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墓人

看守、管理墳塋墓地的人

守墓人對墳墓的敬重,體現在中國人的傳統倫理思想中,可以說是空前的。

守墓意義


不要說皇家陵園的威嚴和氣勢,單就是在民間,也是體現忠孝情緒的關鍵所在。
一個家族,往往會把逝世的親人埋葬在一個地方,既便於祭奠,又便於管理。守墓人就是墳墓的最高權威。守墓人多是與家族血緣遠些的孤寡老者,黑衣黑褲,沉默而瘦削,也許長期在墓園吸納朝霧和夕輝,總給人陰氣瀰漫的感覺。守墓人的生活費用,均由家族供給,他主要的工作有兩樣,一是打掃墓園,清理雜草,種植花木;二是守夜,防止盜墓賊和野獸打擾先靈。
守墓人一般都是有神論者,對亡靈在周圍的活動非常清楚,他充滿敬畏地看待一切偶然的事件,諸如樹木死亡、墓碑垮塌、長蛇顯身、螞蟻搬家等等,他就會迅速報經家族,然後進行妥善處理。守墓人都是行善之人,對別人的請求,從不拒絕,傾力幫助,總堅信今生修行、來世有報答。墓人有很多故事,如果他願意開口,當代的很多文學家,就不需要胡編亂造貽笑老百姓了。
斗轉星移,時代更替,墓園已經納入政府的土地管理範疇,不得隨意建造,浪費耕地。守墓人連同那些墓園和幾乎凝滯的時光,好像一併消失在歷史的塵煙里了。只是在起伏疊嶂的山區墓園裡,守墓人的身影像《聊齋》中的人物,悄無聲息地穿過黎明的夢境……

陳健守墓


為一句承諾,在北大荒為烈士守墓37年的上海知青陳健。
在1969年這一年,一個叫金訓華的知識青年和一個叫陳健的知識青年,一同為了搶救公共的財物跳入了江水之中,然而後來陳健上來了,金巡華就再也沒上來過,之後著37年,陳健是怎麼度過的?
留在北大荒的上海知青,55歲,男。
30年前,20歲的上海知青金訓華為搶救國家財產,在黑龍江省遜克縣縱身躍入洪水不歸。英雄的行為影響了整整一代人。30年來,當年受他影響而來到遜克插隊的5400餘名上海知青陸續返城了,只留下了一位默默的守墓人。
他就是當年被金訓華從洪水中救上岸的上海知青——陳健。
30年,他無論颳風下雪,年復一年他每年要到金訓華墓地祭掃至少四次。
陳健不是不想回上海,也不是沒有機會。一次生命的交換,讓他內心留下了永遠的歉疚。陳健說:我無法用生命去報答他,我對我所做的一切,昨天沒後悔,今天也不後悔,即使明天也不會後悔。歷史也不該把金訓華遺忘。
當知青開始返城的時候,妻子對守墓不理解,提出離婚。陳健二話沒說,放棄了房產和孩子。他堅持要守墓。
在陳健家裡,我們能看到許多當年有關金訓華報道的報紙,報紙年久已發黃,但陳健仍將這些像歷史珍寶一樣珍藏著。
頒獎詞:一個生者對死者的承諾,只是良心的自我約束,但是他卻為此堅守37年,放棄了夢想、幸福和骨肉親情,淡去火紅的時代背景,他身上有古典意識的風範,無論在哪個年代,堅守承諾始終是支撐人性的基石,對人如此,對一個民族更是如此。
陳健守墓
陳健守墓

古守墓人


明崇禎二年(1629年),皇太極攻下遵化,直逼北京城下。明大將袁崇煥聞訊率部星夜馳援京師,力解京師之危。崇禎帝朱由檢孫承宗陳述方略后,令其留京城總督內外守御。袁崇煥於崇禎帝召見時,以士馬疲憊,奏請入城,但遭廷臣非議,被閹黨誣為擁兵坐視,欲與后金結城下之盟。十二月,設伏於廣梁門外的袁崇煥部為後金軍擊敗,被迫移至城東南。北京城外的戚畹中貴的極度不滿,紛紛向朝廷告狀:袁崇煥名為入援,卻聽任敵騎劫掠焚燒民舍,不敢一矢相加,城外戚畹中貴園亭庄舍被敵騎蹂躪殆盡。崇禎帝因此逮其下獄,半年後“諭以袁崇煥咐托不效,專恃欺隱,以市米則資盜,以謀疑則斬帥”,後於西市凌遲極刑。全城百姓廣受蒙蔽,指忠為奸。袁崇煥的部下,一位姓佘的義士冒死偷出其頭顱,掩埋在自家後院——地處北京廣渠門內的佘家館街,人稱廣東義園。臨終他立下“不能為官、不能回廣東老家、輩輩守墓”的祖訓,其時1630年8月。自此佘家世代開始為袁崇煥墓守墓,秘不外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