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森堡法郎

盧森堡法郎

盧森堡法郎(Luxembourg Franc 原符號:Lux.F. 標準符號:LUF),盧森堡大公國貨幣。盧森堡法郎與比利時法郎是“雙胞胎”,創立於1856年,並獲得用法郎、荷蘭盾和普魯士埃居發行銀行券的權利。

簡介


盧森堡法郎
盧森堡法郎
中文全稱: 盧森堡法郎
中文簡稱: 盧郎
幣值換算:1法郎=100分
輔幣名稱:分
幣值: 25分和1、5、10、20法郎

簡介


盧森堡法郎

盧森堡法郎與比利時法郎是“雙胞胎”。
盧森堡大公國隨1839年4月18日倫敦協定獲得獨立。該國採用法郎作為計算貨幣,幣值用與荷蘭盾的比價表示(1法郎=47.25分)。盧森堡1842年加入德意志關稅聯盟,聯盟基本文件(德累斯頓貨幣公約) 的一項間接後果正是取消法郎及十進位。面對居民的抗議,大公國當局於847年4月,利用關稅聯盟協定展期的機會,廢除了德累期頓公約。
1848年12月20日的一項法律正式確定,盧森堡法郎被盧森堡大公宣布為流通貨幣,盧森堡法郎取代荷蘭盾,充當該國的計算貨幣。但各項支付仍用塔勒進行(1塔勒=3.75法郎),第一批盧郎鑄幣於1852年1月問世,面值較低(2.55生丁和 10生丁),總流通量十分有限(15萬盧森堡法郎)。1876 年後又改用馬克(1馬克=1.25法郎)。

盧森堡國際銀行

創立於1856年,並獲得用法郎、荷蘭盾和普魯士埃居發行銀行券的權利。同它競爭的另一家發放機構“盧森堡國民銀行”於1873年成立,但於1881年倒閉。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政府發行按法郎和馬克計價的流通券。政府還用鋅和鐵鑄造硬幣。1918年12月,德國的硬幣和紙幣在盧森堡不再具有法定通貨的資格,兌換按1876年的比價進行。
1921年盧森堡與比利時結成貨幣聯盟,兩國貨幣即盧森堡法郎和比利時法郎等值,在兩國可以互相流通,但只有比利時法郎有大面額紙幣,盧郎面額則分為5、10、20、50和100五種,一盧郎等於100生丁。因此,在歐元流通之前,盧森堡通用盧森堡法郎和比利時法郎。但盧森堡法郎僅占流通總量的5%,比利時法郎佔95%。而且盧郎只在盧森堡流通,比利時一般不接受盧郎。 2002年1月1日歐元正式流通后兩個月,盧森堡法郎和比利時法郎一起退出了歷史舞台。在盧森堡發行的歐元,背面均為大公亨利頭像。
盧森堡貨幣發行局的發行量控制很嚴,但大公國從比利時國民銀行獲得部分權益。比盧兩種貨幣的等價於1935年被打破(比利時法郎貶值28%,而盧森堡法郎僅眨值10%),但等價關係於1944年重新恢復。
根據1958年2月3日協議,盧森堡、比利時和荷蘭創立了荷比盧經濟聯盟。協議第12條包含一項條款,規定以荷蘭盾為一方,以比利時法郎和盧森堡法郎為另一方,雙方比價的變動需經三個夥伴國協商一致。
1982年。由於比利時法郎未經協商單方面決定貶值,比盧兩國的關係變得緊張起來。盧森堡政府1983年5月決定成立“盧森堡貨幣局”,該機構擁有更高的貨幣發行上限,以及把與比利時國民銀行貨幣等值的貨幣投入流通的權利。
恰恰就在這時候,歐元即將替代各國的貨幣,馬斯特利赫特條約的實施導致貨幣局的地位發生變化,根據1998年3月26日的法律,盧森堡貨幣局搖身一變,變成了盧森堡中央銀行,這在該國歷史上是空前的。

貨幣簡史


盧森堡第一張鈔票發行於1856年,由盧森堡國際銀行發行。直至1914年8月3日,根據法律規定,該行發行的幣鈔成為合法的貨幣。1873年5月17日,政府立法規定,於當年6月1日組建“國家銀行”,做為發行機構,並於7月1日開始發行銀行鈔票。
根據盧森堡法令,1921年7月25日,盧森堡與比利時締結“比盧經濟聯盟”,盧森堡法郎與比利時法郎等值,並互相通用。1960年11月1日,盧森堡、比利時、荷蘭三國簽訂“比荷盧經濟聯盟條約”開始生效,三國內部貨幣匯率的上下波動幅度訂為1.50%。1973年3月19日,盧森堡與荷蘭、愛爾蘭、比利時、丹麥、聯邦德國、挪威、瑞典、英國9個歐洲國家組成聯合浮動集團,規定他們彼此之間的匯率波動幅度不得超過2.25%。1976年3月12日,比、荷、盧三國貨幣匯率上下波動幅度由原來的1.5%改為2.25%。1979年3月13日,歐洲貨幣體系正式建立,盧森堡為成員國,其貨幣對其他成員國貨幣之間的匯率波幅限制在上下各2.25%。

紙幣圖樣


1000盧森堡法郎
尺寸:15.4×7.6厘米
a334_1.jpg (13967 位元組) a334_2.jpg (13571 位元組)
正面圖案:盧森堡大公讓親王的半身
顏 色:棕色
反面圖案:房屋圖案
100盧森堡法郎
尺寸:14.2×7.6厘米
a334_3.jpg (16678 位元組) a334_4.jpg (17909 位元組)
正面圖案:盧森堡大公讓親王和亨利王子頭像
顏色:黃褐色
反面
顏色:家庭塑像
100盧森堡法郎
尺寸:14.2×7.6厘米
a335_1.jpg (14671 位元組) a335_2.jpg (12743 位元組)
正面圖案:盧森堡大公讓親王頭像
顏色:紅色
反面圖 案:盧森堡城

硬幣圖樣


20盧森堡法郎
20盧森堡法郎
20盧森堡法郎
a336_1.jpg (11780 位元組) a336_2.jpg (12264 位元組)
金屬:鋁銅鎳
5盧森堡法郎
a336_3.jpg (10772 位元組) a336_4.jpg (11943 位元組)
金屬:鋁銅鎳
1盧森堡法郎
a336_5.jpg (10975 位元組) a336_6.jpg (9884 位元組)
金屬:銅鎳

面值與換算


紙幣面額分為5、10、20、50和100五種,
鑄幣為: 25分和1、5、10、20法郎
一盧郎等於100生丁(分)
歐元與盧法實行固定匯率:1歐元=40.3399盧法。

國家介紹


盧森堡國徽
盧森堡國徽
國徽:
為置於金、紅、白三色的斗篷之中的盾徽,其頂部飾有一頂較大的金色王冠。盾面由白、藍平行條紋構成,內有一隻頭戴王冠的紅獅,紅、白、藍三色為盧森堡國旗顏色。盾徽上方是一頂公爵金冠,兩旁各有一隻金獅。盾徽周圍裝飾綬帶,下端懸垂著一枚奧康勳章。國徽象徵盧森堡是一個大公國。
國旗:
自上而下由紅、白、淺藍三色平行長方形組成。
國家名稱國家名稱: 盧森堡大公國
國家中文簡稱: 盧森堡
國家英文名稱: The Grand Duchy of Luxembourg
所屬洲: 歐洲
面積: 2586.3平方千米
首都: 盧森堡
首都英文名稱: Luxembourg
簡況及歷史
盧森堡位於歐洲西北部。
公元前50年有高盧人部族居住。公元400年後日耳曼人入侵,先後成為法蘭克王國和查理曼帝國的一部分。936~1354年,先後為神聖羅馬帝國阿登伯爵、盧森堡伯爵和盧森堡公爵的自治領地。15~18世紀曆受西班牙、法國、奧地利統治。1815年維也納會議決定盧為大公國,由荷蘭國王兼任大公,同時又為德意志同盟的成員。1839年倫敦協定承認盧為獨立國家。1868年實行君主立憲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