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福黴素

利福黴素

利福黴素類抗生素,是由地中海鏈絲菌產生的一類抗生素,它具有廣譜抗菌作用,對結核桿菌、麻風桿菌鏈球菌、肺炎球菌等革蘭氏陽性細菌,特別是耐藥性金黃色葡萄球菌的作用都很強。

簡介


● 通用名:利福黴素
● 英文名稱:Rifamycin

利福黴素是什麼葯


● 利福黴素是地中海鏈黴菌培養物的提取物經半合成的5個組分中的任一組抗生素,當前所稱的這種利福黴素實際上是指其中的組分B再衍生出來的利福黴素SV,可抑制細菌細胞壁的早期合成,其分子結構與磷酸烯醇丙酮酸相似,因此可與細菌競爭同一轉移酶,使細菌細胞壁合成受到抑制而導致細菌死亡。

利福黴素有哪些用途


● 利福黴素用於結核桿菌感染的疾病和重症耐甲氧西林金葡菌、表葡菌以及難治療性軍團菌感染的聯合治療。

利福黴素有哪些製劑和規格


● 利福黴素一般製成注射劑,不同廠家的製劑因製作工藝不同,其藥物效果和不良反應可能也不一樣。具體如何選擇請諮詢醫生。
● 注射用利福黴素:250毫克。
● 利福黴素注射液:0.25克/5毫升(供靜脈滴注);0.125克/2毫升(供肌內注射)。

用藥前須知


什麼情況下禁止使用利福黴素

● 對利福黴素過敏者禁用。
● 有肝病或肝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哪些情況下謹慎或者避免使用利福黴素

● 哺乳期婦女應用本品時應暫停哺乳。
● 利福黴素與一些藥物可以相互作用、相互影響。如果你正在使用其他藥物,使用利福黴素前請務必告知醫生,並諮詢醫生是否能用藥,如何用藥。
● 藥物是有不良反應的。但也不要因害怕不良反應而拒絕用藥。你可以仔細閱讀藥物說明書或者諮詢醫生,了解利福黴素的藥物不良反應,做好一定的心理準備。

我該如何用藥


● 利福黴素為處方葯,必須由醫生根據病情開處方拿葯,並遵醫囑用藥,包括用法、用量、用藥時間等。不得擅自按照藥物說明書自行用藥。
● 成人肌內注射:一次250毫克,每8~12小時一次;靜脈注射(緩推)一次500毫克,每日2~3次。
● 靜脈滴註:一般感染,一次500毫克,溶於5%葡萄糖注射液250毫升中,每日2次。中、重度感染,一次1000毫克,溶於5%葡萄糖注射液500毫升中,每日2次,滴速不宜過快。
● 腎盂腎炎可給予每日至少750毫克。嚴重感染開始可用每日1000毫克。
● 兒童可按每日每公斤體重10~30毫克給予,一日兩次。
● 膽道梗阻、慢性酒精中毒者使用本品應適當減量。

用藥期間注意事項


● 用藥前和用藥期間應監測肝功能。
● 長期應用本品,偶見谷丙轉氨酶輕度增高,停葯后一般可自行恢復。
● 本品不宜與其他藥物混合使用,以免藥物析出。
● 當藥品性狀發生改變時:如瓶內有異物、顏色改變請勿使用。

發生了藥物不良反應怎麼辦

● 藥物是有不良反應的。如果不良反應較大,需要就醫。醫生會根據不良反應的輕重以決定是否繼續用藥,還是換用其他藥物。如果不良反應癥狀不嚴重,適當對症處理,可以堅持用藥。

什麼情況下需要立即就醫

● 肝功能異常。
● 過敏樣反應。
● 耳鳴、聽力下降。

利福黴素應該如何保存

● 利福黴素藥品應該密閉,在涼暗處(避光並不超過20℃)保存。
● 不要將該藥物分享給與你有相同癥狀的人使用。
● 藥物要遠離小孩。

利福黴素可能有哪些不良反應


● 利福黴素不良反應主要包括
● 常見噁心、食慾減退及眩暈。
● 少數病人可出現一過性肝臟損害、黃疸及腎損害。
● 肌內注射后局部可能疼痛,甚至硬結。
● 靜脈給葯后鞏膜、皮膚可能出現黃染。
● 用藥后尿色可能帶紅色。
● 偶可引起耳鳴、聽力下降及過敏性皮炎等。
● 其他不良反應請仔細閱讀藥品說明書。

哪些藥物會與利福黴素相互作用


● 有些藥物可能與利福黴素相互作用,包括處方葯、非處方葯、疫苗、維生素、草藥等。這些藥物與利福黴素一起使用前請諮詢醫生。
● 本品與β-內醯胺類抗生素合用對金黃色葡萄球菌(包括甲氧西林耐葯的金黃色葡萄球菌)、銅綠假單胞菌具有協同作用。
● 與氨基糖苷類抗生素合用時具協同作用。
● 與異煙肼合用,對結核菌有協同抗菌作用,但對肝毒性亦增加。

妊娠期和哺乳期能否用利福黴素


● 根據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FDA)頒布的標準,利福黴素屬於妊娠期安全等級C:在動物繁殖性研究有不良結果,但並未在人進行適當、有對照組的研究。本類藥物只有在權衡了對妊娠婦女的益處大於對胎兒的危害之後,方可應用。
● 妊娠期婦女請權衡利弊,在利大於弊的情況下使用;哺乳期婦女如確需使用,應暫停哺乳。

如何合理使用利福黴素


● 藥物必須合理使用,避免濫用。處方葯應該由醫生開置,非處方葯應該仔細閱讀藥物說明書。
● 利福黴素是處方葯,必須由醫生根據你的病情開處方使用。自行用藥可能會增加你不合理使用藥物風險:浪費藥物資源,貽誤病情,產生耐葯,嚴重藥物不良反應。
● 利福黴素需要遵照醫生處方足量、足療程應用。病情完全控制前你的癥狀可能會有所減輕,但不要輕易減量、停葯。

參考文獻


● [1] 國家藥典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臨床用藥須知:化學葯和生物製品.2015年版。北京:中國醫藥科技出版社,2017.
● [2] 余傳隆,等。中國臨床藥物大辭典:化學葯。北京:中國醫藥科技出版社,2018.
● [3] 國家藥典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2015年版. 北京:中國醫藥科技出版社,2015.
● [4] 陳新謙,金有豫,湯光。新編藥物學。第17版。北京:人民衛生出版社,2014.
● [5] https://www.drug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