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6項重點工程
156項重點工程
156項重點工程,是中國第一個五年計劃時期從蘇聯與東歐國家引進的156項重點工礦業基本建設項目。該工程起始於20世紀五十年代初,持續約十年,直至中蘇關係破裂為止。156項重點工程奠定了中國初步工業化的部門經濟基礎。以這些項目為核心,以900餘個限額以上大中型項目配套為重點,中國初步建起了完備的工業經濟體系。1950年代任中央財委主任與國家基本建設委員會主任的陳雲說:“第一個五年計劃中的一百五十六項,那確實是援助,表現了蘇聯工人階級和蘇聯人民對我們的情誼。”
156項重點工程
1949年6月21日,劉少奇、高崗、王稼祥組成的中共中央代表團赴蘇聯訪問。在6月下旬至7月上旬的初步會談中,希望獲得蘇聯3億美元的貸款,由於中國國內正在建立統一管理經濟的機關,解放區正在不斷擴大,缺乏專家與資料,一時無法向蘇聯提出全部訂貨貨單,希望蘇聯主要專家來華與中國共同商定全部或主要部分貨單。8月14日,劉少奇與來華蘇聯專家的負責人柯瓦廖夫及蘇聯專家220人一起離莫斯科回國,中蘇兩國專家共同研究蘇聯幫助中國建設的具體項目。
1950年至1953年初確定50個項目
在毛澤東、周恩來訪蘇會商基礎上,1950年2月14日中蘇兩國正式簽訂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合政府關於貸款給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協定》,以年利1%的優惠條件蘇聯貸款給中國3億美元,用以償付為恢復和發展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而由蘇聯交付的機器設備與器材,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以原料、茶、現金、美元等分十年付還貸款及利息。此後,李富春、王稼祥、葉季壯、劉亞樓、賽福鼎·艾則孜、伍修權組成新的中國政府代表團,留蘇繼續進行談判並簽訂一些單項經濟貿易協定。一般由蘇聯先派設計組來華,結合中國情況作出設計后再確定項目,將新建工廠與改裝原廠的計劃結合起來,將供應目前需要與供應將來需要結合起來。1950年至1952年初,蘇聯幫助設計的項目共有42個。
第一批16個蘇聯專家設計組是1950年毛澤東、周恩來在蘇時聘請的;
第二批3個蘇聯專家設計組是朝鮮戰爭發生後為建立北滿基地而聘請的;
第三批蘇聯專家設計組是1951年內聘請的。
在42個項目中,地域分佈:
東北30個,電力、鋼鐵、煤炭、制鋁等佔20個,其他10個是機械、化學、造紙等。
關內6個,是太原、重慶、西安、鄭州4個電站及太原肥料廠及染料廠
新疆5個,是電廠和醫院
內蒙1個。
總投資額僅關內和東北35個項目估算為34億元,其中國外訂貨佔30%。至1952年1月,已作出初步設計並已經批准的有15個。
1952年8月,周恩來總理、陳雲副總理率領中國政府代表團赴蘇與蘇聯政府進一步商談經濟建設援助問題。1953年5月以前,在1950-1952年3年中陸續委託蘇聯設計,並經蘇方同意援助我國建設與改建的50個企業。具體為:
1953年“5.15”協定新確定91個項目
1953年5月15日由李富春和米高揚分別代表兩國政府簽訂《關於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政府援助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發展中國國民經濟的協定》,規定由蘇聯在1953年至1959年內,用技術設備援助中國建設與改建91個企業。具體為:
這91個企業的行業分佈:
兩個鋼鐵聯合企業(包括採礦、選礦、煉鐵、鍊鋼、軋鋼等分廠),生產能力為年各產鋼120-150萬噸。
8個有色冶金企業,年產錫3萬噸,鋁1.5萬噸,鉬精礦1萬噸,鎢精礦3萬噸,鋇鈦精礦13萬噸。
8個礦井、1個煤炭聯合廠,年產煤能力共1990萬噸;3個洗煤廠,能力共為年產450萬噸。
1個石油煉油廠,年處理原油100萬噸。
32個機器製造廠,其中包括5個重型機器製造廠,能力共為年產冶金、礦山、石油設備7.5萬噸及金屬切削機床3.6萬噸;1個汽車製造廠和1個拖拉機製造廠,年產載重汽車6萬輛及拖拉機1.5萬輛;1個滾珠軸承廠,年產軸承1000萬個;還有一部分國防工業企業。
16個動力機器及電力機器製造廠,其中包括蒸氣透平及透平發電機的製造,能力各為年產36萬千瓦並能擴大到60萬千瓦,以及水銀整流器、避雷器、絕緣材料、高壓磁瓶、自動電話交換機、電容器、高級無線電器材等製造廠。
7個化學廠,其中包括兩個氮肥廠,一個合成橡膠廠(利用煉油廠的廢氣做原料),年產氮肥18萬噸及合成橡膠1.5萬噸;還有幾個國防工業企業。
10個火力電站,設備能力為41.3萬千瓦。
2個生產磺胺、盤尼西林和鏈黴素的醫藥工業企業和1個食品工業企業--澱粉廠。
中方原先提請蘇聯設計的一部分項目在這次談判中取消了。這包括:
中國自己能辦的,如紡織印染廠、小電站;
地質資源不明還無法進行設計的企業,主要是煤礦
在第一個五年計劃時不需要也不可能建設的,如年產十萬噸的重型機器廠等。
這次談判中,一部分項目是蘇聯方面提議經中方同意增加的,如電工方面的絕緣材料廠、高壓磁瓶廠等。
加上之前的50個企業,總計141個企業。蘇聯完成這些企業的70-80%的設計工作、50-70%的設備製造,其餘設計與設備製造工作由蘇聯專家幫助中國企業完成。產品製造特許權為蘇聯無償提供,其餘部分總值約為30-35億盧布。中國政府為償付以上設備和技術援助,將按質按量對蘇聯供給鎢精礦16萬噸、錫11萬噸、鉬精礦3.5萬噸、銻3萬噸、橡膠9萬噸以及羊毛、黃麻、大米、豬肉、茶葉等。
按照上述協定,到1959年這些項目完工時,中國鋼鐵、煤炭、電力、石油等主要重工業產品,大約等於蘇聯第一個五年計劃的水平,接近或超過1937年日本的水平。
1953年“5.15”協定之後,將前50項的瀋陽飛機修理廠、洛陽航空發動機修理廠、南昌飛機修理廠、株州航空發動機修理廠等四個項目合併在後91項;停止牙克石紙廠、營城子銀礦山八號豎井等兩個項目的設計,將興安台選煤廠自興安台一號豎井的項目中分出,如此141項變成了136項。
1954年8月備忘錄及其他文件中又取消了91項中的武漢電站。將避雷器車間併入西安高壓電瓷廠內,將撫順鎂廠併入撫順鋁廠,並新增加了11項:
1954年10月新增15個項目
1954年9月赫魯曉夫首次訪華前主持召開蘇共中央主席團會議,決定對華大幅增加援助,並在前述141項工程的基礎上再增加15項工程,並提升技術含量。
1954年10月12日,中蘇兩國政府簽署《對於1953年5月15日關於蘇聯政府援助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發展中國國民經濟的協定的議定書》。蘇聯政府同意援助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新建12個企業和改建一個滾珠軸承工廠。這13個企業包括上述前10個企業和一個選煤廠,兩個煤井。對於蘇聯所供應的設備和所給予的技術援助的償付,按照當時實行的中蘇貿易協定進行。前述144項,加此次新增的3項,形成了“147項”。
在這份議定書的備忘錄中又新增加了15項:
這樣總計有162個項目,其中35個為國防項目。在實施過程中有的項目取消了,有的分成兩期實施,即被視為兩個項目。至1954年底確定的156項建設項目,成為1955年正式通過頒布的第一個五年計劃的公開宣傳的重點。隨著形勢和認識的發展變化這些項目有所調整。但“156項”作為一個宣傳標誌不再改動了。
156項的列表
“156項”的基礎材料,沒有系統地整理過,包括哪些項目,實際有多少項,有很多不同說法。國家計委基本建設綜合局經過對國家計委、中央檔案館、國家經委的大量檔案進行長期調查研究,第一次將“156項”的形成、變化和建設規模、建設進度等情況綜合整理出來,1983年6月8日寫成《“一五”156項建設情況(實際正式施工項目為150項)》,確定為150項。在1955年第一個五年計劃頒布時確定的156項中,由於贛南電站改為成都電站、陝西422廠統計了兩次,造成兩項重複計算。因此實為154項。在154個項目中,有第二汽車製造廠、第二拖拉機製造廠因廠址未定,山西潞安一號立井、山西大同白土窯立井因地質問題未建,總共4個項目未建。實際正式施工的項目為150個。
項目總稱 建設性質 建設地點 建設期限 建設規模
“一五”時期施工147項
煤炭(25項):採煤2165萬噸,洗煤950萬噸
鶴崗東山1號立井 續建 鶴崗 50~55 採煤90萬噸
鶴崗興安台10號立井 續建 鶴崗 52~56 採煤150萬噸
遼源中央立井 續建 遼源 50~55 採煤90萬噸
阜新平安立井 續建 阜新 52~57 採煤150萬噸
阜新新邱一號立井 新建 阜新 54~58 採煤60萬噸
阜新海州露天礦 續建 阜新 50~57 採煤300萬噸
興安台洗煤廠 新建 鶴崗 57~59 洗煤150萬噸
城子河洗煤廠 新建 雞西 57~59 洗煤150萬噸
城子河9號立井 新建 雞西 55~59 採煤75萬噸
山西潞安洗煤廠 新建 潞安 56~58 洗煤200萬噸
焦作中馬村立井 新建 焦作 55~59 採煤60萬噸
興安台二號立井 新建 鶴崗 56~61 採煤150萬噸
大同鵝毛口立井 新建 大同 57~61 採煤120萬噸
淮南謝家集中央洗煤廠 新建 淮南 57~59 洗煤100萬噸
通化灣溝立井 新建 通化 56~58 洗煤60萬噸
峰峰中央洗煤廠 新建 峰峰 57~59 洗煤200萬噸
撫順西露天礦 改建 撫順 53~59 採煤300萬噸
撫順龍鳳礦 改建 撫順 53~58 洗煤90萬噸
撫順老虎台礦 改建 撫順 53~57 洗煤80萬噸
撫順勝利礦 改建 撫順 53~57 洗煤90萬噸
雙鴨山洗煤廠 新建 雙鴨山 54~58 洗煤150萬噸
銅川玉石凹立井 新建 銅川 57~61 採煤120萬噸
峰峰通順3號立井 新建 峰峰 57~61 採煤120萬噸
平頂山2號立井 新建 平頂山 57~60 採煤90萬噸
撫順東露天礦 新建 撫順 56~61 油母頁岩700萬立方米
石油(2項):煉油170萬噸
蘭州煉油廠 新建 蘭州 56~59 煉油100萬噸
撫順第二制油廠 改建 撫順 56~59 頁岩原油70萬噸
電力(25項):裝機288.65萬千瓦
阜新熱電站 擴建 阜新 51~58 15萬千瓦
撫順電站 擴建 撫順 52~57 15萬千瓦
重慶電站 新建 重慶 53~54 2.4萬千瓦
豐滿水電站 擴建 豐滿 51~59 42.25萬千瓦
大連熱電站 擴建 大連 54~55 2.5萬千瓦
太原第1熱電站 新建 太原 53~57 7.4萬千瓦
西安熱電站(1—2期)新建 西安 52~57 4.8萬千瓦
鄭州第2熱電站 新建 鄭州 52~53 1.2萬千瓦
富拉爾基熱電站 新建 富拉爾基 52~55 5萬千瓦
烏魯木齊熱電站 新建 烏魯木齊 52~59 1.9萬千瓦
吉林熱電站 擴建 吉林 56~58 10萬千瓦
太原第2熱電站 新建 太原 56~58 5萬千瓦
石家莊熱電站(1—2期)新建 石家莊 55~59 4.9萬千瓦
鄠縣熱電站(1—2期)新建 鄠縣 56~60 10萬千瓦
蘭州熱電站 新建 蘭州 55~58 10萬千瓦
青山熱電站 擴建 武漢 55~59 11.2萬千瓦
箇舊電站(1—2期)新建 箇舊 54~58 2.8萬千瓦
包頭四道沙河熱電站 新建 包頭 56~58 5萬千瓦
包頭宋家壕熱電站 新建 包頭 57~60 6.2萬千瓦
佳木斯紙廠熱電站 新建 佳木斯 55~57 2.4萬千瓦
株洲熱電站 新建 株洲 55~57 1.2萬千瓦
成都熱電站 新建 成都 56~58 5萬千瓦
洛陽熱電站 新建 洛陽 55~58 7.5萬千瓦
三門峽水利樞紐 新建 陝縣 56~69 110萬千瓦
北京熱電站 新建 北京 58~59 10萬千瓦
鋼鐵(7項):|鐵670萬噸鋼636.6萬噸鋼材360萬噸
鞍山鋼鐵公司 改建 鞍山 52~60 鐵250、鋼320、鋼材250萬噸
本溪鋼鐵公司 改建 本溪 53~57 鐵110萬噸
富拉爾基特鋼廠(1—2期)新建 富拉爾基 53~58 特鋼16.6萬噸
吉林鐵合金廠 新建 吉林 53~56 鐵合金4.35萬噸
武漢鋼鐵公司 新建 武漢 55~62 生鐵150、鋼150、鋼材110萬噸
包頭鋼鐵公司 新建 包頭 56~62 生鐵160、鋼150萬噸
熱河釩鈦礦 新建 承德 55~58 鈦鎂7000噸、釩鐵1000噸
有色(11項)
撫順鋁廠(1—2期)改建 撫順 52~57 鋁錠3.9萬噸、鋁0.12萬噸
哈爾濱鋁加工廠(1—2期)新建 哈爾濱 52~58 鋁材3萬噸
吉林電纜廠 新建 吉林 53~55 石墨製品2.23萬噸
株洲硬質合金廠 新建 株洲 55~57 硬質合金500噸
楊家杖子鉬礦 新建 楊家杖子 56~58 鉬精礦4700噸
雲南錫業公司 新建 箇舊 54~58 錫3萬噸
江西大吉山鎢礦 新建 虔南(今全南) 55~59 採選1600噸/日
江西西華山鎢礦 新建 大庾。 56~59 1856
江西巋美山鎢礦 新建 定南 56~59 1570
白銀有色金屬公司 新建 白銀 55~62 電銅3萬噸、硫酸2.5萬噸
洛陽有色金屬加工廠 新建 洛陽 57~62 銅材6萬噸
化工(7項):合成氨15.4萬噸硝酸銨18.8萬噸
吉林染料廠 新建 吉林 55~58 合成染料及中間體7385噸
吉林氮肥廠 新建 吉林 54~57 合成氨5萬噸、硝酸銨9萬噸
吉林電石廠 新建 吉林 55~57 電石6萬噸
太原化工廠 新建 太原 54~58 硫酸4萬噸、燒鹼1.5萬噸
蘭州合成橡膠廠 新建 蘭州 56~60 合成橡膠1.5萬噸
太原氮肥廠 新建 太原 57~60 合成氨5.2萬噸、硝酸銨9.8萬噸
蘭州氮肥廠 新建 蘭州 56~59 合成氨5.2萬噸、硝酸銨9.8萬噸
機械(24項)
哈爾濱鍋爐廠(1—2期)新建 哈爾濱 54~60 高中壓鍋爐4080噸/年
長春第一汽車廠 新建 長春 53~56 解放牌汽車3萬輛
瀋陽第一機床廠 新建 瀋陽 53~55 車床4000台
哈爾濱量具刃具廠 新建 哈爾濱 53~54 量刃具512萬付/1032噸
瀋陽風動工具廠 改建 瀋陽 52~54 各種風動工具2萬台/554噸
瀋陽電纜廠 改建 瀋陽 52~54 各種電纜3萬噸
哈爾濱儀錶廠 新建 哈爾濱 53~56 電氣儀錶10萬隻、汽車儀錶5萬套、電度表60萬隻
哈爾濱汽輪機廠(1—2期)新建 哈爾濱 54~60 汽輪機60萬千瓦
瀋陽第二機床廠 改建 瀋陽 55~58 各種機床4497台/1.6萬噸
武漢重型機床廠 新建 武漢 55~59 機床380台
洛陽拖拉機廠 新建 洛陽 56~59 拖拉機1.5萬台
洛陽滾珠軸承廠 新建 洛陽 54~58 滾珠軸承1000萬套
蘭州石油機械廠 新建 蘭州 56~59 石油設備1.5萬噸
西安高壓電瓷廠 新建 西安 56~62 各種電瓷1.5萬噸
西安開關整流器廠 新建 西安 58~61 高壓開關1.3萬套/整流器60萬千瓦
西安絕緣材料廠 新建 西安 56~60 各種絕緣材料6000噸
西安電力電容器廠 新建 西安 56~58 電力電容器100千伏安6.1萬隻
洛陽礦山機械廠 新建 洛陽 55~58 礦山機械設備2萬噸
哈爾濱電機廠汽輪發電機車間 新建 哈爾濱 54~60 汽輪發電機60萬千瓦
富拉爾基重機廠 新建 富拉爾基 55~59 軋機鍊鋼煉鐵設備6萬噸
哈爾濱炭刷廠 新建 哈爾濱 56~58 電刷及炭素製品100噸
哈爾濱滾珠軸承廠 改建 哈爾濱 57~59 滾珠軸承655萬套
湘潭船用電機廠 新建 湘潭 57~59 電機11萬千瓦
蘭州煉油化工廠機械廠 新建 蘭州 56~59 化工設備2.5萬噸
輕工(1項)
佳木斯造紙廠 新建 佳木斯 53~57 水泥紙袋5萬噸/銅網6萬平方米
醫藥(2項)
華北製藥廠 新建 石家莊 54~58 青霉素鏈黴素等115噸、澱粉1.5萬噸
太原製藥廠 新建 太原 54~58 磺銨1200噸
軍工(43項)
“二五”時期施工3項
有色2項
東川礦務局 新建 東川 58~61 採選2萬噸/日
會澤鉛鋅礦 新建 會澤 58~62 鉛1.5萬噸、鋅3萬噸
軍工1項
山西874廠 新建 58~66
1956年與1957年的新增與調整
1956年4月7日中蘇再次簽訂協議,增加55個援助項目,其中新增工業建設項目為49個,另外包括3個研究所,2個電站的二期工程,1個國防工業的重複項目。1956年9月又簽訂了12項。截至1957年3月,我國與蘇聯簽訂了協議的建設項目共計255項,其中工業部門的項目共244項,非工業項目11項。以上項目中除去重複計算的13個項目,業經雙方同意撤消的10個項目及1957年底可建成的63個項目外,留待第二個五年計劃繼續建設或需修改協議的共計169個項目。
1957年5、6月份,國家計委與蘇方商談,蘇聯同意中國提出的“勤儉建國,自力更生為主”的方針,按照中方願望同意撤消一批項目(10個)、縮小一批項目的建設規模和推遲一批項目的建設進度。對於留待第二個五年計劃時期建設的169個項目決定作以下處理:
按原協議的規模和進度建設不變的計28項。這些項目凡設計可以改由中國進行的將改由中國國內自行設計,凡設備能由中國自行製造的大部分分交時皆留國內自行製造。
解除蘇方承擔的設計和設備供應義務的51項,其中約有10項將由中國自行設計和製造設備,蘇方將根據中國的請求對這些項目的建設給予提供技術資料、派遣專家、進行設計的鑒定、進行研究工作等項技術援助。其餘41項取消不建設。
縮小規模和推遲建設進度的共有90個項目,其中縮小規模的9項,推遲建設進度的52項,既縮小規模又推遲進度的29項。
結果是蘇聯繼續援建181項,其中第一個五年內建成的63項;第二個五年建設的118項。
1958年以後
1958、1959年中國又與蘇聯簽訂了幾個供應成套設備協定,共計有100多個建設項目。整個1950年代與蘇聯簽訂協定由蘇聯幫助中國建設的成套設備建設項目共計304項,單獨車間和裝置64項。到1960年中蘇關係破裂終止經濟合同,這304項中全部建成的有120項,基本建成的29項,廢止合同的89項,由中國自行續建的66項;64項單獨車間和裝置中建成的29項,廢止合同的35項。
1950年代中國和東歐各國簽訂協定引進成套設備建設項目116項,完成和基本完成的108項,解除義務的8項;單項設備88項,完成和基本完成的81項,解除義務的7項。
1960年7月16日,蘇聯政府突然照會中國政府,決定自1960年7月28日到9月1日撤走全部在華蘇聯專家,單方面撕毀對華援助合同。截止1960年底,“156項”已建成133項,還有17項正在建設中。
1950年至1953年初確定50個項目
在毛澤東、周恩來訪蘇會商基礎上,1950年2月14日中蘇兩國正式簽訂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合政府關於貸款給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協定》,以年利1%的優惠條件蘇聯貸款給中國3億美元,用以償付為恢復和發展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而由蘇聯交付的機器設備與器材,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以原料、茶、現金、美元等分十年付還貸款及利息。此後,李富春、王稼祥、葉季壯、劉亞樓、賽福鼎·艾則孜、伍修權組成新的中國政府代表團,留蘇繼續進行談判並簽訂一些單項經濟貿易協定。一般由蘇聯先派設計組來華,結合中國情況作出設計后再確定項目,將新建工廠與改裝原廠的計劃結合起來,將供應需要與供應將來需要結合起來。1950年至1952年初,蘇聯幫助設計的項目共有42個。
第一批16個蘇聯專家設計組是1950年毛澤東、周恩來在蘇時聘請的;
第二批3個蘇聯專家設計組是朝鮮戰爭發生後為建立北滿基地而聘請的;
第三批蘇聯專家設計組是1951年內聘請的。
在42個項目中,地域分佈:
東北30個,電力、鋼鐵、煤炭、制鋁等佔20個,其他10個是機械、化學、造紙等。
關內6個,是太原、重慶、西安、鄭州4個電站及太原肥料廠及染料廠
新疆5個,是電廠和醫院
內蒙1個。
總投資額僅關內和東北35個項目估算為34億元,其中國外訂貨佔30%。至1952年1月,已作出初步設計並已經批准的有15個。
1952年8月,周恩來總理、陳雲副總理率領中國政府代表團赴蘇與蘇聯政府進一步商談經濟建設援助問題。1953年5月以前,在1950-1952年3年中陸續委託蘇聯設計,並經蘇方同意援助我國建設與改建的50個企業。具體為:1950年至1953年初援建項目
鞍山鋼鐵公司 |
大石橋鎂礦廠 |
富拉爾基特殊鋼廠(一期) |
本溪鋼鐵公司 |
哈爾濱鋁加工廠 |
撫順鋁廠(一期) |
吉林鐵合金廠 |
吉林電石碳氮化鈣廠 |
吉林電極廠 |
吉林氮肥廠 |
吉林染料廠 |
太原染料廠(即太原化學廠) |
雞西城子河豎井 |
鶴崗東山一號豎井 |
鶴崗興安台一號豎井 |
阜新平安一號豎井 |
阜新新邱一號豎井 |
阜新海州露天礦 |
遼源中央豎井 |
大同鵝毛口豎井 |
大同土白窯豎井 |
太原第一熱電站(一期) |
撫順電站 |
阜新電站 |
大連熱電站 |
富拉爾基熱電站 |
吉林熱電站 |
西安第二熱電站(一期) |
烏魯木齊電站 |
重慶電站 |
鄭州第二電站 |
豐滿水電站 |
瀋陽第一機床廠 |
哈爾濱量具刃具廠 |
瀋陽風動工具廠 |
哈爾濱鍋爐廠 |
第一汽車製造廠 |
哈爾濱電錶儀器廠 |
瀋陽電纜廠 |
佳木斯綜合造紙廠 |
佳木斯綜合造紙廠銅網廠 |
電子管廠(774) |
飛機修理廠(122) |
航空發動機修理廠(120) |
瀋陽飛機修理廠 |
瀋陽航空發動機修理廠 |
南昌飛機修理廠 |
株州航空發動機修理廠 |
牙克石紙廠 |
營城子銀礦山八號豎井 |
1953年協定新確定91個項目
1953年5月15日由李富春和米高揚分別代表兩國政府簽訂《關於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政府援助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發展中國國民經濟的協定》,規定由蘇聯在1953年至1959年內,用技術設備援助中國建設與改建91個企業。具體為:“515”協定援建項目
包頭聯合鋼鐵廠 |
大冶鋼鐵聯合廠 |
哈爾濱鋁合金加工廠(二期) |
撫順鋁廠(二期) |
撫順鎂廠 |
江西鎢礦廠 |
西安硬質合金廠 |
雲南箇舊錫聯合廠(改建與擴建) |
遼西楊家杖子鉬礦廠(擴充) |
熱河礬鈦礦廠(恢復與改建) |
蘭州氮肥廠 |
太原氮肥廠 |
蘭州合成橡膠廠 |
雞西光義一號立井(后擬以王石凹代替) |
雙鴨山尖山二號立井(后擬以平頂山代替) |
雙鴨山洗煤廠 |
通化灣溝立井 |
鶴崗興安台二號立井 |
鶴崗大陸立井(后擬以東露天代替) |
撫順煤炭聯合廠 |
淮南謝家集中央選煤廠 |
焦作中馬村立井 |
峰峰北大峪立井(原稱通順立井) |
峰峰洗煤廠 |
雞西滴道11號豎井(后擬以山西潞安豎井代替) |
太原第一熱電站(二期) |
太原第二熱電站(自太原第一熱電站第二期分出) |
石家莊熱電站(二期) |
包頭第一熱電站 |
西安第二熱電站(二期) |
富拉爾基熱電站(二期)(改為後西安第三熱電) |
蘭州熱電站 |
箇舊電站(一期) |
大冶熱電站 |
微水熱電站 |
蘭州煉油廠 |
瀋陽第二機床廠 |
武漢重工具機廠 |
富拉爾基重型機器廠 |
洛陽礦山機械廠 |
蘭州石油機械廠(採油設備) |
哈爾濱汽輪機廠(透平機) |
第二汽車製造廠 |
洛陽拖拉機製造廠 |
洛陽滾珠軸承廠 |
哈爾濱電機廠汽輪發電機車間 |
哈爾濱電刷廠 |
西安開關水銀整流器廠 |
西安電力電容器廠 |
西安絕緣材料廠 |
西安高壓電瓷廠 |
石家莊澱粉廠 |
石家莊抗生素廠 |
太原磺胺廠 |
八五公釐高射炮和八五公釐坦克炮廠 |
光學儀器廠 |
鋼彈體廠 |
引信製造廠 |
炮彈銅殼製造廠 |
裝藥廠 |
裝藥廠 |
雷管火帽廠 |
水雷製造廠 |
單基無煙藥廠 |
雙基無煙藥廠 |
梯恩梯製造廠 |
防毒器材廠 |
噴氣發動機修理廠 |
噴氣驅逐機製造廠 |
航空發動機附件廠 |
飛機附件廠 |
航空電氣設備廠 |
噴氣驅逐機修理廠 |
航空儀錶製造廠 |
教練機製造廠 |
活塞發動機製造廠 |
衝擊機修理廠 |
教練機及驅逐機修理廠 |
噴氣發動機製造廠 |
中型坦克製造廠 |
坦克發動機製造廠 |
通用無線電零件廠 |
高級通訊機製造廠 |
自動電話交換機廠 |
成套雷達製造廠 |
高射炮雷達製造廠 |
飛機雷達製造廠 |
武漢電站 |
探照燈製造廠 |
避雷器車間 |
這91個企業的行業分佈:
兩個鋼鐵聯合企業(包括採礦、選礦、煉鐵、鍊鋼、軋鋼等分廠),生產能力為年各產鋼120-150萬噸。
8個有色冶金企業,年產錫3萬噸,鋁1.5萬噸,鉬精礦1萬噸,鎢精礦3萬噸,鋇鈦精礦13萬噸。
8個礦井、1個煤炭聯合廠,年產煤能力共1990萬噸;3個洗煤廠,能力共為年產450萬噸。
1個石油煉油廠,年處理原油100萬噸。
32個機器製造廠,其中包括5個重型機器製造廠,能力共為年產冶金、礦山、石油設備7.5萬噸及金屬切削機床3.6萬噸;1個汽車製造廠和1個拖拉機製造廠,年產載重汽車6萬輛及拖拉機1.5萬輛;1個滾珠軸承廠,年產軸承1000萬個;還有一部分國防工業企業。
16個動力機器及電力機器製造廠,其中包括蒸氣透平及透平發電機的製造,能力各為年產36萬千瓦並能擴大到60萬千瓦,以及水銀整流器、避雷器、絕緣材料、高壓磁瓶、自動電話交換機、電容器、高級無線電器材等製造廠。
7個化學廠,其中包括兩個氮肥廠,一個合成橡膠廠(利用煉油廠的廢氣做原料),年產氮肥18萬噸及合成橡膠1.5萬噸;還有幾個國防工業企業。
10個火力電站,設備能力為41.3萬千瓦。
2個生產磺胺、盤尼西林和鏈黴素的醫藥工業企業和1個食品工業企業--澱粉廠。
中方原先提請蘇聯設計的一部分項目在這次談判中取消了。這包括:
中國自己能辦的,如紡織印染廠、小電站;
地質資源不明還無法進行設計的企業,主要是煤礦
在第一個五年計劃時不需要也不可能建設的,如年產十萬噸的重型機器廠等。
這次談判中,一部分項目是蘇聯方面提議經中方同意增加的,如電工方面的絕緣材料廠、高壓磁瓶廠等。
加上之前的50個企業,總計141個企業。蘇聯完成這些企業的70-80%的設計工作、50-70%的設備製造,其餘設計與設備製造工作由蘇聯專家幫助中國企業完成。產品製造特許權為蘇聯無償提供,其餘部分總值約為30-35億盧布。中國政府為償付以上設備和技術援助,將按質按量對蘇聯供給鎢精礦16萬噸、錫11萬噸、鉬精礦3.5萬噸、銻3萬噸、橡膠9萬噸以及羊毛、黃麻、大米、豬肉、茶葉等。
按照上述協定,到1959年這些項目完工時,中國鋼鐵、煤炭、電力、石油等主要重工業產品,大約等於蘇聯第一個五年計劃的水平,接近或超過1937年日本的水平。
1953年“5.15”協定之後,將前50項的瀋陽飛機修理廠、洛陽航空發動機修理廠、南昌飛機修理廠、株州航空發動機修理廠等四個項目合併在後91項;停止牙克石紙廠、營城子銀礦山八號豎井等兩個項目的設計,將興安台選煤廠自興安台一號豎井的項目中分出,如此141項變成了136項。
1954年8月備忘錄及其他文件中又取消了91項中的武漢電站。將避雷器車間併入西安高壓電瓷廠內,將撫順鎂廠併入撫順鋁廠,並新增加了11項:
包頭第二熱電站
箇舊電站(二期)
成都熱電站
洛陽熱電站
株州熱電站
佳木斯熱電站
贛南電站
白銀冶鍊廠
洛陽銅加工廠
哈爾濱滾珠軸承廠
高射炮指揮儀製造廠
至此形成144個建設項目。
1954年10月新增15個項目
1954年9月赫魯曉夫首次訪華前主持召開蘇共中央主席團會議,決定對華大幅增加援助,並在前述141項工程的基礎上再增加15項工程,並提升技術含量。
1954年10月12日,中蘇兩國政府簽署《對於1953年5月15日關於蘇聯政府援助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發展中國國民經濟的協定的議定書》。蘇聯政府同意援助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新建12個企業和改建一個滾珠軸承工廠。這13個企業包括上述前10個企業和一個選煤廠,兩個煤井。對於蘇聯所供應的設備和所給予的技術援助的償付,按照當時實行的中蘇貿易協定進行。前述144項,加此次新增的3項,形成了“147項”。
在這份議定書的備忘錄中又新增加了15項:
這樣總計有162個項目,其中35個為國防項目。在實施過程中有的項目取消了,有的分成兩期實施,即被視為兩個項目。至1954年底確定的156項建設項目,成為1955年正式通過頒布的第一個五年計劃的公開宣傳的重點。隨著形勢和認識的發展變化這些項目有所調整。但“156項”作為一個宣傳標誌不再改動了。
“一五”期間,中國經濟和文教建設的投資總額為760多億元。“156項”實際施工的150項中,預計總投資為187.8億元(原預計總投資202.7億元,三門峽水利樞紐停建及軍工項目縮小投資,少用14.9億元),實際完成196.3億元,完成104.5%。
高速柴油機製造廠
中速柴油機製造廠
哈爾濱蒸汽透平製造廠(即汽輪機廠擴建)
哈爾濱鍋爐廠(擴建)
魚雷製造廠
船用電機車間(擴建)
黃河三門峽水力樞紐
撫順東露天礦(代替鶴崗大陸豎井)
撫順第二制油廠
煉油設備製造廠
小型拖拉機製造廠
雲南東川有色金屬公司
雲南會澤有色金屬公司
富拉爾基特殊鋼廠(二期)
[摺疊]企業名稱
包頭第二熱電站
箇舊電站(二期)
成都熱電站
洛陽熱電站
株州熱電站
佳木斯熱電站
贛南電站
白銀冶鍊廠
洛陽銅加工廠
哈爾濱滾珠軸承廠
高射炮指揮儀製造廠高速柴油機製造廠
中速柴油機製造廠
哈爾濱蒸汽透平製造廠(即汽輪機廠擴建)
哈爾濱鍋爐廠(擴建)
魚雷製造廠
船用電機車間(擴建)
黃河三門峽水力樞紐
撫順東露天礦(代替鶴崗大陸豎井)
撫順第二制油廠
煉油設備製造廠
小型拖拉機製造廠
雲南東川有色金屬公司
雲南會澤有色金屬公司
富拉爾基特殊鋼廠(二期)
[摺疊]企業名稱
包頭第二熱電站
箇舊電站(二期)
成都熱電站
洛陽熱電站
株州熱電站
佳木斯熱電站
贛南電站
白銀冶鍊廠
洛陽銅加工廠
哈爾濱滾珠軸承廠
高射炮指揮儀製造廠
[摺疊]企業名稱
包頭聯合鋼鐵廠
大冶鋼鐵聯合廠
哈爾濱鋁合金加工廠(二期)
撫順鋁廠(二期)
撫順鎂廠
江西鎢礦廠
西安硬質合金廠
雲南箇舊錫聯合廠(改建與擴建)
遼西楊家杖子鉬礦廠(擴充)
熱河礬鈦礦廠(恢復與改建)
蘭州氮肥廠
太原氮肥廠
蘭州合成橡膠廠
雞西光義一號立井(后擬以王石凹代替)
雙鴨山尖山二號立井(后擬以平頂山代替)
雙鴨山洗煤廠
通化灣溝立井
鶴崗興安台二號立井
鶴崗大陸立井(后擬以東露天代替)
撫順煤炭聯合廠
淮南謝家集中央選煤廠
焦作中馬村立井
峰峰北大峪立井(原稱通順立井)
峰峰洗煤廠
雞西滴道11號豎井(后擬以山西潞安豎井代替)
太原第一熱電站(二期)
太原第二熱電站(自太原第一熱電站第二期分出)
石家莊熱電站(二期)
包頭第一熱電站
西安第二熱電站(二期)
富拉爾基熱電站(二期)(改為後西安第三熱電)
包頭聯合鋼鐵廠
大冶鋼鐵聯合廠
哈爾濱鋁合金加工廠(二期)
撫順鋁廠(二期)
撫順鎂廠
江西鎢礦廠
西安硬質合金廠
雲南箇舊錫聯合廠(改建與擴建)
遼西楊家杖子鉬礦廠(擴充)
熱河礬鈦礦廠(恢復與改建)
蘭州氮肥廠
太原氮肥廠
蘭州合成橡膠廠
雞西光義一號立井(后擬以王石凹代替)
雙鴨山尖山二號立井(后擬以平頂山代替)
雙鴨山洗煤廠
通化灣溝立井
鶴崗興安台二號立井
鶴崗大陸立井(后擬以東露天代替)
撫順煤炭聯合廠
淮南謝家集中央選煤廠
焦作中馬村立井
峰峰北大峪立井(原稱通順立井)
峰峰洗煤廠
雞西滴道11號豎井(后擬以山西潞安豎井代替)
太原第一熱電站(二期)
太原第二熱電站(自太原第一熱電站第二期分出)
石家莊熱電站(二期)
包頭第一熱電站
西安第二熱電站(二期)
富拉爾基熱電站(二期)(改為後西安第三熱電)蘭州熱電站
箇舊電站(一期)
大冶熱電站
微水熱電站
蘭州煉油廠
瀋陽第二機床廠
武漢重工具機廠
富拉爾基重型機器廠
洛陽礦山機械廠
蘭州石油機械廠(採油設備)
哈爾濱汽輪機廠(透平機)
第二汽車製造廠
洛陽拖拉機製造廠
洛陽滾珠軸承廠
哈爾濱電機廠汽輪發電機車間
哈爾濱電刷廠
西安開關水銀整流器廠
西安電力電容器廠
西安絕緣材料廠
西安高壓電瓷廠
石家莊澱粉廠
石家莊抗生素廠
太原磺胺廠
八五公釐高射炮和八五公釐坦克炮廠
光學儀器廠
鋼彈體廠
引信製造廠
炮彈銅殼製造廠
裝藥廠
裝藥廠
雷管火帽廠
水雷製造廠
單基無煙藥廠
雙基無煙藥廠
梯恩梯製造廠
防毒器材廠
噴氣發動機修理廠
噴氣驅逐機製造廠
航空發動機附件廠
飛機附件廠
航空電氣設備廠
噴氣驅逐機修理廠
航空儀錶製造廠
教練機製造廠
活塞發動機製造廠
衝擊機修理廠
教練機及驅逐機修理廠
噴氣發動機製造廠
中型坦克製造廠
坦克發動機製造廠
通用無線電零件廠
高級通訊機製造廠
自動電話交換機廠
成套雷達製造廠
高射炮雷達製造廠
飛機雷達製造廠
武漢電站
探照燈製造廠
避雷器車間蘭州熱電站
箇舊電站(一期)
大冶熱電站
微水熱電站
蘭州煉油廠
瀋陽第二機床廠
武漢重工具機廠
富拉爾基重型機器廠
洛陽礦山機械廠
蘭州石油機械廠(採油設備)
哈爾濱汽輪機廠(透平機)
第二汽車製造廠
洛陽拖拉機製造廠
洛陽滾珠軸承廠
哈爾濱電機廠汽輪發電機車間
哈爾濱電刷廠
西安開關水銀整流器廠
西安電力電容器廠
西安絕緣材料廠
西安高壓電瓷廠
石家莊澱粉廠
石家莊抗生素廠
太原磺胺廠
八五公釐高射炮和八五公釐坦克炮廠
光學儀器廠
鋼彈體廠
引信製造廠
炮彈銅殼製造廠
裝藥廠
裝藥廠
雷管火帽廠
水雷製造廠
單基無煙藥廠
雙基無煙藥廠
梯恩梯製造廠
防毒器材廠
噴氣發動機修理廠
噴氣驅逐機製造廠
航空發動機附件廠
飛機附件廠
航空電氣設備廠
噴氣驅逐機修理廠
航空儀錶製造廠
教練機製造廠
活塞發動機製造廠
衝擊機修理廠
教練機及驅逐機修理廠
噴氣發動機製造廠
中型坦克製造廠
坦克發動機製造廠
通用無線電零件廠
高級通訊機製造廠
自動電話交換機廠
成套雷達製造廠
高射炮雷達製造廠
飛機雷達製造廠
武漢電站
探照燈製造廠
避雷器車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