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省為偽滿洲國設立的一級地方行政單位。為了鞏固偽滿的邊界安全,兼以治理少數民族地區,偽滿洲國於一九四四年九月十一日在省之上再設立總省。
省級地方政權是偽滿洲國建立后地方的第一級政權機構。日本侵略者根據形勢的發展變化,不斷對省級地方政權進行調整,以實現為日本侵略政策和戰爭政策服務的目的。一是將興安局所管之興安東、興安西、興安南、興安北等四省合併為
興安總省,二將
牡丹江、
東安、間島等三省合併為
東滿總省,設總省公署治理。興安總省成立后,除保留
興安北省建置外,餘下之興安東、興安西、興安南等三省改製為地區,設地區公署治理。東滿總省則裁撤
牡丹江省,直轄原牡丹江省轄區,保留東安、間島兩省建制。同時分為五個行政協議區,設置地區行政協議會。
除總省自成一區外,偽滿其餘十二省各劃為三區。
偽滿所設的總省中,興安總省可說是
蒙古族的自治區,而東滿總省則被規劃為
日本人及朝鮮人「
拓殖地」,除了
間島省本就是
朝鮮族聚集區外,
東安省及牡丹江省則有計劃地移入日本移民。由於這兩個兩個省都負有特定任務,其總省長地位略高於一般省長。一九四五年五月再將東滿總省分為東滿省及間島省。同年六月一日實施行政職權制,
奉天、東滿、吉林、濱江等四個行政協議區的中心省份,取得指揮區內其它省份的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