律實踐型人才,同時也為法學院充分發揮自身教學、人才資源優勢,服務社會提供了一個平台。這也是由法學院出資建立、直接參與管理的第一個實踐教學基地。
2008年教育部網站公布2007年《高等學校本科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項目立項結果,吉林大學法學院法學專業被批准為首批高校特色專業辦學點,以法學院張文顯教授為帶頭人的法學理論教學團隊被確定首批國家級教學團隊。
2008年8月26日,教育部公布國家精品課程評審結果,徐衛東教授主持的《商法學》課程獲得批准。
2008年6月29日,法學院長春校友會成立。
2008年8月31日,大慶校友會成立。
2008年8月31日,大慶校友會成立。
2015年12月13日,吉林大學法學院加入了新絲路法學院聯盟。
2020年6月,發起並加入法學教育創新聯盟。
校友會的成立,旨在加強校友與母校、校友與校友之間的聯繫,增進團結、合作與友誼,同時利用地緣優勢,協助法學院開展校友聯誼、學術研討、在校生實習培訓、就業指導等活動,弘揚社會公平與正義的理念,為地方的法治建設貢獻力量。
吉林大學法學院
學院教師科研成果豐碩,迄今共編寫系列教材3套80多種。1980年以來,學院教師公開出版學術著作、教材近400部,公開發表學術論文近3000篇,其中50多部著作、教材和200多篇論文獲得國家級、省部級科研項目百餘項。其中有近40項成果獲得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教育部優秀教學成果、司法部法學教材優秀成果、吉林省社會科學優秀研究成果一、二、三等獎。
學院歷來重視與國內外進行教育與學術交流合作,分別與日本、美國、德國、加拿大等國建立了多種形式的長期的學術交流合作關係。與美國美中法律交流委員會合作舉辦了“美國法講習班”(1985年、2000年),與瑞典、挪威、丹麥等北歐國家人權研究機構聯合舉辦了首屆“北歐-中國國際人權法教師研修班”(2001年);舉辦了“海峽兩岸法學教育研討會”(2000年)、“面向21世紀民商法發展研討會”(2001年)、中國法學會商法研究會2002年年會等。學院還邀請國內外著名學者主持“當代法學名家講座”系列,在國內外法學界產生了重要影響。
2020年6月17日,天津大學舉行首屆中國高校法學教育創新研討會暨天津大學法學院復建五周年座談會,發布《法學教育創新聯盟成立倡議書》。在教育部高教司指導下,法學教育創新聯盟(我國“新文科”首個聯盟)正式成立。此次法學教育創新聯盟的發起單位包括吉林大學法學院。
學院具有良好學習與研究條件,努力創建全國一流的法學教學和科學研究基地。擁有數量眾多、種類齊全、不斷更新的中外文法學圖書資料;建立了技術先進、設施一流的模擬法庭;理論法學研究中心建立了法學理論學術網站—“中國理論法學研究信息網”,並建立了外文法律文獻資料資料庫,可查找LEXIS-NEXIS等資料庫中的英文學術論文。法學院和理論法學研究中心還主辦了《法制與社會發展》、《當代法學》雜誌以及《法理學論叢》、《法學理論前沿論壇》等系列出版物。
學校名稱 | 姓名 | 職務 | 任期 |
吉林大學法學院 | 江劍秋同志,王明月、邊立有、劉鴻儒任組織幹事,林禮昭、李殿勛、李放、張景盛任教育幹事,焦俊傑、呂楓(女) | 組織、教學和生活方面管理工作 | 1948年司法系初創時 |
林德 | 司法系主 | 1949年秋季 | |
甘雨沛 | 任司法系系主任 | 1949年秋季 | |
徐楓 | 團總支書記 | 1952年 | |
杜若君 | 法律系系主任 | 1952年 | |
王惠岩 | 第一個教研組 | 1952年 | |
馬治振 | 第二個教研組為國家法教研組 | 1952年 | |
甘雨沛 | 第三個教研組為刑法組 | 1952年 | |
林禮昭同志 | 第四個教研組為民法教研組 | 1952年 | |
馬起 | 擔任第一系主任 | 1954年 | |
杜若君 | 擔任第二系主任 | 1954年 | |
徐楓 | 任黨總支書記 | 1954年 | |
林禮昭 | 任系秘書 | 1954年 | |
徐楓 | 黨總支書記 | 1960年9月 | |
張嘉志 | 黨總支書記 | 1962年 | |
金鋒玉 | 黨總支副書記 | 1962年 | |
趙光鑒 | 法律系擔任領導工作 | 1973年 | |
聶世基 | 法律系黨總支書記 | 1978年3月 | |
何鵬 | 副系主任 | 1978年3月 | |
栗勁 | 法律系任副主任 | 1978年 | |
徐大興 | 黨總支書記 | 1984年4月 | |
高樹異 | 任系主任 | 1984年4月 | |
蘇惠祥 | 總支書記 | 1986年 | |
劉富起 | 任系主任 | 1986年 | |
張光博 | 法學院院長 | 1988年 | |
李鶴 | 法學院黨委書記兼副院長 | 1988年 | |
張文顯、王牧 | 副院長 | 1988年 | |
齊祥 | 副院長 | 1988年 | |
高格 | 法學系系主任 | 1988年 | |
馬新福 | 法學系副主任 | 1988年 | |
李忠芳 | 經濟法學系系主任 | 1988年 | |
石少俠 | 法學系副主任 | 1988年 | |
劉世元 | 國際法學系系主任 | 1988年 | |
崔卓蘭 | 國際法學系副主任 | 1988年 | |
張光博 | 法學所所長(兼) | 1988年 | |
趙新華 | 法學所副所長 | 1988年 | |
龍斯榮 | 律師事務所主任 | 1988年 | |
周景隆 | 院長辦公室主任 | 1988年 | |
劉興華 | 院長辦公室副主任 | 1988年 | |
張文顯 | 院長 | 1991年12月 | |
李忠芳 | 副院長 | 1991年12月 | |
李鶴 | 院黨委書記 | 1991年12月 | |
石少俠 | 院黨委副書記 | 1991年12月 | |
王牧、齊祥 | 副院長 | 1991年12月 | |
馬新福 | 法學系主任 | 1991年12月 | |
吳振興 | 副主任 | 1991年12月 | |
蘇惠祥 | 經濟法學系主任 | 1991年12月 | |
崔建遠 | 副主任 | 1991年12月 | |
劉世元、崔卓蘭 | 正、副主任 | 1991年12月 | |
李忠芳 | 副院長 | 1992年5月 | |
齊祥 | 總務辦公室主任 | 1993年9月 | |
李鶴 | 副院長 | 1993年9月 | |
孟憲鐸 | 黨委副書記 | 1993年9月 | |
李忠芳 | 副院長 | 1993年9月 | |
張文顯 | 副校長 | 1994年 | |
王牧 | 法學院院長 | 1994年 | |
石少俠、劉世元、駱孟炎 | 副院長 | 1994年 | |
鄭成良 | 院長 | 1995年5月 | |
劉世元、石少俠、吳振興、孟憲鐸、駱孟炎 | 副院長 | 1995年5月 | |
王牧 | 黨委書記 | 1995年5月 | |
駱孟炎 | 黨委副書記(兼) | 1995年5月 | |
馬新福 | 主任 | 1995年5月 | |
賴宇 | 副主任 | 1995年5月 | |
趙新華 | 系主任 | 1995年5月 | |
馮彥君 | 副主任 | 1995年5月 | |
車丕照 | 國際法學系系主任 | 1995年5月 | |
崔卓蘭 | 副主任 | 1995年5月 | |
崔建遠 | 法學所所長 | 1995年5月 | |
陳福祥 | 吉大律師事務所主任 | 1995年5月 | |
劉淑英、劉興華 | 院辦公室正、副主任 | 1995年5月 | |
駱孟炎 | 黨委書記 | 1995年末 | |
李洪明 | 法學院主持學生工作 | 1996年9月 | |
李洪明 | 黨委副書記兼副院長 | 1997年3月 | |
鄭成良 | 吉林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 | 1998年5月 | |
駱孟炎 | 校黨委組織部部長 | 1998年5月 | |
孟憲鐸 | 院黨委書記 | 1998年5月 | |
李新田 | 任副書記 | 1998年5月 | |
石少俠 | 院長 | 1998年5月 | |
霍存福、劉世元、李潔、李洪明、李新田 | 副院長 | 1998年5月 | |
石少俠 | 中國檢察官學院副院長 | 2000年7月 | |
徐衛東 | 副院長 | 2000年7月 | |
霍存福 | 任院長 | 2001年6月 | |
徐衛東、趙新華、呂岩峰、李洪明、李新田 | 副院長 | 2001年6月 | |
孟憲鐸 | 黨委書記 | 2001年6月 | |
李新田 | 副書記(兼) | 2001年6月 | |
徐衛東 | 院長 | 2004年12月 | |
張旭、馮彥君、黃文藝、陳殿友 | 副院長 | 2004年12月 | |
李洪明 | 黨委書記 | 2005年4月 | |
李新田 | 任副書記(兼) | 2005年4月 | |
於瑩 | 黨委副書記 | 2005年5月 | |
李新田 | 校出版社工作 | 2006年4月 | |
張光宇 | 黨委副書記(兼) | 2006年4月 | |
姚建宗 | 院長 | 2008年12月 | |
張旭、李建華、蔡立東、黃文藝、張光宇 | 副院長 | 2008年12月 | |
李洪明 | 黨委書記,於瑩 | 2009年3月 | |
趙潔 | 副書記 | 2009年3月 | |
李建華、蔡立東、孫學致 | 業務副院長 | 2012年12月 | |
張光宇 | 行政副院長 | 2012年12月 | |
李洪明 | 法學院黨委書記 | 2013年3月 | |
趙潔 | 法學院黨委副書記兼副院長 | 2013年4月 | |
徐傑 | 法學院黨委副書記 | 2013年4月 | |
杜宴林 | 法學院副院長 | 2013年5月 | |
蔡立東 | 法學院院長 | 2015年4月 | |
徐岱、任喜榮 | 法學院副院長 | 2015年11月 |
法學界 | |||
何鵬 | 劉楠來 | 劉文華 | 張文顯 |
鄭成良 | 徐顯明 | 徐祥民 | 楊泉明 |
石少俠 | 車丕照 | 申衛星 | 傅廷中 |
崔建遠 | 高鴻鈞 | 韓世遠 | 劉瑞復 |
張騏 | 吳振興 | 韓大元 | 龍翼飛 |
王軼 | 王牧 | 王傳麗 | 莫世鍵 |
許清 | 霍存福 | 錢弘道 | 孫世彥 |
王剛義 | 杜青林 | 奚曉明 | 高憬宏 |
孫謙 | 戴玉忠 | 張軍 | 姜建初 |
胡可明 | 梁國慶 | 趙登舉 | 謝安山 |
郝赤勇 | 白景富 | 李熙 | 何曄暉 |
桂敏傑 | 汪永清 | 王曉暉 | 孟祥鋒 |
劉颺 | 陳傑 | 李忠信 | 童兆洪 |
孫萬勝 | 陳鳳超 | 韓起祥 | 敬大力 |
周玉華 | 王記文 | 呂岩峰 | 韓勇 |
吳蘭 | 滕剛 | 程龍 | 法進衍 |
張建國 | 布小林 | 王國棟 | 李向武 |
張鶴松 | 羅黔生 | 胡成全 | 王臘生 |
何訪拔 | 楊慶祥 | 李中和 | 李庚香 |
李言靜 | |||
司法界 | |||
楊廣生 | 沈春耀 | 王俊峰 | 趙大華 |
岳成 | 王麗 | 李貴方 | 王英哲 |
陳瑛明 | 張巍 | ||
商界 | |||
修淶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