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物價局
柳州市物價局
柳州市物價局,負責物價業務的統計、信息工作,建立價格信息網路,負責與國家和自治區價格信息中心連機聯網的運行。
目錄
一、匯總編製全市價格改革年度計劃以及年度物價總水平調控目標;政策、規範性文件和會議材料;參與處理有關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審查價格違法大案的工作。負責物價方面的文秘、檔案、保密、培訓、財務及行政事務工作。負責市場價格監測,分析物價形勢和預測發展趨勢;調查價格改革的執行情況,並開展執法檢查。負責物價業務的統計、信息工作,建立價格信息網路,負責與國家和自治區價格信息中心連機聯網的運行。
二、負責組織貫徹實施國家機關收費、公用事業收費、公益服務收費、中介服務收費、經營服務收費的政策和法規;制定和調整自治區授權我市審批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制定和調整全市上述收費的原則和管理辦法、收費項目、收費標準;依法核發收費單位的《收費許可證》和《收費員證》;組織開展收費綜合年審工作,管理、指導和協調全市收費工作。
三、負責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下達的工農業產品價格調整方案和價格政策;研究制定全市工農業產品價格管理的範圍、作價原則和管理辦法;制定和審批、核准公共事業產品(商品)價格;依法管理房地產價格;協調處理市內重大價格爭議問題,參與水電等壟斷經營行業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加強對各項風險基金和儲備物資(如糧食風險金、儲備糧等)的價格管理;為企業培訓物價員;負責對放開的重要商品價格實行監審制度;負責全市價格調節基金的徵收和管理;對市場商品價格進行預測、監控。
四、監督檢查國家的價格政策和法規、國家規定的價格分工管理許可權、作價原則、作價辦法、商品價格和收費標準的執行;監督檢查價格違法行為,報局案件審理委員會討論決定後進行處理;指導六縣四城區物價檢查所的工作,協助處理或直接查處重大價格違法案件;市職工物價監督站的價格監督協助處理或直接查處重大價格違法案件;負責指導市職工物價監督站的價格監督檢查工作;協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集貿市場的價格和明碼標價進行指導和管理。
五接受自治區在我市的行政執法機關、司法機關和本級司法機關、行政執法機關的要求,對其直接辦理的刑事、經濟和仲裁等案件的各種涉案標的價格進行鑒證。行使全市範圍內的價格鑒證、認證、評估的複核裁定。辦理本市及協助辦理跨市縣有相當難度的涉案物品標的價格鑒定、認證、評估。接受市轄區內客戶的委託,對各類市場主體價格行為的合法性、價格水平的合理性進行公正性認定工作。由柳州市價格主管部門授權、協調、指導下級價格部門設立的價格認證中心的業務工作。接受單位或個人委託,進行價格糾紛調解和仲裁。
六、開展農產品成本調查;流通領域成本調查;工業產品成本調查;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成本監審;行政事業單位調(定)價成本審核;國家、自治區布置的各項成本調查任務;向市政府及各有關管理部門提出加強成本管理的建議、平抑市場的措施,建立了較完善的成本管理制度。
七、承辦市政府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