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教育撥款(financial allocation for education),亦稱“預算教育撥款”。財政部門按批准的預算對各教育主管部門及其所屬各單位撥付的預算資金。在中國按預算年度分季、分月(一次或分次)進行。撥付的原則是按計劃、事業進度和支出具體用途撥款。撥款方式有:(1)劃撥資金。財政部門在核定年度預算用款數額內簽發撥款憑證,通知國庫將預算資金划入用款單位的主管部門在銀行開立的經費存款帳戶,然後由主管部門通過開戶銀行將預算資金轉劃到所屬用款單位的經費存款帳戶,供其使用。
(2)
限額撥款。財政部門在核定年度預算範圍內,根據季度用款計劃和實際需要,按季或分次向主管部門下達撥款限額或
經費限額,並逐級下達到基層用款單位的限額撥款帳戶,由該單位在限額內使用。各級教育機構或學校
教育事業費撥款即屬財政教育撥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