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重人格症

多重人格症

多重人格症是指一個人同時具有兩種或多種非常不同的人格。

此類患者行為的差異無法以常人在不同場合,不同角色的不同行為來解釋,好像是完全不同的人,每個人格有其個別的姓名,記憶,特質及行為方式。通常原來的人格並不知曉另一個人格的存在,而新出現的人格則對原來的人格有相當的了解。新人格的特質通常與原人格特質相當不同,如原人格是害羞,壓抑的,新人格可能是開放,外向的。

介紹


一種心因性身份識別障礙,也即由心理因素引起的人格障礙。在1980年出版的《精神疾病診斷和統計手冊》第三版中,把多重人格界定為“在個體內存在兩個或兩個以上獨特的人格,每一個人格在一特定時間占統治地位。這些人格彼此之間是獨立的、自主的,並作為一個完整的自我而存在”。一般說來,在任何特定的時間階段,內陸諸意識層的只有一種身份,稱為主體人格。此時所有的情感、思想和言行都按照主體人格的方式活動,不顯出另一身份的痕迹。不定期一段時候,通常是在受到精神刺激之後,可突然轉變為另一完全不同的身份,一切情感、思想和言行按照後繼人格的方式行事。這時,個體對過去的身份完全遺忘,彷彿從心理上另換了一個人。從一種人格到另一種人格的轉化通常是突然發生的,當後繼的人格開始“執政”時,原先的主體人格剛開始是意識不到的,並忘卻已發生過的事情。
精神分析學派看來,多重人格的實質是心理過程的分離,一部分行為和經驗被單獨保持,彼此之間沒有交流,後繼的人格通常能意識到主體人格的存在,但把它看作為客體(“他”、“她”或“它”),而把自身看作為主體(“我”),當分離尚未全面時,主體人格還有可能意識到另一種人格的存在,但通常把自身看作“我”,而把另一種人格看作為“他”、“她”或“它”。可是,當分離全面進行時,主體人格便會忘卻自己的身份,並由後繼人格取而代之。正如心理學家P.費登所說,在這種情況下,“主體的經驗類似知覺,從中產生的‘思想’被體驗為好像它是一種由外部刺激引起的‘知覺’”。當主體人格或是客體人格共存時,有幾率使雙方或是多方的意見不和,而導致極端行為。

癥狀評價


簡單地說,多重人格便是人格不連貫,不像一般人通常能跨情境、跨時間的表現完整的人格。照這樣說,大家可能覺得這些現象離自己很遠,但其實解離經驗對我們並不陌生。舉個例子,有時我們可能會分不清夢境與現實,有時會自己跟自己講話,有時會覺得自己好像不能控制自己的舉動。所以,可能我們與解離症者的差別只在這些經驗的多寡與嚴重程度。
多重人格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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