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治療

集體治療

集體治療一直是治療心理學中一種普遍應用的方法。集體中的成員共同參與體驗,減輕了孤獨感,使人得以成長,勇於擔當改變自身所帶來的風險。對質小組鼓勵成員間建立一種真實的相互關係。馬斯洛說:“如果可以把普通的個別治療看作是一個由兩個人組成的理想社會的雛型,那麼集體治療就可以看作是一個由十個人組成的理想社會的縮影……另外,我們現在依據經驗得出的資料表明,集體治療……可以做一些個別心理治療無法做到的事情”。

治療集體,


英文簡稱TC。戒除藥物成癮問題的治療集體開始於60年代中期。他們強調所有成員同吃同住同勞動,遵守規則,互相約束,互相幫助,共同成長,從而使其成員拋棄藥物或毒品,停止反社會行為,產生親社會的態度及價值觀,重新成為對社會有用的人。

治療集體有如下共同特點:


j集體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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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強調所有成員生活於同一環境之中;
2.要求每個居住者遵守一系列行為規範,不得違反;
3.以集體及個別心理治療為基礎,進行各種活動,不僅關注生活中的問題,而且關心居住者內在的情緒問題;
4.在共同生活的環境內,有一套明確的獎懲條例;
5.採用等級制,等級不同,身份,地位,責任及權利均不同,各成員自入住起,即沿等級逐步上升,直至“畢業”;
6.有些入住者可成為其中的工作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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