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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小平

吉林省四平市民政局原局長

韓小平,男,漢族,1963年5月生,吉林省公主嶺市人,大學學歷,1984年7月參加工作,1986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吉林省四平市民政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7年12月18日,四平市民政局原黨組書記、局長韓小平,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和公職,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人物履歷


2007年10月至2011年06月,任吉林省四平市委副秘書長、市委辦公室副主任、調研員;
2011年06月至2016年09月,任吉林省四平市科技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6年09月至2017年11月,任吉林省四平市民政局黨組書記、局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7年10月12日據吉林省四平市紀委消息:經四平市委批准,四平市民政局黨組書記、局長韓小平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審查

免去職務

2017年11月28日,四平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通過,決定免去韓小平的四平市民政局局長職務。

依法雙開

2017年12月18日,從四平市紀委監察局獲悉,四平市民政局原黨組書記、局長韓小平,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和公職,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經查,韓小平
違反政治紀律,對黨不忠誠,頂風違紀;
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節禮,長期佔用下屬單位車輛;
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
違反廉潔紀律,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財物;
違反工作紀律,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不力,造成嚴重不良影響。
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韓小平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違法犯罪,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市委、市政府批准,決定給予韓小平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