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戰給水

野戰給水

在野戰條件下,按戰時給水標準保障軍隊用水。包括:水源偵察、汲水、凈水、貯水、輸水和配水。野戰給水方法是在現地開設給水站或從後方輸送。當採用后一種方法給水時,可在部隊配置地域建立配水站,以便有計劃地貯存和分配用水。

過程


水源偵察主要是查明水源情況,搜集同水源有關的戰術、工程和衛生方面的資料。水源偵察通常由部隊司令部組織,由工程兵(野戰給水工程分隊或工兵分隊)、防化兵衛生人員等組成的偵察組實施。汲水包括汲取地下水和地面水兩種。汲取地下水,可構築管井、坑井和引泉構築物;汲取地面水,可構築攔貯、引水設施。管井可用鑽井機、淺管井和土鑽等構築;坑井和引泉構築物可用人工、機械和爆破法構築。從水源中汲水,可使用摩托水泵、潛水電泵、手搖水泵和其他器材。凈水是指對水的凈化處理。根據其用途和水質情況,可使用制式凈水器材(見野戰給水器材)或就便凈水器材凈水。凈水方法主要包括混凝沉澱、過濾和消毒。混凝沉澱是使用混凝藥劑進行的沉澱,可去除水中膠體物質和懸浮雜質,使水澄清。過濾是使水通過由過濾材料製成的濾水器,去除水中的懸浮雜質、色、味和部分細菌放射性物質。消毒主要是用氯製劑為主的氯化消毒方法或用煮沸法和臭氧等殺滅水中的病菌病毒;少量飲用水可用海拉宗片、有機碘片、次氯酸鈣片等消毒。凈水還包括水的去鹽、軟化、除毒和消除放射性沾染。去鹽可用蒸餾、離子交換、反滲透、冰凍等方法消除或減少水中溶性鹽的含量。軟化可用煮沸、加石灰蘇打、離子交換等方法消除或減少水中硬性鹽的含量。除毒和消除放射性沾染常用活性炭吸附、離子交換、蒸餾和綜合處理等方法消除化學毒劑和放射性物質。貯水和輸水,可使用制式或就便的容器和輸水管、運水車、野戰炊事車、飛機等運輸工具實施。
軍隊野戰給水,由合成軍隊指揮員統一組織。其主要措施分別在工程保障和後勤保障計劃中規定。野戰給水任務的分工,各國軍隊做法不同,有的戰鬥條令規定野戰給水任務在防化兵和後勤衛生人員的參加下,主要由工程兵部隊保障;有的則把野戰給水任務作為作戰勤務支援,主要由後勤軍需兵保障。

軍隊野戰給水歷史


中國早在春秋時期,齊國軍隊征伐孤竹國行軍時,隰朋就曾建議齊王在蚊穴附近找水,採取了挖井的辦法實施給水。19世紀30年代歐洲一些國家的軍隊露營時,開始使用攜帶式管井汲水。1945年蘇軍組織遠東戰役時,后貝加爾方面軍一個月內在集結地域挖掘水井1194眼,整修舊井 322眼,啟用備用機井21眼,開設61個給水站。
在使用核武器、化學武器、生物武器的現代戰爭條件下,軍隊的野戰給水任務更加艱巨。因此,許多國家軍隊都在加強對野戰給水的科學研究、研製輕便、多用途的野戰給水器材,組建專門的野戰給水專業分隊和建立一整套給水保障程序與新的裝備系列,以不斷提高軍隊的野戰給水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