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資產凈值
金融術語之一
其中,總資產是指基金擁有的所有資產(包括股票、債券、銀行存款和其他有價證券等)按照公允價格計算的資產總額。總負債是指基金運作及融資時所形成的負債,包括應付給他人的各項費用、應付資金利息等。基金份額總數是指當時發行在外的基金份額的總量。
基金資產凈值是指在某一基金估值時點上,按照公允價格計算的基金資產的總市值扣除負債后的餘額,該餘額是基金份額持有人的權益。按照公允價格計算基金資產的過程就是基金的估值。
基金份額資產凈值,即每一基金份額代表的基金資產的凈值。
基金份額資產凈值=(總資產-總負債)/基金單位總數
基金份額凈值是衡量一個基金經營業績的主要指標。
累計份額凈值=份額凈值+基金成立后累計份額派息金額。基金凈值的高低並不是選擇基金的主要依據,基金凈值未來的成長性才是判斷投資價值的關鍵。凈值的高低除了受到基金經營管理能力的影響之外,還受到很多其他因素的影響。基金資產凈值是衡量一個基金經營業績的主要指標,也是基金份額交易價格的內在價值和計算依據。
基金估值是計算基金份額資產凈值的關鍵。基金往往分散投資於證券市場的各種投資工具,如股票、債券等,由於這些資產的市場價格是不斷變動的,因此,只有每日對基金份額資產凈值重新計算,才能及時反映基金的投資價值。基金資產的估值原則如下:
任何上市流通的有價證券,以其估值日在證券交易所掛牌的平均價估值;估值日無交易的,以交易日的平均價估值。
1、配股和增發新股,按估值日在證券交易所掛牌的同一股票的均價估值;
2、首次公開發行的股票,按成本價估值;
3、未上市流通的債券,按成本價估值。
配股權證,從配股除權日起到配股確認日止,若均價高於配股價,則按均價和配股價的差額進行估值;若收盤價低於配股價,則不進行估值。
如有確鑿證據表明按上述方法進行估值不能客觀反映其公允價值,基金管理人可根據具體情況與基金託管人商定后,按最能反映公允價值的價格估值。
以上估值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發布的《證券投資基金會計核算辦法》制定。國家如有最新規定的,按最新規定進行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