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衛工作

創衛工作

“創衛工作”就是開展爭創國家或省級愛國衛生城市的各項有關工作的簡稱。省級衛生城市和國家級衛生城市的標準條件是分別由省級愛國衛生運動工作委員會和國家級愛國衛生運動工作委員會制定的,目的在於使全省、全國各個城市(各地市、縣區是主體)以創建衛生城市為契機,大力組織開展愛愛國衛生運動,把城市的除害防病工作,特別是“四害”密度控制在省和國家規定的標準範圍內,進一步預防和控制各種傳染病的發生和流行

工作簡介


衛生城市
衛生城市
營造一個城市的乾淨、整潔、衛生、舒適的工作、生活和學習環境,不斷改善城市的衛生環境和人文環境,提高城市人民的幸福指數和健康水平。

指導思想


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六大精神,以創建省級或國家級衛生城市為目標,按照國家規定的衛生城市的標準,在現有的基礎條件上,進一步推進創建衛生城市的集中活動,提高環境質量和城市人口的衛生意識、身體健康水平,努力改善城市的辦公、起居條件,實施以環境育人,加快城市又好又快發展。堅持以人為本,樹立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觀,圍繞全面建設和諧社會的奮鬥目標,遵循,“政府組織、地方負責、部門協調、全民動手、科學治理、社會監督”的原則,以治臟、治亂為突破口,加快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大力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強化宣傳教育,全面提高群眾的整體素質和城市文明程度,確保年底全面達到國家或省級衛生城市標準。總體要求是:各級部門、各單位在創建工作中,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做到領導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重點突破、標本兼治、長效管理、全民動員、全面參與、依法治城;高標準、超常規、快節奏、全方位推進城市化建設,硬體上項目,軟體抓管理,創建上檔次,協調社會方方面面的積極因素,團結協作,密切配合,共創國家或省級衛生城

工作重點


1.堅持以創衛生城為總抓手,實行目標管理責任制,健全衛生管理制度、措施,組織開展創建活動,並定期和不定期對其進行檢查督促,以抓點帶面推動創衛工作的落實。
2.對城市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展開攻堅,加大除“四害”工作消殺檢查力度,對照“省級或國家級衛生城市標準”,落實各項內容和抓好防鼠防蠅設施建設工作,認真、徹底地整治。
3.加強除“四害”工作,防制傳染病。突出環境綜合治理,消滅“四害”孳生地。堅持以治理環境為主,化學防治為輔的標本兼治的綜合防治措施;組織全城力量全面清理衛生死角,填平窪地,堵洞抹縫,清疏溝渠、沙井等;發動機關人員清倒積水,避免蚊蟲孳生地的產生。同時,加強軟硬體設施的建設,落實除“四害”消殺和監測工作制度。並根據季節、氣候的變化和“四害”繁殖高峰不同特點,進行調查研究、定期監測,做到月有監測,月有檢查,把“四害”監測工作形成制度,為有效消殺“四害”提供科學依據。
4.做好城市規劃,拉大城市骨架;做好舊城改造,關注百姓生活。改造老城區是創衛的基本要求。做好基礎配套,完善服務設施;做好城市綠化,實現綠地達標。加快中心城區綠化進程,有計劃地做好城市出入口、小區、單位、街道綠化工作,實施大樹進城,啟動綠化單位、園林單位、園林小區、園林社區創建,實現城市園林化,使城市綠化率、綠地率達到標準;做好公共衛生,保證設施落實;加快拆遷步伐,規範建設行為。

工作制度


檢查評比
檢查評比
衛生包干制
創衛工作實行划區包干,明確職責,堅持每天打掃,做到室內窗明幾淨,物品擺放有序,建設工地現場和辦公室、宿舍、走廊、廁所等,無衛生死角。
檢查評比制
對城市的各個清潔區的衛生情況每周進行不定時的抽查,每月公布評比成績,促進各衛生管理單位的衛生工作盡職、盡責。
考核獎懲制
把衛生檢查評比的結果作為城市精神文明建設考核的內容之一,作為先進集體評選的重要條件之一。
宣傳報告制度
認真宣傳除四害、講衛生、防疾病、保健康的衛生常識。要求全體市民以身作則,做到相互監督、相互督促。要求城市各單位對發生的有關衛生防疫等方面的問題及時上報上級有關組織。

城市市民要求


創建國家衛生城市是提升城市形象,改善城市衛生面貌,促進經濟發展的重要舉措,其最終目的是為全市人民創造一個更乾淨、整潔、優美、清新、舒適的工作和生活環境,每一個人都是受益者。因此,每個市民都應該積極參與創衛工作,在單位做個好職工,在社區做個好居民,搞好單位和家庭的衛生保潔工作,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從小事做起,從自己做起,管好自己的口,不隨地吐痰,不說不文明的話,管好自己的手,不亂寫亂畫,亂扔亂倒,不做不文明的事,管好自己的腿,不違反交通規則,不踐踏花木草地,檢舉、揭發損害公共衛生設施,破壞公共環境衛生的行為和個人,形成全民動員、人人參與的良好局面,為早日實現創建國家衛生城市的奮鬥目標做貢獻。
1、做到七個不:不吃不潔食物;不亂扔果皮紙屑;不隨地吐痰;不亂塗牆壁;不破壞綠化及設施;不損壞公物;不打人罵人。
2、倡導兩個堅持。即:堅持飯前便后洗手、早晚刷牙。
3、職工要經常保持儀錶整潔,工作中要注意文明,具有良好的衛生習慣,起表率作用。
4、定期出好宣傳板報,宣傳衛生保健知識,培養良好的衛生習慣。
5、每月發放一次衛生宣傳資料,傳授季節性、流行性疾病的防治知識。
6、學習貫徹《傳染病防治法》,繼續做好常見病的防治工作,進一步做好以霍亂、肝炎、傷寒為重點的疾病防治工作,認真落實防治措施。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預防接種,發現傳染病,馬上嚴格進行隔離,採取相應的消毒措施,避免疾病的蔓延。
7、積極開展除“四害”活動,做到定期消殺和突擊消殺相結合,廁所、草坪及公共場定時噴灑滅蠅和滅蟑螂藥水,投入滅鼠誘餌,消滅四害孳生地,嚴格控制"四害"密度在國家標準以內。
8、及吸煙有害健康知識,設立控煙的禁煙標識,加強控煙管理。積極參入城市組織的各種環境衛生綜合整治活動。

衛生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城市環境衛生管理,創造清潔優美、文明和諧的城市環境,保障人民身體健康,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市實行城市化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管理。
第三條市級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負責本市城市環境衛生的統一管理工作。
縣(市、區)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本轄區內的城市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負責保潔責任區的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規劃、建設、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市政公用、環境保護、衛生、房產、園林等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環境衛生管理工作。
第四條 本市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環境衛生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保障環境衛生事業發展所需要的經費,使環境衛生事業與經濟和社會發展相適應。
第五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統籌規劃建設城市生活垃圾收集、運輸、處置設施,制定優惠政策和激勵措施,提高垃圾的利用率和無害化處置率,促進其產業化發展,逐步建立和完善垃圾污染環境防治的社會服務體系。
市、縣(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部門應當會同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編製環境衛生設施專業建設規劃,並納入城市總體規劃。
第六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環境衛生科學知識和法律知識的宣傳教育,增強全民的環境衛生意識,樹立以講衛生為榮、不講衛生為恥的道德風尚。
任何單位和個人應當自覺維護環境衛生,愛護環境衛生設施,尊重環境衛生作業人員的勞動,不得妨礙和阻撓環境衛生作業人員正常作業。
第七條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切實改善環境衛生作業人員的工作條件和生活環境,切實保障環境衛生作業人員的合法權益和人身安全。
第八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對在環境衛生工作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