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長期發展科學委員會
國家長期發展科學委員會
國別: 1、為規劃並推行長期科學研究; 3、為延攬選聘客座教授與資助科技研究人員出境進修等。
中文名稱: 國家長期發展科學委員會
又名: 長科會
國別: 中國
地址: 台灣省
創始時間: 1959
原因:五十年代中期,台灣科學教育及研究環境面臨高等教育師資缺乏、學術發展與世界脫節、最新外國科技引進困難等窘境。
經過:1959年,台灣當局因胡適、梅貽琦、吳大猷等人之倡議,由“台灣地區行政機構”制訂了《國家長期發展科學計劃綱領》,並在“台灣地區行政機構”之下設立“國家長期科學發展委員會”,由該會肩負起台灣基礎科學及科學教育研究方面之策劃工作。當時之“長科會”為台灣最初的科技發展決策機構,但實際上僅限於促進學術研究。該會系由“中央研究院”評議會之評議委員及“教育部”代表3-5人共同組成,以“中央研究院”院長鬍適擔任主席,“教育部”部長為副主席。
“長科會”成立后,根據《發展綱領》,主要開展的工作有:
1、輔導台灣較有基礎的科研機構如“中央研究院”、台灣大學等單位,充實加強這些科研、教學單位開展科學研究所必需的基本建設及研究、教學設備。
2、對一些生活貧困的研究人員發放科研補助費。
3、開設“國家學術講座”,延聘客座教授。以較一般教授略高的待遇,延請資深及國外著名學者擔任。
4、每年資送研究人員20名出境進修(以學成返台服務為條件),以充實科研人才。1959年至1963年的5年時間裡,台灣以“長科會”的名義接受新台幣1.5億元的美援經費。這個數額比同期台灣官方對“長科會”的撥款要高出1倍以上。
長科會的主要任務有三:
1、為規劃並推行長期科學研究;
2、為審查分配研究經費;
3、為延攬選聘客座教授與資助科技研究人員出境進修等。長科會成立之初,當局財政困難,每年自預算撥入該會之經費甚少,其業務費用大部份均賴美援支助。1967年擴充改組為“國家科學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