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障礙

身份障礙

身分障礙(identity disorder)角色是社會給扮演者規定的權利和義務的總稱。身份是一個人在不同角色中心理活動的同一性以及本人對這同一性的覺察、認定和態度。身份只是人格的一個方面,因為除了身份以外,人格還包括許多與權利、義務沒有直接關係的心理特性。

簡介


角色是社會給扮演者規定的行為規範以及權利和義務的總稱。身份是一個人在不同的角色中心理活動的同一性以及本人對這同一性的覺察、認定和態度。有兩種不同的身分障礙,一種是人格發育過程中的身分困境(主要是面對多種角色時的身分不確定感);另一種是發作性身分改變,發作后照例有遺忘。

身份困境


身份困境,一般發生在12~18歲這個年齡段。隨著年齡的增長,十幾歲的人活動範圍擴大,智力和體力迅速發展,權利和義務都增加了,他們開始扮演並覺察到多種不同的角色。舉例說,一位初中學生在班裡當班長,當然很神氣,可回到家裡卻必須洗耳恭聽父親的教訓;在母親面前他有情感上的依賴,而在女同學面前卻必須顯出男子漢的氣概。這多種角色有可能使他陷於角色混亂(role confusion)之中。一旦他能夠把多種角色有機地統一起來,在不同處境下保持同一身份,這種困境(感到不確定、惶惑、左右為難)也就過去了,這位青年人也就更加成熟起來。

診斷標準


身份困境主要是少年人面對多種角色時的身份不確定感。如果本人感到很苦惱,妨礙了他的學習或社交,持續三個月以上,便可以診斷為身份障礙。據DSM一Ⅲ-R,身份不確定感涉及以下一些生活主題:
(1)長期的目標。
(2)職業的選擇。
(3)交友的模式。
(4)性取向和性行為。
(5)宗教信仰的認同。
(6)倫理價值系統。
(7)對群體的忠誠。
在上述7項之中,如果至少有3項感到不確定,即可認為符合身份障礙的癥狀標準。由於大多數中國人沒有信不信宗教的問題,上述第5項可以改為政治信仰的認同。不難看出,上述7項都屬於一個人的社會屬性。可見,身份主要涉及社會屬性問題。如果身份障礙持續存在兩年以上,同時還有若干與社會角色無直接關係的人格障礙特性,便不能診斷為身份障礙而應該診斷為人格障礙。當然,身份障礙也可以轉變為神經症。
大多數身份困境並不嚴重,持續時問也短(不到三個月)。如果當事人感到苦惱而求助於精神科醫生或心理治療家,我們就視之為身份危機(identity crisis)。

身份改變


發作性身份改變是一種遊離癥狀,也就是意識改變狀態。病人忽然一反常態,似乎變成了另一個人,例如,吃苦受氣的兒媳婦一下子變成了頤指氣使的婆婆,說話的內容和口氣、表情和姿勢,都像是婆婆一樣。我國農村多視此為“附體”並不確切。這種發作通常持續時間不長便自動終止,事後有遺忘。DSM—Ⅲ-R仍沿用老名詞“多重人格障礙”,實屬不妥。所謂雙重人格、交替人格,也都是不恰當的名稱,實際上都是身份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