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甲防暴車

裝甲防暴車

裝徠甲防暴車是用於社會治安的一種特種車,主要針對當前社會治安、武裝警衛、平息群體騷亂暴動、打擊恐怖活動等多項任務。

車輛通過了國家級定型及性能檢測,裝備有公安警察、武裝部隊、特警部隊、反恐部隊等,可大大提高其快速反應能力和機動靈活性,保證自身安全防護,且可滿足公安、武警及部隊各種任務需要,具有多用途、擔負多種任務功能的特性。

簡介


根據用戶要求,可變形為裝甲輸送車、徠裝甲指揮車、裝甲通訊車、裝甲偵察車、裝甲救護車,也可供維和部隊執行維和任務使用。車輛可與國際上先進的美國悍馬、法國VBL、英國陸虎等同類車型相媲美,並在抗彈性和載乘人員數量上優於上述車型。

覆蓋面積


覆蓋範圍

車輛已裝備國內廣東、上海、新疆、西藏、江蘇、江西、重慶、河北、雲南、山東、浙江等公安、武警部門,並先後裝備了中國第一支維和防暴警察部隊及中國駐黎巴嫩維和部隊,曾經在海地、黎巴嫩執行聯合國維和任務,同時產品出口孟加拉國。

功能設置

在軍用輕型輪式裝甲車輛的基礎上改進,具有較強的機動、防護、攻擊能力。主要適用於武警部隊打擊恐怖活動,處置各種群體性暴亂、騷亂事件,是現場指揮、運兵、特勤等的重要裝備。在實戰中,使用裝甲防暴車進行機動巡邏、通信聯絡、人員輸送、地域控制,能產生很強的威懾作用。裝甲防暴車車體採用高強度防彈鋼板和同級別防彈玻璃,全封閉式結構,內側和後部設有多個觀察窗及射擊孔,底部加裝汽車爆胎保險裝置。可防56式7.62毫米鋼芯彈和155毫米榴彈破片等。當輪胎受到槍擊或爆胎后,仍可達到原車的承載能力,並保持車輛左右平衡,安全正常行駛30公里。基本配備有:防暴型固定式遠程搜索燈、小型重負荷轉檯、車頂爆閃燈、大功率報警器、車載常規電台、GPS衛星定位系統、攝像顯示器、攝像頭、四畫面硬碟錄像監控系統、9管煙幕彈發射器、手提式滅火器。根據任務需要,配置催淚彈發射器、38毫米車載9管防暴發射器及7.62毫米輕機槍,並可選裝攜帶型FDB03型含磷毒劑報警器、FSZ03型射線指示儀、汽車爆胎保險裝置和排暴網等。
裝甲防暴車
裝甲防暴車

特性


●發射模式有短程發射、遠程發射、連續發射三種;
●發射物可選擇催淚性氣體(CS)、高壓霧狀飛沫(OC)、染身劑;
●配有防彈裝置;
●車身底盤裝有滅火泡沫噴嘴,能有效防護燃燒物;
●擋風玻璃和兩邊窗戶均裝有噴霧器,可從不同角度進行噴水作業;
●駕駛艙裝有空氣過濾設備,發射氣體不會對駕駛人員造成影響;
●車身前方裝有推土機式設備,能及時清除道路上障礙物;
●配有閉路電視和錄像系統設備,可對整個執勤過程進行監控和攝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