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系

中國唯一持有金融全牌照的民營資本機構

明天控股有限公司成立於1999年,由肖建華妻子周虹文出任法定代表人成立,成為此後肖建華資本運作的核心平台。,是國內最早從事股權投資的公司之一,也是國內投資行業的骨幹力量。

明天控股公司總部設於北京,在國內,不僅控股、參股及曲線持有幾十家上市公司,還構建了涵蓋證券、銀行、保險、信託、期貨、PE、基金等機構的完整金融產業鏈,這也讓明天系成為唯一持有金融全牌照的民營資本機構。

發展歷程


明天繫結構全圖
明天繫結構全圖
從1998年染指第一家上市公司華資實業至今,明天系已經形成龐大產業,一度控股、參股6家上市公司、6家商業銀行、6家證券公司以及浙江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國際信託投資公司等多家金融機構,旗下關聯公司達數十家。
明天系起家於肖建華之妻周虹文的家鄉內蒙古。1996與1997兩年時間,肖建華在北京成立了最初的四家公司,涉及媒體、機電,並初步涉足資本市場,其後又在內蒙古成立三家公司,隨著1999年明天控股的正式成立,明天系早期運作平台基本搭建完成。
2007年太平洋證券的上市標誌著明天系的壯大,當然,該公司在收購過程中的疑點也讓明天系成為媒體捕捉的焦點。2007年之前,明天系主要通過政策盲點與市場投機獲利,而隨著太平洋證券的上市,明天系轉型為實業和金融的產融結合體。
明天系通過網狀的資本運作結構,上市公司不斷成立子公司,旗下殼公司亦不斷與上市公司成立合資公司,通過相互交易,塑造高科技概念、調節業績或者套取、轉移上市公司資金。
在山東魯能私有化、太平洋上市等引發公眾廣泛質疑的事件中,明天系亦深度參與。
明天系內部彙集了大量來自北京大學等名校的人才,明天系的人才策略是“與聰明人同行;廣覓、慎用、勤教、嚴繩”。還設有青年幹部培養計劃、人才儲備庫等,通過內部培訓等方法使人才高度統一思想。
2020年7月17日被銀保監會、證監會接管的明天系9家機構,合計約有150家同業交易對手,同業風險敞口約400億至500億元,其中風險敞口超過3億元的交易對手僅10餘家,風險外溢性遠小於1年多前被接管的包商銀行,對金融體系穩定性難以構成衝擊。

公司規模


控股上市公司:明天科技( 600091)、西水股份、愛使股份、華資實業
參股上市公司:北方創業、農產品、魯銀投資、新黃浦、東陵糧油(000893)、建新礦業、金地集團(600388)、哈爾濱銀行(06138.HK)
不完全統計,明天系控股的金融機構已多達16家。
旗下券商牌照有太平洋證券、恆泰證券、恆泰長財證券、新時代證券等,此外還曾試圖收購北京證券。不過此前有內部人士指,一度給其惹來不小非議的太平洋證券,目前已脫離明天系。
控股的銀行為包商銀行、濰坊銀行、哈爾濱銀行—據稱其已退出,但未獲證實,曲線參股的銀行則包括天津銀行廈門銀行、泰安商業銀行、包頭大眾城市信用社、溫州市商業銀行、寶雞商業銀行、內蒙古銀行、大連銀行、錦州銀行等一眾地方性銀行。
保險領域。天安財險、天安人壽、華夏保險、生命人壽、長城人壽都有明天系的影子,中再人壽、中再財險、新華人壽、國信人壽等多家保險公司也被其染指。
信託公司方面,明天系還控股新華信託、新時代信託,並且參股中國對外經濟貿易信託、北京國際信託等。
同時,明天系通過新華信託與杭州永原網路科技控股新華基金,合計持股56.25%;融通基金被新時代證券持股60%,後者亦為明天系旗下公司。
不僅如此,明天系還曾持有過西部金融租賃有限公司的16.57%股權。

公司文化


明天集團以“創新、責任、包容、共贏”為核心價值觀,納百川、融細流,以感恩之心做民族事業,承擔起企業公民應盡的責任和義務,服務社區,保障就業,共贏明天。
人才策略:
與聰明人同行;廣覓、慎用、勤教、嚴繩!

下跌


2017年2月3日,春節假期后第一個交易日,由“明天系”控股的*ST明科、西水股份、華資實業均跌停。被傳“明天系”參股投資的游久遊戲、魯銀投資、金地集團、農產品等個股也現下跌。上市公司資產,僅是“明天系”資產的一部分。

風險處置


明天系持股的銀行——包商銀行在2019年被接管。
截止2020年7月17日,明天系風險處置工作基於“一盤棋”布局,接管包商銀行系先行“精準拆彈”,接管9家機構是隨後的關鍵一步。
此次被接管的天安財險、華夏人壽、天安人壽、易安財險、新時代信託、新華信託、新時代證券、國盛證券、國盛期貨,皆為明天系控股公司。
天安財險、華夏人壽、天安人壽、易安財險存在違反保險法規定的經營行為,觸發了保險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的接管條件。新時代信託、新華信託存在違法違規經營行為,觸發了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三十八條和信託公司管理辦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的接管條件。
其中,天安財險、華夏人壽、天安人壽、新時代信託,皆是由於大股東明天集團違規占款,資不抵債;易安財險公司治理混亂,導致償付能力不足;新華信託內部人控制嚴重,存在經營風險。
新時代證券、國盛證券和國盛期貨,則因隱瞞實際控制人或持股比例,公司治理失衡,根據證券法第一百四十三條、證券公司風險處置條例第八條和第六十二條、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五十六條有關規定,證監會決定對其依法實行接管。

經驗教訓


2020年是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的收官年。過去兩年,我國抓住了有利的時間窗口,妥善解決了一些風險突出的金融集團、脆弱且體量較大的城商行的風險。目前,我國金融體系風險總體收斂,金融管理部門有信心和決心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