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乘數
收入乘數
收入乘數是指總支出增加后所引起的國民收入增加的倍數。
總支出包括消費、投資、政府購買支出和凈出口,所以收入乘數泛指由於消費支出增加、投資支出增加、政府購買支出增加及凈出口增加而引起的國民收入增加的倍數。由於凱恩斯的理論特彆強調投資的作用,所以在分析國民收入的變化時,總是用投資乘數來說明問題。
收入乘數是在分析旅遊的乘數效應中最常用的一種方法。關於收入乘數的計算,有兩種方法:一種被稱為正統的收入乘數,它是指旅遊花費導生的收入總值(直接的、間接的、誘導的收入之和)與直接收人的比率;另一種被稱為非正統的收入乘數,它是指旅遊花費導生的收入總值與最初旅遊花費的比率。表3—18列舉了格宛里德地區旅遊花費創造的正統收入乘數和非正統收入乘數。相對來說,正統收入乘數的應用較多,如無特殊說明,本文收入乘數特指正統的旅遊收入乘數。
從總體上講,旅遊的正統收入乘數要大於1。但是,對於特定的旅遊城市而言,其結果就未必如此,這是因為如果旅遊城市貨品和服務的輸入傾向越高,旅遊毛收入漏出的比率就越高,乘數就越小,甚至可能出現高度的輸入依賴現象,因而可能出現收入乘數小於1的情況。在旅遊收入乘數眾多的計算方法中,專設模型(ad-hoc model)最有助於我們的理解。計算旅遊收入乘數的專設模型源於古典形式的乘數1/(1-r),其基本形式為:
式中,M為旅遊的收入乘數,A表示旅遊花費經過了第一輪的漏損(旅遊業直接輸入)之後仍然留在目的地城市內的比重,B為目的地旅遊城市居民的收人中購買貨品和服務的比率,C表示目的地城市居民的消費構成本地消費的比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