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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間跨度最長殺人犯
- 高級工程師
錢永昌
時間跨度最長殺人犯
錢永昌是殺人犯。病態的心理使他長期殺人,是時間跨度最大的殺人犯,作案時間頻繁,而且動機往往很小。最後被判處死刑。
目錄
讓我們把時間撥回到1995年,地點是雲南省路南縣鹿阜鎮大興旅社202號房間,這裡發生了一起殺人案,兩人入住,其中一人被殺,一人不知所蹤,服務員只記得此人是一個老頭。經查,曲靖市之前也發生過一起作案手段完全相同的案件,嫌疑人也是一個老頭。由此看來,案犯是一個作案累累且相當兇殘狡猾的“老犯”。
案發現場
路南警方緊急調取查閱檔案,篩選出了與“錢管”年齡相近的兩個錢姓犯人,其中一個叫錢永昌,系路南縣板橋鄉虎街二社人,而與此同時赴路東煤礦的幹警們也查清楚了“錢管”就是錢永昌。雲南省立即全省動員,部署抓捕錢永昌,數百張錢永昌的照片分發到全省的旅館、賓館、招待所的工作人員手中。功夫不負有心人,瀘西縣公安局刑警隊的幹警,根據瀘西縣城停車場旅社服務員的反映,迅速出動,在一輛即將從瀘西開往師宗的小客車上,將錢永昌擒獲。59歲的錢永昌,看上去只有50開外。
他一張瘦長臉,顴骨很高,下巴尖尖,頭髮向兩邊梳得溜滑;稀疏的八字眉下,一雙小眼睛鑲嵌在深陷的眼窩裡,鼻子又長又直又尖;舉手投足之間無不流露出一種玩世不恭的味道。錢永昌的一生的確很不尋常,用他自己的話來說,就是“大半生都與共產黨作對”。翻開他的人生歷史,毫無疑問是一份黑色檔案:1960年,在昆明當民工期間,因毆打傷害他人被判刑一年,關押於昆明市看守所;
1962年,因盜竊被送入昆明市第一勞動教養所勞動教養一年;
1964年-1967年,因盜竊罪被判刑進行勞改,刑滿釋放后留隊就業至1973年;1974年-1983年,因反革命罪被判刑在曲靖地區路東煤礦勞動改造;
1984年-1994年,因詐騙罪和越獄罪被判刑在嵩明四營煤礦勞動改造;1994年1月2日,刑滿釋放回到老家路南縣……在這裡說一句,之所以說一說錢永昌,主要的倒不是因為其殺人數量,而是因為其作案的一個特點,就是時間跨度!!錢永昌的殺人犯罪是從1959年開始的。
1959年10月,他與一個女民工勾搭成奸,被人撞見,為了滅口,他開始了第一次殺人犯罪。自此後,他又分別於1974年8月在廣西柳州搶劫殺害了一個銀元販子及1974年10月貴州省貴陽市搶劫殺害了一個做蟲草生意的商人。但真正觸目驚心的則是錢永昌於1994年1月2日刑滿釋放回到老家路南縣板橋鎮之後。
1994年5月-8月,錢永昌在外出流竄期間,先後在昆明市和廣西金城江市作案3起,造成3人死亡。1995年1月到10月27日,則是錢永昌一生中殺人犯罪最瘋狂的時期,他喪心病狂地連續作案,平均每個月一起,導致9人死亡,一人成為植物人。
錢永昌如此肆無忌憚地濫殺無辜究竟是為什麼呢?在審訊中,錢永昌的回答是:“我是為了報復社會。”他還有個說法是:每當逛公園的時候,看到別的老人又老伴相隨,兒孫繞膝,有說有笑,快快樂樂,心理便很不平衡,聯想到自己年近6旬,依然是孤身一人,孤孤單單,連個說話的人都沒有,心裡就更不是滋味…….所以,他要以破壞別人幸福來安慰自己。
於是,錢永昌便喪盡天良地說:“我從監獄里出來就沒打算再做牢了”(意即要犯死罪)。錢永昌是個有意思的傢伙,這個人特別喜歡別人奉承他,即使是被抓之後,他也很喜歡人家說他“是條漢子”公安局也是抓住他狂妄自大、好戴高帽的心理的特點,將他的犯罪生涯一一揭開。他後半期的殺人特點,就是與人同住旅館,之後用小榔頭擊打人的頭部,殺人劫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