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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基

建築用語

台基是建築下面用磚石砌成的突出的平台,是建築的底座。傳統建築中石工製作以台基為重點,石礎上承柱樑荷載及屋蓋重量。台基四周壓麵包角雖不直接承重,但有利於基座的維護與加固,而且襯托美觀的作用。最早是為了御潮防水,後來則出於外觀及等級制度的需要。

形式


台基依據使用功能和外形,大體分為普通台基和須彌座兩類。
普通台基
普通台基,是由夯土台到磉墩的發展過程。夯土台,即將土夯實形成台基,構造簡單、施工便捷;台基發展到後期,不再用夯土做法,改為柱頂石下部用磚砌的石台取代,即磉墩。
早期遺跡全部由夯土築成,推測至少在商代早期已經出現。隨後,它的使用由統治階級逐漸擴大到民間。高台建築是台基發展的頂峰。
漢代起已開始外包磚石,而且還具備了壓闌石、角柱和間柱(有的上用斗拱),形制基本與後世一致。
南北朝至唐宋時期,不僅注重吸收前朝經驗,將台基形式定製,還積極美化台基,常在側面錯砌不同顏色的條磚,或貼表面有各種紋樣的飾面磚,或做成連續的壺門。元明清時期,普通台基高度(由土襯石表面至階條石上皮)為檐柱高的15/100~20/100。基內填土夯實,柱、牆及土襯石下作灰土基礎或碎石基礎。角部立角柱石(厚寬同階條石),其間砌磚或陡板石與角柱齊平,上再蓋階條石。柱基礎上放磉墩,再放柱頂石。
須彌座是一種帶有雕刻花紋和線腳的基座。“須彌”原為一座高山之名,拿此山做佛座以顯示佛的崇高偉大,後來逐漸將此形式應用到建築中。故須彌座是由佛座演變來的,形體比較複雜,一般用在高級建築(宮殿、壇廟的主殿及塔)的基座。最早的實例見於北朝石窟,開始形式很是簡單,由數道直線疊澀與較高的束腰組成,沒有多少裝飾。後來逐漸出現了蓮瓣、卷草紋飾以及角柱、間柱、壺門等,造型日益複雜。唐代須彌座更加華麗,裝飾性很強。須彌座雖然輪廓簡單,只有上、下枋和束腰,但卻使用了花磚貼面。五代、兩宋和遼、金也繼承了這種作風。元代起須彌座趨向簡化,束腰的角柱改成“巴達瑪”(蓮花)式樣,壺門及人物雕刻已不大使用。明、清的須彌座束腰變矮、蓮瓣肥厚,裝飾多用植物或幾何紋。

功能


台基的功能可以分為原始功能和派生功能兩大範疇。原始功能指台基的基本用途,滿足基本需求;派生功能則是衍生功能,滿足美觀、等級等更高的要求。

原始功能

(1)構造功能
滿足木構架建築防水避潮的要求。不僅為承重木柱提供了堅實的土基,而且通過土的夯實阻止地下水的毛細蒸發作用。
(2)結構功能
磉墩之間隨面闊和進深砌築出一道道的擋土牆,擋土牆之間便形成井格,格內填土,四周包砌磚石,就形成台基。這種屋基,雖屬於淺基,但依然能起到穩固屋基的作用。

衍生功能

(1)調適構圖
台基成了建築物立面構成的三大組成要素之一,其在造型上作用顯著,為立面提供了寬舒的、很有分量的基座。亦可以避免龐大屋頂可能帶來的頭重腳輕的不平衡構圖,大大增加了立面的穩定感。
(2)擴大體量
木構架因受材料性能、結構和構造方法以及施工技術等因素限制,高度及體量均有局限,所以利用台基虛延建築體量。如阿房宮台高8米,天壇祈年殿故宮太和殿都是三層台基。
(3)調度空間
庭院式布局,核心為建築物,台基是過渡物,能夠劃分庭院層次與深度,即起組織空間、調度空間和突出空間重點的作用。
(4)標誌等級
低等級建築,台基為單層;高等級建築,台基可多至三層。通過對台基的等級控制,有助於區分建築主從關係,從而加強組群自身的整體協調性。
(5)獨立建壇
在一些特定場合,與屋身、屋頂分離而獨立構成建築單體。

組成


傳統建築台基可分為:台明、台階、欄桿、月台四個部分。

台明

台明是高出室外地面以上的垂直台壁部分,它是台基的基座,是台基的主體部分。如按形制的不同可分為平台式台明和須彌座台明兩種。台明的組合有三種:單重台明、雙重台明和三重台明。組合數量越多,等級就越高。

台階

台階是上下台基的踏步,通常有兩種類別:踏跺和礓嚓。
踏跺,即踏步,一般用磚或石條砌造。踏跺的形式主要有三種:御路踏跺、垂帶踏跺和如意踏跺。其中御路踏跺等級最高,皇家專用;垂帶踏跺等級次之,如意踏跺等級較低。根據踏跺的位置不同可以分為三種:正面踏跺、垂手踏跺和抄手踏跺。根據踏跺應用的數量和組合形式可以分為:單踏跺和連三踏跺兩種。單踏跺,採用正中一組正面踏跺;連三踏跺,即一組正面踏跺和兩組垂手踏跺組合使用。礓嚓,為增加坡道、斜道的摩擦力,在坡道、斜道上用磚石側砌成鋸齒形的面層,可以防滑。

欄桿

欄桿即圍欄,具有防護安全、分隔空間、裝飾石基、標誌尺度等作用。根據欄桿採用的材料不同可以分為石欄桿和木欄桿,其中石欄桿等級較高。根據欄桿形式的不同可以分為六種:尋杖欄桿、欄板式欄桿、櫼子式欄桿、羅漢欄桿、石坐凳和木石欄桿等。

月台

月台即平台、露台,可視為台明的延伸和擴展。月台也可以分為平台式月台和須彌座月台兩種形制。月台的組合方式也是分為單重月台、雙重月台和三重月台三種。根據月檯布置位置的不同,可以分為正座月台和包台基月台兩種。正座月台,位於基座前方,適於庭院中心居主體部位的殿屋使用,這些殿屋自身體量較大,月台只需在前方延伸,即可取得合宜的檯面。包台基月台,是把基座前半部分正側麵包合的月台。主要用於門屋、門殿之類的建築,因為門的兩側都是院牆,月台向後延伸到牆為止。這種寬舒的包台基月台,可以有效地壯大體量不是很大的門屋或門殿的氣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