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市民政局
嘉興市民政局
嘉興市民政局是嘉興市政府主管社會行政事務的職能部門。履行著"上為政府分憂,下為群眾解愁"的重要職能,主管救災救濟、雙擁優撫安置、民間組織管理、基層政權建設、城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區劃地名等工作。
嘉興民政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規;受委託研究起草有關民政行政管理的規範性文件,經批准后組織實施;制定全市民政事業的發展規劃、工作計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基層民政組織建設。
(二)負責協調和指導社會管理工作,研究提出社會管理工作規劃、政策措施和實施方案,承擔全市城鄉社區建設、社會組織建設和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的指導、協調、督促和綜合管理工作。
(三)負責全市社會團體的登記和監督管理工作。
(四)負責全市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和監督管理工作。
(五)主管全市擁軍優屬、優待撫恤和烈士褒揚工作,承辦傷殘等級、烈士稱號的申報工作;承擔市雙擁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嘉興民政
(七)組織、協調全市救災工作,核查上報發布災情;接收、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指導救災捐贈;指導災區進行災民生活救濟和開展生產自救。
(八)統籌管理全市社會救濟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指導農村“五保”工作。
(九)組織管理和指導扶貧濟困、社會捐贈等社會互助活動及對口幫扶工作。
(十)負責城鄉基層政權建設和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建設的日常工作;指導社區服務管理工作,推進社區建設。
(十一)負責鄉、鎮設置和行政區劃調整、撤擴並、更名的審核、申報工作。
(十二)規範全市地方標誌的設置和管理,負責全市標準地名資料的編輯和審定;負責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日常管理工作,調查和調處行政區域邊界爭議。
(十三)承擔老年人、孤兒等特殊困難群體權益保護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導殘疾人的權益保障工作;指導全市社會福利事業工作。
(十四)負責對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工作。
(十五)職工扶貧幫困和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職能。
(十六)主管婚姻登記管理工作。
(十七)主管殯葬管理工作。
(十八)主管收養登記工作。
(十九)負責全市各類社會福利企業的管理和殘疾職工的權益保障,會同有關部門制訂社會福利企業的扶持保護政策並監督落實。
(十九)負責福利彩票發行和市本級福利資金的管理工作。
(二十)負責民政事業計劃財務和統計工作,指導、監督民政事業費的使用管理。
(二十一)承擔市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局長:朱少平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政務工作,協調各處室和直屬單位工作;負責綜合調研工作;負責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及規章制度的制訂;負責文秘、黨群、監察、人事、信息、宣傳、督查、檔案、信訪、保密、保衛、辦公自動化、資產管理、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對外聯絡接待工作;指導、監督全市民政系統行政執法工作。
社會工作綜合處。
主要職責是:負責全市社會管理工作的調查研究,並提出意見和建議;研究提出全市社會管理工作規劃、政策措施、實施方案以及年度工作計劃和階段性工作意見,牽頭制訂社會管理相關工作制度,分解落實社會管理工作責任;擬定全市社會管理工作的考評制度,並開展相應的考評工作;協調相關職能部門制訂社會管理的具體措施和實施辦法;督促檢查市級相關職能部門履行社會管理職責和市委社會工作委員會確定的社會管理工作重大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負責擬訂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社會志願者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全市社會管理的政策宣傳工作。
計劃財務處
負責全市民政事業發展計劃的編製和執行情況的檢查、監督;指導預算內民政事業經費的分配、使用、管理和監督;負責民政業務綜合統計;負責局機關和局屬事業單位控購物資工作;負責民政系統財務、統計、審計、會計事務的指導和培訓工作。
優撫安置處(市雙擁領導小組辦公室、市退伍軍人和軍隊離退休幹部安置領導小組辦公室)
組織、協調擁軍優屬工作,負責優撫對象的優待、撫恤、補助及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參戰民兵、民工的傷亡撫恤工作;制訂實施本市優撫辦法和標準;承辦傷殘等級和烈士稱號的審核、申報工作;負責軍隊(含武警)離退休幹部、複員幹部、退役和轉業士官、退休志願兵(士官)、退休義務兵、特等一等傷殘軍人、服役期間患精神病的義務兵、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員、職工的接收安置工作;負責軍隊離退休幹部、退休志願兵(士官)的建房工作;指導優撫事業單位和烈士紀念建築物的管理工作;指導軍地兩用人才培訓、使用工作;指導全市軍供管理工作;承擔市雙擁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市退伍軍人、軍隊離退休幹部安置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救災救濟與社會福利處(市移民安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制訂全市社會福利事業發展規劃和措施,統籌管理全市社會救濟工作,負責全市抗災救災工作。核查、上報災情,負責救災款物的申請、接收、管理、分配並檢查監督,指導災區開展生產自救;負責全市性社會福利募捐義演、義賣、義診等活動的審批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承擔老年人、孤兒等特殊困難群體權益保護的行政管理工作,指導殘疾人的權益保障工作;負責和指導農村“五保”戶、敬老院供養和城鄉社會困難戶及特殊對象的救濟和補助工作;負責核電廠事故應急災民轉移安置工作;指導社會福利的管理工作;負責對口貧困地區的支援和三峽庫區入遷我市移民的安置和扶持開發工作;指導全市移民安置計劃的實施,負責處理移民遺留問題。
社會事務處(市涉外婚姻登記處)
負責婚姻登記管理、收養登記和殯葬管理工作;承辦涉外婚姻登記工作;指導婚姻登記機關和婚姻介紹機構的工作;負責管理婚姻證件及婚姻證件的檢查工作;參與保護合法婚姻和婦女兒童的合法權益工作;倡導文明婚俗;指導收養登記機關工作;負責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指導救助管理工作;負責行政區劃和界線管理工作;擬定殯葬發展規劃和措施,推行殯葬改革;指導殯葬事業單位的管理工作;負責公墓建設,指導公墓單位管理工作。
基層政權與城鄉社區建設處
主要職責是:承擔市城市社區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加強、改進基層政權建設和城鄉社區建設的意見、建議;負責擬訂城鄉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和社區建設的總體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村(居)民委員會組織建設和制度建設,指導村(居)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村(居)務公開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和社區幹部的培訓工作;指導社區服務管理工作,擬訂城鄉社區建設綜合考核評比辦法並牽頭組織實施;負責推廣城鄉社區建設的先進典型經驗;協助有關部門開展社區黨建工作。
社會組織建設處(市民間組織管理局)
主要職責是:調查研究和綜合分析社會組織的發展動態和趨勢,提出加強社會組織建設的意見、建議;負責擬訂社會組織建設的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社會組織的培育發展和監督管理;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加強對社會組織的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規範和創新對社會組織的服務管理方式;負責指導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社會組織的登記管理及相關社會組織的日常管理;協助有關部門開展社會組織黨建工作。
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市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是市老齡工作委員會設在民政局的辦事機構。其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上級老齡工作的方針、政策,擬訂實施辦法,起草老齡工作發展規劃和計劃,經市老齡工作委員會批准后組織實施;落實、督促和檢查市老齡工作委員會決定的事項;開展調查研究,總結推廣老齡工作的先進經驗;開展老齡問題的科學研究,指導老年社會福利服務工作,引導老年人開展積極健康的社會活動等。
嘉興市民間組織管理局,主要職責是依法開展市級社團和民辦非企業法人的登記管理、涉外社團和全省性社團在禾設立派出(分支)機構的備案和監督管理工作,協助財政部門管理財務工作。
嘉興市社會福利生產管理辦公室,主要職責是按照《殘疾人保障法》和民政部《社會福利企業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對全市社會福利企業進行指導、監督和管理,保障殘疾職工的合法權益。
嘉興市地名委員會辦公室,主要職責是按照《地名管理條例》和《浙江省地名管理辦法》的規定,指導和協調全市地名管理工作,審核、承辦本轄區內地名的命名和更名等事宜,推進地名的標準化、規範化,設置地名標誌。
嘉興市殯葬管理執法支隊(嘉興市殯葬管理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殯葬管理條例》和《浙江省殯葬管理條例》規定,受市民政局委託,並以其名義依法開展殯葬管理,推行殯葬改革;負責監督管理轄區內殯葬活動,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負責對轄區內火化殯儀館、公墓、墓地、骨灰存(安)放處(室、堂)等殯葬服務單位的管理、監督、檢查;開展殯葬法規政策宣傳等。
嘉興社會福利院(嘉興市兒童福利院,嘉興市光榮院),主要職責是負責市區無家可歸、無依無靠、無生活來源的孤、老、殘、幼、棄嬰和精神病人養護、康復、託管等服務工作。
嘉興市救助管理站,主要職責是根據《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求助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規定,負責市本級的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嘉興市預算會計核算民政分中心,主要職責是根據《會計法》的規定,負責市民政系統依照公務員管理、監督管理類、公益類事業單位的會計集中核算工作,並代理系統內經營服務類事業單位的會計核算業務。
嘉興市軍隊離休退休幹部休養所,主要職責是根據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軍隊幹部離職休養的暫行規定》和民政部《軍隊離休退休幹部休養所暫行規定》,負責市本級軍隊離休退休幹部移交地方政府後的安置、服務管理工作。
嘉興市福利彩票發行中心,主要職責是根據《中國福利彩票發行銷售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主負責全市福利彩票發行和監督管理,承辦市本級福利彩票發行的組織協調工作,募集社會福利資金。
嘉興市慈善總會秘書處(嘉興市社會捐贈接收工作站),主要職責是承擔市慈善總會的日常工作,具體負責接收群眾的日常捐助等。
嘉興市軍供站,主要職責是負責保障平時和戰時成批過往本市部隊、入伍新兵、退伍新兵和支前民兵、民工在運輸途中的飲食飲水供應等工作。
嘉興火化殯儀館,主要職責是根據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和《浙江省殯葬管理條例》規定,受市民政局委託,並以其名義依法開展殯葬管理,推行殯葬改革;負責市區死亡人員遺體的接收、保存、技術處理、火化、骨灰寄存和為舉行悼念活動提供場所等服務工作。
嘉興市公墓,主要職責是根據國務院《殯葬管理條例》和民政部、浙江省《公墓管理辦法》規定,規範、引導公民文明喪葬、向本地區死亡居民有償提供骨灰盒安葬墓地服務工作,負責公墓建設、管理和環境的綠化、美化。
嘉興市老年公寓,主要職責是承擔老有所養,開展老年人寄養等工作。
嘉興市退休人員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主要負責對市本級退休人員進行社會化管理服務;
嘉興市老年活動中心,主要職責是為全市老年人提供“老有所學、老有所為、老有所樂、老有所教”的福利服務工作。
地 址:嘉興市中山東路100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