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開發

土地開發過程

一級開發是指由政府或其授權委託的企業,對一定區域範圍內的城市國有土地(毛地)或鄉村集體土地(生地)進行統一的征地、拆遷、安置、補償,並進行適當的市政配套設施建設,使該區域範圍內的土地達到“三通一平”、“五通一平”或“七通一平”的建設條件(熟地),再對熟地進行有償出讓或轉讓的過程。

基本介紹


一級開發流程
1、原土地所有者或使用者在徵得區縣和鄉鎮政府或上級主管部門的同意後向當地國土局提出土地一級開發申請。
2、當地國土局受理申請並進行土地開發項目預審。
3、通過土地預審的項目,根據項目的性質,委託市、區縣土地儲備機構負責組織編製土地儲備開發實施方案,開發實施方案主要包括待儲備開發地塊的範圍、土地面積、控制規劃條件、地上物狀況、儲備開發成本、土地收益、開發計劃、實施方式等。
4、當地土地主管部門或其委託代理機構編製土地一級開發實施方案。方案應由地方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會同發展改革、規劃、建設、交通、環保等部門所組成的聯審會進行會審,對土地一級開發的實施方案中有關土地處置、產業政策、城市規劃、建設資質、交通及環保等內容提出意見和建議。
5、通過聯審會的項目確定土地開發主體。
其中,土地儲備機構負責實施土地開發的,由土地儲備機構負責籌措資金、辦理規劃、項目核准、征地拆遷及大市政建設等手續並組織實施。其中通過招標方式選擇開發企業負責土地開發具體管理的,開發企業的管理費用不高於土地儲備開發成本的2%。以招標方式確定開發企業后,土地儲備機構應當與中標企業開發企業簽訂土地一級開發管理委託協議;通過招標方式選擇開發企業實施土地開發的,由開發企業負責籌措資金、辦理規劃、項目核准、征地拆遷和大市政建設等手續並組織實施。招標底價包括土地儲備開發的預計總成本和利潤利潤率不高於預計成本的8%。通過招標方式確定開發企業后,土地儲備機構應當與中標開發企業簽訂土地一級開發委託協議。
6、土地儲備開發實施單位向當地規劃部門辦理規劃意見,向當地國土部門辦理用地手續,向當地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理核准手續,涉及交通、園林、文物、環保和市政專業部門的,應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相應手續。
7、如果開發項目涉及新增集體土地辦理農用地徵收、農轉用手續或存量國有建設用地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土地儲備開發實施單位依法辦理相關手續,並獲得當地人民政府的批准。
8、在取得當地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後由土地儲備開發實施單位到相關委辦局辦理征地、拆遷、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等相關手續。
組織實施征地、拆遷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危改、文保、綠化隔離等項目需按規定承擔回遷房建設。
9、組織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