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物價局
新沂市物價局
新沂市物價局曾是新沂市政府的職能部門。
(二)編製價格改革規劃和年度計劃,提出全市物價總水平控制目標。
(四)指導監督市級有關部門、行業組織價格管理工作,處理價格爭議。
(五)按照管理許可權制定屬於本機管理的商品價格和收費項目、標準。
(六)組織、監督、實施國家、省和徐州市相關價格收費政策,組織實施《收費許可證》制度。
(七)規範經營者價格行為,維護市場價格公平公正。
(九)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根據上述職責,市物價局設4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協調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接待、文秘、收發等工作。
(二)綜合調控科
負責全市價格改革規劃和價格總水平目標調控工作,負責全系統依法行政規範化建設,搞好價格法律法規宣傳工作,承擔市場價格動態監測工作等。
(三)價格管理科
組織實施國家、省和徐州市管理的工農產品價格、公益性和經營性服務價格等。
(四)收費管理科
承擔國家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政策及改革方案的具體實施工作等。
另按有關規定設置紀檢監察機構。
市物價局機關核定編製9名,其中行政編製為8名,行政附屬編製1名。
領導職數為:局長1名;股級領導職數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