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頭市

《水滸傳》中的地名

曾頭市,是《水滸傳》中的地名,位於山東腹地凌州西南方向,原文中有不期來到凌州西南上曾頭市過,被那曾家五虎奪了去。相關章節為:第五十九回——“公孫勝芒碭山降魔,晁天王曾頭市中箭”,第六十七回——“宋公明夜打曾頭市,盧俊義活捉史文恭”。

引用節選


曾頭市長官曾弄,年過五旬。原為大金國人,年輕時來中原做些人蔘買賣,聚得數萬貫家財。因有膂力,霸住村坊,改名為曾頭市。曾弄系外國僑民,官府不敢得罪,因而曾頭市勢力越做越大。膝下五子,乃是:曾塗、曾密、曾索、曾魁、曾升。又請得兩個豪傑:史文恭、蘇定,見做曾頭市正副教頭。曾頭市地面方圓數百里,人口眾多,軍馬過萬,紮下五個大寨,無人敢惹。
話說曾頭市有7員猛將。
為首的一位乃是曾頭市都教師史文恭。其人身高九尺,面色微白,三綹須髯,膀闊腰圓,約三十八九年紀。慣使一桿方天畫戟,騎著照夜玉獅子,穿弓帶箭。有萬夫不當之勇。為曾頭市都教師。
為次的好漢蘇定也是英雄了得,見做曾頭市副教師。身長八尺六七,面色青黃,絡腮鬍須。為地方豪強曾頭市的副教師,曾家五虎的師傅。施耐庵對此人著墨甚少,現僅掌握以上資料。
曾塗乃是曾家長子,頭戴金盔,身披鐵鎧,腰系絨絛,坐騎快馬,彎弓插箭,體掛緋袍,腳踏寶鐙,手捻鋼槍。后獨戰呂方郭盛,被花榮暗箭射中,死於呂、郭二人戟下。
曾密為曾家次子,第一次偷營不成,被解珍一鋼叉戳於馬下。
曾索,曾家第三子,夜襲不成,回寨途中被朱仝一刀戳死。
曾魁為曾家第四子,戴熟銅盔,披連環甲,使一條點鋼槍,騎著匹沖陣馬。後來劫寨失敗后在亂軍中馬踏如泥。
曾升,武藝絕高,使兩口飛刀,人莫敢近。後來到梁山寨內獻降書留下為質時,被斬首。
又有一個馬夫頭,亦是奢遮。名為郁保四,祖貫青州人氏,身長一丈,腰闊數圍,綽號“險道神”。擅長步戰,使一桿寬刃長刀。

地點事件


「總批:我前書宋江實弒晁蓋,人或猶有疑之。今讀此回,觀彼作者之意,何其反覆曲折,以著宋江不為晁蓋報仇之罪,如是其深且明也。其一,段景住曰:郁保四把馬劫奪,解送曾頭市去。夫“曾頭市”三字,則豈非宋江所當刻肉、刻骨、書石、書樹,日夜號呼,淚盡出血也者?乃自停喪攝位以來,李然不聞提起。夫宋江不聞提起,則亦吳用之所不復提起,林沖之所不好提起,廳上廳下眾人之所不敢提起與不知提起者也。乃今無端忽有段景住歸,陡然提起,則是宋江之所不及掩其口也。其二,段景住備說奪馬之事,宋江聽了大怒。夫蕞爾曾頭,顧不自量,一則奪其馬,再則奪其馬;一奪之不足,而至於再奪。人各有氣,誰其甘乎?
然而擬諸射死天王之仇,則其痛深痛淺必當有其分矣。今也,葯箭之怨,累月不修;奪馬之辱,時刻不待,此其為心果何如也?其三,晁蓋遺令:但有活捉史文恭者,便為梁山泊主。及宋江調撥諸將。如徐寧、呼延灼、關勝、索超、單廷珪、魏定國宣贊郝思文等,悉不得與斯役。夫不共之仇,不及朝食,空群而來,死之可也。宋江而志在報仇也者,尚當懸第一座作重賞以募勇夫;宋江而志在第一座者,則雖終亦不為天王報仇,亦誰得而責之?乃今調撥諸將,而獨置數人,豈此數人獨不能捉史文恭乎?抑獨不可坐第一座也?其四,新來人中,獨盧俊義起身願往,宋江便問吳用可否?吳用調之閑處。夫調將之法:第一先鋒,第二左軍,第三右軍,第四中軍,第五合后,第六伏軍。伏軍者計算已定,知其必敗,敗則必由此去,故先設伏以俟之也。今也諸軍未行,計算未定,何用知其必敗?
何用知其敗之必由此去?若未能知其必敗,未能知其敗之必由此去,而又獨調員外先行埋伏,則是非所以等候史文恭,殆所以安置盧俊義也。其五,史文恭披掛上馬,那匹馬便是照夜玉獅子馬。宋江看見好馬,心頭火起。夫史文恭所坐,則是先前所奪段景住之馬;馬之所馱,則是先前射死晁蓋之史文恭。諺語有之:“好人相見分外眼明,仇人相見分外眼睜。”此言眼之所至,正是心之所至也。宋江而為馬來者,則應先見馬;宋江而為晁蓋來者,則應先見史文恭。今史文恭出馬,而大書那馬;宋江心頭火起,而大書看見好馬,然則宋江此來專為馬也。其六,手書問罪,輕責其殺晁蓋,而重責其還馬;及還二次所奪,又問照夜獅子。夫還二次馬匹,而宋江所失僅一照夜獅子已乎?若還二次馬匹,又還照夜獅子,而宋江遂得班師還山,一無所問已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