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褒《僮約》
(漢)王褒《僮約》
奴從百役使,不得有二言。奴不得有奸私,事當關白。奴不聽教,當笞一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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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郡王子淵,以事到煎上寡婦楊惠舍。有一奴名便了,倩行酤酒。便了提大杖上冢巔曰:“大夫買便了時,但約守冢,不約為他家男子酤酒。”子淵大怒曰:“奴寧欲賣耶?”惠曰:“奴父許人,人無欲者。”子即決賣券雲。奴復曰:“欲使皆上券。不上券,便了不能為也。”子淵曰:“諾。”券文曰:
神爵三年正月十五日,資中男子王子淵,從成都安志里女子楊惠買夫時戶下髯奴便了,決賣萬五千。奴從百役使,不得有二言。晨起灑掃,食了洗滌;居當穿臼,縛帚裁盂。鑿井浚渠,縛落鋤園,斫陌杜埤,地刻大枷。屈竹作把,削治鹿盧,出入不得騎馬載車。⻊其坐大呶,下床振頭;垂釣刈芻,結葦臘糹盧。汲水酪,住酉且酉莫。織履作簏,黏雀張鳥;結網捕魚,繳雁彈鳧。登山射鹿,入水捕龜。後園縱養雁鶩百餘,驅逐鴟鳥,持捎牧豬,種姜養芋,長育豚駒。糞除常潔,餵食馬牛;鼓四起坐,夜半益芻。
二月春分,陂堤杜疆;落桑披棕,種瓜作瓠。別茄披蔥,焚槎發疇;壟集破封,日中早燴。雞鳴起春,調治馬驢,兼落三重。舍中有客,提壺行酤,汲水作鋪,滌杯整案。園中拔蒜,斫蘇切脯,築肉霍芋,膾魚包灬鱉。烹茶盡具,已而蓋藏;關門塞竇,餵豬縱犬,勿與鄰里爭鬥。奴當飯豆飲水,不得嗜酒;欲飲美酒,唯得染唇漬口,不得傾盂覆斗。不得晨出夜入,交關伴偶。
舍後有樹,當裁作船,上至江州下到煎主。為府掾求用錢,推訪惡敗。棕索綿亭,買席往來都洛,當為婦女求脂澤,販於小市。歸都擔木台,轉出旁蹉,牽犬販鵝。武陽買茶,楊氏池中擔荷,往來市聚,慎護奸偷。入市不得夷蹲旁卧,惡言丑罵。多作刀弓,持入益州,貨易牛羊。奴自交精慧,不得痴愚。
持斧入山,斷槧裁轅,若殘當作俎機木屐及彘盤。焚薪作炭,壘石薄岸,治舍蓋屋,書削代讀。日暮以歸,當送乾薪二三束。四月當披,五月當獲,十月收豆。多取蒲薴,益作繩索。雨墮無所為,當編蔣織箔。植種桃李,黎柿柘桑;三丈一樹,八赤為行。果類相從,縱橫相當。果熟收斂,不得吮嘗。
犬吠當起,驚告鄰里。棖門柱戶,上樓擊鼓;椅盾曳矛,還落三周。勤心疾作,不得遨遊。奴老力索。種莞織席;事訖欲休,舂當一石。夜半無事,浣衣當白;若有私斂,主給賓客。奴不得有奸私,事當關白。奴不聽教,當笞一百。
此文相傳多誤,庶不遺漏。
*有些字無法顯示,已盡量添上。請見諒。
一作“荼”。
許是“尺”之筆誤。
多作“荷”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