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師科
台灣退伍老兵
李師科(1927—1982),祖籍山東,台灣退伍老兵。台灣治安史上“持槍搶劫銀行案”第一人。
李師科,出生於山東,識字不多,八年抗戰(1937—1945)時參加游擊隊,后編入正式部隊,跟隨國民黨部隊來台。1950年退伍,以修車及開計程車為生。1982年4月14日,李師科先在金華路殺害員警,搶走佩槍。同日下午三點二十分,持槍蒙面闖入土地銀行古亭分行,槍傷一名銀行銀行副理林延湖,並搶走新台幣五百四十萬元后逃逸。這是台灣治安史首件殺警奪槍,再搶銀行案,驚動台灣社會。警方懸賞二百萬元作為破案獎金。二十三天後,一名外型酷似李師科的計程車司機王迎先,被熟識者(一說是家人)檢舉,遭到調查小組詹俊榮、陳亦煌等員警的逮捕,王遭受刑求,被迫供稱搶劫土銀,帶領警員詹俊榮等人起贓,最後在指認現場的過程中,跳下秀朗橋下新店溪,自殺明志,命喪黃泉。在王迎先跳水后的同時,搶匪李師科在和平西路的住宅被台北市警局的刑警逮捕,罪證確鑿,並於1982年5月21日被判處死刑,5月26日清晨執行槍決。最初,李師科將四百萬元寄放在三重友人家裡,最後檢舉他的是這名友人。李告訴記者:“房東有個小孩念小學,很可愛。我想,我一定會被捕,乾脆把錢送給房東的女兒,讓她安心念到大學畢業。”抓王迎先的警察從此開始逃亡,其中陳亦煌逃到黎山,詹俊榮逃到奧地利,等到1988年和1991年兩次減刑才出面投案,2002年,陳奕煌當上林務局東勢林管處的處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